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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途传媒在2月19日报道的《骑行圈的“彭宇案”? 车友与老太碰撞 被索赔5万多元》一案,于今日(3月21日)早上9:30在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泗泾法庭第八法庭正式开庭。
最后双方同意法院调解。在法院的主持下,双方当事人经过协商,自愿达成和解协议,即车友蔡鑫迪需在4月21日前赔偿老太张某某3万6千元。
蔡鑫迪1月10日起诉上海公安局松江分局交通警察支队对事故责任认定有异议
结束后,野途传媒通过电话采访到了当事人蔡鑫迪。蔡鑫迪对此结果表示无奈,虽内心不能接受,但还是听从家里人的话。“我是很不同意这样的判决,但听从了家里人的话,还是接受了。”蔡鑫迪告诉野途传媒,“事情发生叫我以后该怎么骑车,一个人出去也出事,一群人出去也出事,让我们骑车的人一点安全感都没有。希望相关部门对此事件的处理能更加完善。”
张某某在警方询问笔录
事件回顾:
2016年7月30日8时30分,蔡鑫迪在上海松江区林荫新路北侧非机动车道骑行,与撑着阳伞横穿非机动车道的张某某发生了碰撞,张某某倒地受伤。
事故发生后,蔡鑫迪拨打了110、120,张某某被送至上海市第一人民医院,医院诊断左股股颈骨折,2016年7月30日-8月10住院,2016年8月4日张某某进行了半髋关节置换术等治疗;因为事故责任未清,前期的120呼叫费用和X光拍摄费用等由蔡鑫迪出,其后费用由张某某家人自行负责;之后上海市公安局松江分局交通警察支队作出交通事故认定书,蔡鑫迪承担此事故次要责任。
2016年11月4日张某某单方进行伤残司法鉴定;2017年1月5日,蔡鑫迪接到松江交警支队事故科的电话,张某某司法伤残鉴定9级,准备起诉他。2017年2月16日,车友蔡鑫迪收到了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的传票,以“身体权纠纷”案为由,被告上了法庭,要求赔偿原告人53657.63元,此案于2017年3月21日开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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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夏春花
我觉的横穿马路者自己也要承担责任!再说了谁起骑单车想去撞人啊。这样判决以后还怎么骑自行车!叫谁都怕。
吓得我赶紧把自行车卖了
看来还是坐公交比较安全
以后还怎么骑车?
建议老太太尽量少出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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