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赛时间:2024-05-26 07:30-2024-05-26 15:30
报名时间:2024-05-09 15:00-2024-05-23 18:00
比赛地点:陕西 宝鸡 宝鸡高新广场
主 办 方: 陕西省体育局 宝鸡市人民政府
微信扫一扫用手机报名
扫一扫用微信小程序报名
赛事组别
2024渭河健身长廊第九届自行车联赛(宝鸡站)
竞赛规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陕西省体育局
宝鸡市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陕西省航空无线电汽车摩托车运动管理中心
陕西省自行车协会
宝鸡市体育局
陈仓区人民政府
岐山县人民政府
宝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运营单位:威赢赛事运营有限公司
二、时间、地点及路线
(一)比赛时间: 2024年5月26日(周天)
(二)比赛地点:陕西·宝鸡
(三)比赛线路(全程66公里):
宝鸡高新广场(起点)→广场北路向东→蟠龙路西侧辅道→滨河路(经蟠龙大桥、渭河生态体育公园、钛谷大桥、卧龙寺大桥、凤凰大桥、清溪渭河大桥、陈仓大桥、虢蹯渭河大桥、太湖水利生态文化公园、陆港大桥)→蔡家坡水寨渭河大桥(蔡家坡渭河健康运动公园)→渭河北岸河堤路(经陈仓区水保主题公园)→陈仓渭河运动公园(终点)。全程66公里。
大众骑游组终点设在凤凰二路,全程10公里。
三、比赛组别
设公路自行车和山地自行车两个大项,分男子公路精英组、男子山地大师组、女子公路组、和大众骑游组(不限车型)四个组别,参赛运动员700人。
1、男子公路精英组:年龄18-40岁(2006.12.31-1983.12.31)(限报200人)(66公里);
2、男子山地大师组:年龄41-60岁(1984.1.1-1964.12.31)(限报200人)(66公里);
3、女子公路公开组:年龄18—55岁(2006.12.31-1969.1.1)(限报100人)(66公里);
4、大众骑游组(不限车型):年龄18—60岁(1964.1.1-2006.12.31)(限报200人)(10公里);
注:本次比赛所有组别运动员需在7:45前完成比赛检录,未按规定时间检录者将视为弃赛;
四、录取名次及奖励办法(税后)
1.比赛为大组发车电子计时,终点名次根据运动员通过终点的先后顺序判定。终点成绩为运动员完成比赛通过终点线时所用的时间,成绩时间精确到千分之一秒,运动员通过检录区进入赛道后自行选择出发站位顺序。男子公路精英组、山地大师组按照成绩分别奖励前80名,女子公路组比赛按成绩各奖励前50名。
名次 |
男子公路、山地组 |
名次 |
女子公路组 |
1 |
3000元+奖杯 |
1 |
3000元+奖杯 |
2 |
2000元+奖杯 |
2 |
2000元+奖杯 |
3 |
1500元+奖杯 |
3 |
1000元+奖杯 |
4 |
1000元+完赛奖牌 |
4 |
800元+完赛奖牌 |
5 |
800元+完赛奖牌 |
5 |
600元+完赛奖牌 |
6 |
600元+完赛奖牌 |
6 |
500元+完赛奖牌 |
7-10 |
500元+完赛奖牌 |
7-10 |
400元+完赛奖牌 |
11-30 |
300元+完赛奖牌 |
11-30 |
300元+完赛奖牌 |
31-60 |
200元+完赛奖牌 |
31-40 |
200元+完赛奖牌 |
61-80 |
100元+完赛奖牌 |
41-50 |
100元+完赛奖牌 |
限报 |
各组限报200人 |
|
限报100人 |
※大众组
全民健身组抽奖(限报200人) |
||
项目 |
人数 |
奖品 |
一等奖 |
1 |
价值1000元奖品 |
二等奖 |
2 |
价值500元奖品 |
三等奖 |
3 |
价值300元奖品 |
鼓励奖 |
30 |
价值100元纪念品 |
2.领奖须知:
(1)各组别前三名选手需本人出席颁奖仪式,并在颁奖仪式前10分钟到达颁奖等候区,否则视为弃奖。
(2)各组别在规定时间完赛的选手都可获得完赛奖牌。
(3)获奖运动员需凭身份证原件领取奖金。
3.相关事项
(1)本次比赛设关门时间。各组第一名到达终点后时间的40%为关门时间,凡在规定时间内未到达的运动员不计成绩。裁判有权判处明显落后选手下道停止比赛,被关门的运动员不计成绩。
(2)凡在关门时间内完赛的运动员都将获得完赛奖牌。
(3)所有获奖运动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领取对应奖金。
