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野途手机客户端 赛事管理后台
扫码关注
“野途网”公众号
马上报名
×
意见反馈
客服电话:400-6563-116
已结束

“金沙滩杯”第一届环新疆博斯腾湖公路自行车公开赛(C级)

比赛时间:2024-10-02 09:08-2024-10-02 15:00

报名时间:2024-09-14 16:44-2024-09-26 12:00

比赛地点:新疆 乌鲁木齐 新疆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和硕县博斯腾湖金沙滩度假区

主 办 方: 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文化体育电视广播和旅游局、和硕县人民政府

野途二维码

微信扫一扫用手机报名

野途小程序二维码

扫一扫用微信小程序报名

赛事组别

  • 男子公路精英组(50)里程:40km 开赛时间:1970/01/01 08:00
  • 男子公路大众组(50)里程:40km 开赛时间:1970/01/01 08:00
  • 女子公路组(50)里程:40km 开赛时间:1970/01/01 08:00

“金沙滩杯”第一届环新疆博斯腾湖公自行车公开赛

竞赛规程

一、赛事组织机构

(一) 指导单位:  

自治区体育局体育产业发展中心

(二)主办单位:

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文化体育电视广播和旅游局
和硕县人民政府

(三) 承办单位:

和硕县文化体育电视广播和旅游局(文物局)
                 和硕县金沙滩管委会

(四)执行单位:

            广东美盛体育发展有限公司      

二、赛事介绍

(一)比赛时间地点

1.时间: 2024年10月2日

2.地点:新疆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和硕县博斯腾湖金沙滩度假区

(二)比赛设项及比赛距离和赛事规模:

1、设项:男子公路精英组、男子公路大众组、女子公路组。

男子公路精英组:70人(40KM);年龄18-55岁(1969年1月1日后至2006年12月31日前出生);允许现役和退役未满两年的运动员报名参加。

男子公路大众组:80人(40KM);年龄18-55岁(1969年1月1日后至2006年12月31日前出生);业余爱好者,不允许现役和退役未满两年的运动员报名参加。

女子公路组:50人(40KM);年龄18-55岁(1969年1月1日后至2006年12月31日前出生),允许现役和退役未满两年的运动员报名参加。

总规模:200人

(三) 比赛线路:

 

三:竞赛日程安排

日期

时间

活动内容

10月1日

16:00前

裁判员报到

16:30—18:30

裁判员学习,熟悉检查路线

17:00—20:00

运动员报到

(官方酒店领取参赛包)

10月2日

9:00

运动员签到

10:30—10:45

暖场节目

10:45—11:00

开幕仪式

11:00—12:30

男子公路精英组比赛

11:15—12:45

男子公路大众组比赛

11:30—13:00

公路女子组比赛

13:10—14:10

转场

14:10—14:40

颁奖仪式

 

四、赛事报名

(一)报名时间:即日起至9月26日中午12时,逾期不予受理。

(二)报名入口:

1、关注“美盛体育”公众号进入活动版面进行报名;

2、登入www.wildto.com或野途APP注册并填写相关信息,进入活动版面进行报名。

(三)免费报名费:男子公路精英组、男子公路大众组、女子公路组预缴50元/人;赛事结束后,根据现场签到表原路退回报名费。(参赛包含:赛事纪念奖牌、纪念T恤、保险、参赛物资等)。

(四).报名联系方式及负责人:张先生  电话:18127444375。

赛事选手群

               

加入竞赛组选手群,获取更新赛事信息

(五)报名要求:所有报名资料必须是正确的身份证个人信息和电话号码,确保主办方能联系上本人,由于个人提供有误信息导致主办方无法取得联系,无法购买意外保险等,所有责任由个人自行承担。(注:严禁冒名顶替比赛,违者取消顶替者和被顶替者全部比赛成绩,所有责任自行承担)

(六)报名确认:凡经组委会申核确认具备参赛资格的运动员由组委会在报名截止当天微信公众号(广东美盛体育)公布。

(七)退赛:报名截至后不接受退赛申请。因特殊原因不能参赛,可联系组委会邮寄赛事包,邮费由选手承担。

五、赛事报到

(一)报到时间

1.签到时间:2024年10月1日17:00-20:00(金沙滩夏威夷酒店)

