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7日讯 厦门一男子骑自行车上路,被交警罚款5元,这样一张罚单,是黄先生第一次遇到,他不知道该不该“吃下去”。厦门交警表示,如果黄先生对这起处罚有争议,可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11月24日17点多,黄先生骑自行车从金山出发,沿着仙岳路骑行前往蔡塘。至仙岳路后坑路口时,黄先生被一名交警拦下:“你骑自行车行驶在机动车道上,是违法行为。”说罢,这名交警就对黄先生开具罚单。
记者看到,黄先生系因驾驶非机动车违反规定使用专用车道的违法行为,被处以5元罚款、记0分的处罚,黄先生须持该罚单,当场缴纳罚款或在15日内到厦门任意一家银行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黄先生说,当时人行道很窄,他就骑在机动车道上。黄先生骑自行车这么多年,这是他第一次收到这样的罚单。
对此,交警表示,如果黄先生对本次处罚有异议,可在收到该罚单之日起60日内,向市公安局湖里分局申请行政复议,警方将重新调查,并依法做出相应的处理;黄先生也可在6个月内,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这罚单到底该不该“吃”?
交警表示,部分自行车骑手在机动车道上横行、逆行、闯红灯等等,属于交通违法行为,不仅扰乱了公共交通秩序,影响道路安全,也极易引发交通事故。这些骑手不仅会面临处罚,警方也会对他们进行教育。
同时,交警告诉记者,自行车属于非机动车,关于非机动车法律法规正适用于自行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七条相关规定,道路划设专用车道的,在专用车道内,只准许规定的车辆通行,其他车辆不得进入专用车道内行驶。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5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图片来源于网络
编辑:李燕
别开玩笑了,南京玄武湖,非机动车道改成公交专用道,边上是石子路和各种电动车,别不过电动车贴边走的公交道,被交警拦下直接扣了50,至今发票都在身上
机动车上非机动车道多的是
就得这么严格啊,没有安全意识所以才会出那么多交通事故。
五块钱??
力度有点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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