(4)全民健身组不记名次,选手结束比赛后,参加抽奖活动,获取相应奖品。
五、参赛报名:
(一)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5月23日下午18:00止。(各组别报名人数达到限报人数后,组委会将提前关闭报名通道)
(二)报名费:
1.男子公路精英组、男子山地大师组、女子公路、女子山地组60元/人(含号码牌、号码布、抽绳包、纪念品、赛事当日保险等。食宿及往返交通费用自理)。
2.全民健身组免报名费。食宿及往返交通费用自理;组会为参赛人员提供赛事当日保险、号码簿、赛事包。
注:报名费不含食宿,组委会将为选手提供协议酒店目录。报名费一经缴纳概不退还,不接受名额转让。
(三)报名方式:
1.线上报名:登录野途、点击报名,按要求填写报名表即可。
2.宝鸡地区选手参加全民健身组线下报名:宝鸡市体育场东看台2楼,联系人:杜老师 13092930883。
3.组委会有权根据报名情况决定是否接受报名,报名费一经缴纳,概不退还。
4.比赛现场不接受报名。
(四)联系人:李老师18992061039
(工作时间9:00-17:00)
报名成功后,添加赛事联络人微信,进入参赛群,该群为赛事讯息唯一官方发布渠道。
竞赛官方微信群:
注:所有报名参加比赛的选手请必须加群,赛事通知相关事宜赛前将在群内发布,未加群的选手出现通知没收到的情况,责任自负。
(五)意外保险:凡参赛运动员均由大会统一办理比赛期间突发意外事故险(赔偿标准按照保险公司规定执行,不足部分由参赛者本人承担)。
六、参赛报到
(一)报到
运动员请于2024年5月25日14:00-21:00前报道,报到地点为:xxxxxx。报到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交纳身份证复印件,当面签署《法律责任免除与权利放弃声明书》后方可领取参赛物品和计时芯片,并交纳芯片押金200元/个/人(比赛结束后退还)。
(二)报到须知
1.运动员必须带本人有效证件(护照或身份证),在报名确认时与组委会签署《法律责任免除与放弃声明书》。
2.所有参赛报名者均必须在报名表中清晰、正楷填写:姓名、有效的身份证件种类及号码,性别,出生年月日(投保必须用)、联系电话。
七、参赛资格
(一)接受全国各地区运动员报名参赛(中国自行车运动协会、省市区县专业队注册队员不得参赛,退役满2年除外)
(二)长期从事体育锻炼、身体健康、无残疾的自行车爱好者,无视力、听力、语言障碍以及无发热、心脏病、高血压等任何影响比赛的身体疾病。年龄在18至55周岁,以身份证件为准,参加者必须填写免责申明。
(三)参加各组选手必须是拥有有效身份证件。如有发现违规报名,取消其在比赛中的所有成绩及奖励。
(四)所有参赛运动员应身体健康,且经常参加体育锻炼或训练。以下疾病患者不能参加比赛:
1.先天性心脏病和风湿性心脏病患者;
2.高血压和脑血管疾病患者;
3.心肌炎和其他心脏病患者;
4.冠状动脉病患者和严重心律不齐者;
5.血糖过高或过少的糖尿病患者;
6.其他不适合运动的疾病患者。
八、比赛规则
1.本次比赛执行中国自行车运动协会审定的最新《自行车竞赛规则》以及陕西省自行车运动协会为本场比赛所作的其他规定。
2.比赛不设队车跟随,不设公共器材车。
3.比赛采取电子计时为主、人工计时为辅的计时方式,按大组赛规则出发,按照到达终点顺序确定名次,时间为辅。
赛中违规具体处罚条例如下:
A、冲刺时未能保持原骑行路线并影响他人的——完赛排名降到本集团最后一名;
B、拉扯他人——降低名次到本组所有完赛人员最后一名;
C、抄近道——取消成绩;
D、欺骗行为——取消本次比赛成绩,并本年度禁赛;
E、不遵从主办方或总裁指示——取消本次参赛资格;
F、暴力行为——本年度禁赛
G、跟随一次警告+20s,第二次——取消比赛成绩。
4.比赛为参赛者提供医疗服务。在比赛过程中,每个参赛者应根据当时自己的身体状况,量力而行,如出现心力不支等状况,应及时退出比赛,防止意外发生。
5.运动员在比赛中必须始终佩戴自行车专用头盔参赛。参赛运动员着装、鞋子、手套必须符合组委会规定。
公路车要求:使用700标准弯把大组公路车,不得使用计时赛车,铁三赛车;所有组别选手必须使用规定的竞赛车型,所有参赛车型严禁使用任何助力装置。车架为三角形结构,不得有抗风阻的造型;赛车前后轮大小必须一致。
山地车要求:轮径为26寸以上(含26寸),车胎宽度为1.75英寸以上有齿外胎,必须配避震前叉、禁止使用硬叉禁止使用光头轮胎,必须配备前后刹车系统。