2024年10月2日9:00(赛事主会场)

(二)报到地点:

1.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和硕县金沙滩景区沙滩大道(金沙滩夏威夷酒店)

2.新疆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和硕县博斯腾湖金沙滩度假区鱼跃广场(赛事主会场)

(三)报到流程:

竞赛组报到:出示证件(身份证、护照、驾照均可,原件或电子照均可)→签署《自愿参赛责任书》、《赛风赛纪和反兴奋剂保证书》→领取参赛包→缴纳计时芯片押金(200元/个)→领取计时芯片,手续不齐全者谢绝参加比赛,未满18岁者须携带含监护人签字的《自愿参赛责任书》、《赛风赛纪和反兴奋剂保证书》。

六、参赛资格说明

(一)参赛年龄(以身份证年龄参赛)

1.男子公路精英组:

年龄18-55岁(1969年1月1日后至2006年12月31日前出生);允许现役和退役未满两年的运动员报名参加。

2.男子公路大众组:

年龄18-55岁(1969年1月1日后至2006年12月31日前出生);业余爱好者,不允许现役和退役未满两年的运动员报名参加。

3.女子公路组:

年龄18-55岁(1969年1月1日后至2006年12月31日前出生),允许现役和退役未满两年的运动员报名参加。

(二)参赛运动员须凭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港澳运动员凭有效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港澳居民居住证、外籍运动员凭护照参赛,比赛现场进行人脸识别验证。

(三)参赛健康要求

1、各参赛单位及个人需购买比赛期间(含报到、离会交通往返途中)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大会组委会为选手购买比赛当天的赛事意外险。

2、所有组别运动员必须具有良好的适合参加自行车运动的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无视力、听力和语言障碍,公路自行车赛属高强度、高技能型运动项目,任何不符合上述情况,不得参加本项比赛,特别还有任何发热、感冒、心脏病、高血压等任何影响比赛的身体疾病,任何服用影响神智的饮品、酒类、药物者,组委会有权拒绝其参赛,对此参赛运动员负有全部的责任和义务。参赛运动员签到时必须签署《自愿参赛责任书》,责任自负。

七、竞赛技术规定

(一)本次竞赛组将严格执行中国自行车运动协会最新审定的《自行车竞赛规则》及环新疆博斯腾湖公路自行车公开赛的相关规定。

(二)所有运动员都必须仔细阅读竞赛规程,如实、完整、清楚写明个人资料信息,如因填写不清楚或错误等情况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其本人承担,与组委会无关。

(三)报名参赛的运动员必须符合竞赛规程中各组别的参赛要求。对于有资格争议的运动员组委会有权拒绝其报名、参赛和取消其成绩及奖励。

(四)每名运动员在各站比赛中限报一个组别,各组别之间不可兼报。

(五)竞赛组别运动员有义务提前熟悉赛道。赛道开放时间由组委会另行通知。

(六)运动员必须穿骑行服装参加比赛。

(七)所有运动员须自我保证车辆状况良好并满足比赛要求,任何有安全隐患的自行车不得参加比赛。同时参赛运动员的器材装备必须符合规则规定。即使是在赛后,裁判团有权再次检查运动员器材,如核准存在违规,违规运动员将被取消比赛成绩及奖励。

(八)竞赛组别使用的车辆须是标准的下弯把700C公路车,车架上的附属品必须拆除(包括但不限于后货架、脚撑、锁具等),车辆上不得配有任何非人力传动及助动装置,不得携带玻璃器皿。

(九)所有组别运动员须佩戴硬壳头盔、骑行手套,同时须将号码布、车牌号按要求正确佩戴和悬挂在自行车上,否则裁判团有权取消其参赛资格。

(十)各组别将于赛前50分钟开始检录(裁判团有权根据现场情况而定),赛前10分钟停止检录。未检录者视为自动放弃比赛,未经检录而进行比赛者即使完成比赛裁判团依然有权判其成绩无效。

(十一)检录时,裁判将根据参赛者身份证或护照等有效证件进行身份确认,如发现有更改或冒名顶替者将直接取消其参赛资格(不得代替他人检录参加比赛)。

(十二)检录时,裁判将检查运动员是否按规定佩戴头盔、手套、号码布,车辆是否按规定固定号码牌、计时芯片等。如上述未按规定执行,裁判有权要求运动员重新处理直至合格为止,由此导致的运动员不能按时参赛或参赛资格被取消等情况将由运动员自行承担其后果。