参赛运动员和车辆须按规定佩戴组委会统一配发的号码布、车架牌和计时芯片,赛前由本人领取,竞赛时参赛队员必须将自己号码布、车架牌、计时芯片按照佩戴示意图固定在指定的位置,不得裁剪,不得互换,否则,取消比赛资格。
6.所有参加者需确保车辆符合比赛安全要求,并按组别要求使用车辆,赛前进行车辆安全自检,所有参赛车辆必须通过裁判检验合格后方可参加比赛,参赛车辆比赛时必须除去可能会导致伤害的非必要配件(如后货架、脚撑、车锁、车筐等),不得配有任何非人力传动及助力装置,不得使用玻璃器皿,或请赛事技师协助检查,脚撑、货框、座椅、车锁等有安全隐患的附件请务必自行拆除。
7.比赛中因车辆故障或其他原因不能继续参赛的选手,应迅速将自行车移离竞赛道路,不得影响他人比赛。考虑运动员的健康和安全因素,裁判有权令明显落后的运动员退出比赛。
8.每组骑行公里数按赛事项目约定进行,裁判有权根据当日实际情况是否采取关门的权利。
9.开幕式开始前10分钟停止各组别检录,未检录者视为自动放弃,未经检录而进行比赛者即使完成比赛比赛成绩亦无效。
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检录者视为自动放弃,未经检录而进行比赛者即使完成比赛比赛成绩亦无效。
10.如遇极端天气等不可抗拒的因素,裁判长有权决定停止比赛。并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比赛结果。
11.比赛均采用电子计时器计时系统,每个计时器需交押金200元。比赛结束退回计时器返还押金,如计时器损坏或丢失,除押金不退,需另行赔偿500元。
12.比赛期间如出现伤害事故,无论责任在己或是其他队员,均由运动员自己联系保险公司报案,赔偿。
13.组委会不承担有参赛者主观意愿发生的任何费用及责任,并承诺遵守赛事的各项规定,遵守比赛道德,否则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风险与损失或伤害。
14.参赛者清楚、了解、熟知比赛可能存在的风险,这些风险可能来自于参赛者自身或其他人,也可能来自于比赛器材、场地等。
15.参加者自愿放弃对赛事主办方、承办方、协办方、赞助方、策划推广方及相关所有个人和单位提出针对比赛中发生的任何损失、伤害进行任何索赔、法律诉讼的权利,这种损失、伤害包括不限于自身缺乏耐力、体力、技术、经验或因其他参与者不当作为或与其他方发生碰撞、器材问题等。
九、比赛监督、仲裁、裁判员选派
赛事监督、仲裁由陕西省体育局航空无线电汽车摩托车运动管理中心指派。技术代表、裁判长为国家级,其他裁判员由陕西省自行车运动协会选派国家三级以上资质并在中国自行车运动协会报备的持证裁判员。
十、申诉
申诉凡对竞赛成绩、裁判员执法、参赛运动员资格有异议提出申诉者,需在比赛结束后15分钟内向组委会提交领队签字的《申诉报告书》及500元申诉费方可受理。如果胜诉,申诉费用全款退回。
十一、赛事保险
(一)组委会将为每位参赛者办理比赛当日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赛事保险为比赛当日比赛中的保险责任,不包括往返赛场途中骑行、会场骑行、试骑、热身等非比赛期间、非比赛场地进行的运动风险责任。
(二)凡参赛运动员均由大会统一办理比赛期间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赔偿标准按保险公司规定执行,不足部分由参赛者本人承担)。
特别提示:组委会为所有参赛者购买比赛期间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若由于参赛者报名信息填写不全或不真实造成无法购买保险或者保险无效,责任由参赛者自负。但由于自身疾病、身体原因所引起的不良后果,不属于意外伤害保险,例如:中暑、昏厥等情况不在组委会购买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范围。
十二、其他
(一)如遇暴雨等不可抗拒的因素导致比赛不能如期举行,将视情况决定是否延期举行。
(二)如出现冒名顶替、违反竞赛规则和其他违背体育道德的行为,将取消本场比赛成绩。
(三)参赛队员必须遵守本次比赛各项程序与规定。主办方拥有对本次比赛的解释权及裁判权,有权根据情况对规程进行相应调整和更改。
(四)以上规则如有变化、修改、补充,组委会将另行通知,以补充通知为准。临时变化,请所有参加者务必注意赛事当日现场公告通知,以现场通知为准。
(五)组委会有权使用比赛期间拍摄的照片和视频进行宣传推广。
十三、本规程解释权归赛事组委会所有,未尽事项另行
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