(十三)完成检录后,选手须集中在检录区等候,不得离开。如不得不离开,须征得检录裁判同意,返回后需重新进行检录,如没有重新检录同样视为自动放弃参赛资格,如没有重新进行检录而进行比赛者即使完成比赛裁判团依然有权判其成绩无效。

(十四)检录后未按发令统一出发者(如检录后自行离开,在比赛开始后返回),不得中途加入比赛,即使完成比赛,裁判依然有权判其成绩无效。

(十五)比赛中各组别比赛均采用集体出发的方式进行,按照运动员到达终点的顺序决定名次并给予奖励。

(十六)各竞赛组不设中立圈,途中不设补给点和维修点;组委会将在主会场设固定维修区;比赛过程中选手无故不得自行下赛道,如果比赛过程中参赛车辆出现故障或发生事故,在裁判同意的情况下运动员才能下赛道返回主会场更换车辆或配件,但不能逆行赛道返回主会场。

(十七)比赛过程中所有运动员须遵守竞赛规则,注意安全,不做可能引起自己或他人受伤的冒险或有意行为;不得冲撞、排挤、剐蹭他人,影响他人比赛及安全;对于上述行为,裁判团有权对其行为采取警告甚至取消其比赛资格和成绩的处罚,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和后果均由肇事者承担。

(十八)因故退出比赛的运动员不得通过终点计时线,除非该运动员受伤或重病,必须乘救护车穿行终点线区域。

(十九)若比赛期间出现突然自然灾害、其他意外事故并且可能在全部或者部分路段影响比赛正常进行时,裁判团或组委会有权随时作出以下决定:暂停或中立赛事、取消或缩短部分赛程、该组别的比赛无效等;裁判团也可视现场情况在事故附近地点重新出发(重新出发时,需考虑事故发生前运动员之间的差距)。

(二十)当比赛进入终点冲刺时,所有运动员必须保持其最后300米直线骑行方向,不得蛇形骑行阻挡他人,违者,裁判团可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降低名次,甚至取消其比赛成绩。

(二十一)关门时间:各组别第一名运动员抵达终点后10分钟为各组关门时间(裁判团有权根据赛场情况调整关门时间),被关门的运动员必须服从裁判员指挥,在指定“下道口”处下道,且不得经过终点计时线。

(二十二)裁判团有权对以下运动员的行为进行判罚执行:

1、抄近道——取消成绩。

2、暴力行为——全年禁赛(无论暴力行为发生赛道内还是赛道外)。

3、冒名顶替参赛——两人均将被全年禁赛,并取消两人所有成绩及奖励。

4、对于严重违反竞赛规则和规程、违反体育道德行为的参赛运动员,裁判团有权取消其比赛资格,直至后续本赛事的所有比赛资格。

(二十三)各竞赛组获奖的运动员(各组别前三名)须出席赛后的颁奖仪式,并积极配合组委会工作人员完成颁奖仪式相关工作,否则组委会有权取消其奖金及奖品。

(二十四)本项比赛,自愿参加、费用自理、安全责任自负;赛事组委会将统一为参赛运动员办理赛事当天的人身意外保险。若出现人身意外事故,可直接与保险公司联系,不再追究组委会责任。建议参赛者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自行购买保额更高、范围更广的保险。

八、竞赛录取名次及奖金分配办法

(一)奖金分配(税前)

奖金表

名次

男子精英组

男子大众组

女子公路组

1名

7000.00

6000.00

5000.00

2名

6000.00

4000.00

3000.00

3名

4000.00

2000.00

2000.00

4名

3000.00

1000.00

1000.00

5名

2000.00

800.00

800.00

6名

1000.00

600.00

600.00

7-10名

600.00

300.00

300.00

11-20名

300.00

200.00

200.00

21-30名

200.00

200.00 


总奖金:人民币:65600元

注:如比赛过程中运动员被裁判要求下赛道者,或因其他原因需中途下赛道者,组委会将对下赛道的运动员按在“下道口”处的下道先后顺序进行名次排列;如运动员未按规定在“下道口”处下赛道,将不予排名和奖励。如运动员未签到、未检录或未上场参赛,则不得获取名次及奖励。

(二)关于个人排名

获奖运动员需配合组委会完成颁奖仪式及其他工作,否则组委会有权取消其名次或奖金。

(三)奖励范围

若各组别报名人数或参赛人数不足50%时,奖励范围对应缩减,奖励范围将做如下调整:

1、男子公路精英组和男子公路大众组报名人数或参赛人数不足50%时(精英组低于35人、大众组低于40人),奖励范围缩减至前20名,前20名奖励金额不变。

2、女子公路组报名人数或参赛人数不足50%时(低于20人),奖励范围缩减至前15名,前15名奖励金额不变。

(四)奖金发放方式

1、奖金必须由获奖运动员本人凭有效证件(身份证或护照等)高清照片才可领取,不得代领。

2、根据国家税法规定,上述所有奖项奖金需征收20%个人所得税,由组委会代收代缴。

九、报名说明

(一)报名

1、报名咨询热线张先生 电话:18127444375(微信同号)

2、本次竞赛组比赛使用电子计时系统,运动员签到领取计时芯片时须缴纳押金200元/个(可微信或支付宝);赛后运动员完整归还计时芯片后,组委会将原路退回押金;如比赛结束后运动员未归还、遗失或有损毁情况的,芯片押金将不予退还。

注:计时芯片统一安装在参赛车辆的左边前叉下端。

3、报名费用一经缴纳,概不退还,同时不得转让报名名额。报名截止后,经组委会审核确认具备参赛资格的运动员将由组委会在官方微信公众号公布,如有疑问,请及时和组委会联系。

4、运动员不得兼报组别。

5、各组报名人数不足10人,组委会有权取消该组比赛。

6、比赛当天组委会可能因赛程或天气等因素,对竞赛日程及比赛距离进行调整,请各参赛运动员至少提前2小时到场并进行签到,以免错过比赛时间。

7、运动员签到时必须持其本人有效证件(身份证或护照等)否则不予签到领取参赛物资。

8、不得代领参赛物资、不得代签到。

9、运动员现场签到时必须签署《自愿参赛责任书》和《赛风赛纪和反兴奋剂保证书》。

十、关于申诉

(一)如对成绩有异议,运动员可在成绩公布后15分钟内提交经本人签名的书面申诉材料,缴纳申诉费500元,并提交相关证据给裁判团。裁判团受理后,作出裁决。申诉成功退回运动员申诉费,维持原判则申诉费不予退还。

(二)裁判团的判决为最终裁决。

十一、关于兴奋剂

省、国家反兴奋剂中心有权对参赛运动员进行反兴奋剂和性别鉴定抽查,若检查结果呈阳性,当事人须承担一切检查费用,并取消其全部比赛成绩。同时实施本赛事2年禁赛处理(兴奋剂检查和处罚将按照国家体育总局、中国奥委会反兴奋剂委员会的相关规定执行)。

十二、仲裁委员及裁判员选派

本次本赛裁判员由赛事组委会选派。

十三、经费

各参赛单位及个人交通费自理,食宿收费标准另行通知。

十四、其他规定

(一)比赛前期或期间如遇极端天气等不可抗拒情况,组委会及裁判团有权决定缩短、停止甚至取消比赛,并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比赛结果。所有运动员须无条件配合组委会相关工作。

(二)未经组委会批准,严禁在赛事现场拉横幅、摆放宣传牌等广告行为。

(三)赛前交通及训练和赛后离会请各参赛运动员遵守各地交通规则,注意自身安全,若发生任何事故组委会概不负责。

(四)各参赛选手必须遵守组委会的相关规定,文明参赛。严禁在比赛期间聚众闹事,对聚众闹事,不听劝阻者,视情节恶劣情况,组委会将移交公安和司法部门依法处理。

十五、为端正赛风,严肃赛场纪律,保证公平竞赛,各单位和全体裁判员,必须严格遵守国家体育总局和赛区制定的各项规定,认真比赛,公正执法,如有违反,将根据情节按国家体育总局和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的有关文件严肃处理。

十六、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七、本规程的解释权属主办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