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赛时间:2023-07-23 07:00-2023-07-23 13:00
报名时间:2023-07-18 15:00-2023-07-19 23:59
比赛地点:甘肃 兰州市 兰州市安宁区仁寿山广场
主 办 方: 甘肃省体育局 甘肃省体育总会 甘肃省自行车训练管理中心 甘肃省自行车运动协会 兰州市体育局 安宁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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赛事组别
甘肃省第三届自行车长征赛联赛安宁站暨“畅骑安宁·奋进未来”安宁区环骑天斧砂宫山地自行车赛公告
一、目的意义
举办甘肃省第三届自行车长征赛联赛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体育工作重要论述和党的二十大报告“促进群众体育和竞技体育全面发展,加快建设体育强国”要求的具体举措。
每年一届的甘肃省自行车长征赛联赛充分利用甘肃省开展自行车运动的地域特色和文化优势,持续深入打造“红色甘肃”品牌体育赛事,助推红色旅游、运动健身、健康休闲的同频共振,展示新时代体育惠民成果,助力西部体育强省建设。
安宁区地处兰州市西部,黄河北岸,是主城四区之一。于1955年建区,安宁名源自明代军事城堡安宁堡,取“安宁无患、不受侵害”之意,是古丝绸之路的必经地之一。
甘肃省第三届自行车长征赛联赛安宁站赛道遴选在省级地质公园、兰州市最独特的自然景观——天斧砂宫和十里桃乡环绕的仁寿山景区。天斧砂宫是一处距今约2500万年的一组类丹霞地貌奇观,成自天然,如神斧凿成的沙宫宫殿。独特的自然风貌、优美的园林风光与生机勃勃、低碳环保、自由向上的骑行运动同频共振、相得益彰,构成了新时代体育赋能幸福向上新生活的美好画卷。“畅骑安宁·奋进未来”,带您体验新时代的新安宁,感受神斧天成的震撼,遇见十里桃乡的清秀,用新担当、新作为、新成就展示新安宁的新风貌。
二、赛事主题
畅骑安宁·奋进未来
三、赛事名称
甘肃省第三届自行车长征赛联赛安宁站暨“畅骑安宁·奋进未来”安宁区环骑天斧砂宫山地自行车赛
四、指导单位
甘肃省体育局
甘肃省体育总会
五、主办单位
甘肃省自行车训练管理中心
甘肃省自行车运动协会
兰州市体育局
安宁区人民政府
六、承办单位
兰州市安宁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七、时间地点
2023年7月23日上午。开幕式及起点设在仁寿山广场。闭幕式在桃花源八卦台广场举行。
八、赛程设置
(一)项目设置:
山地自行车赛
(二)组别设置:
按年龄和性别分设男子山地青年组、男子山地精英组、男子山地大师组、女子山地组4个组别。
1.男子山地青年组:16-30岁, 100人
2.男子山地精英组:31-50岁, 110人
3.男子山地大师组:51-65岁, 110人
4.女 子 山 地 组:16-65岁, 80人
年龄计算日期节点为7月23日当天。
九、参加办法
(一)报名时间:
2023年7月18日18:30起,7月19日24:00前报满即止。
(二)报名地点:
1.兰州市参赛运动员可在兰州闪电图腾骑行俱乐部定西路店,地址:兰州市城关区定西路459号,电话8625212;兰州闪电图腾骑行俱乐部敦煌路店,地址:兰州市七里河区敦煌路514号,电话2312491。报名联系人:王继鸣,电话13369445562。也可通过野途APP报名。
2.兰州市以外运动员通过野途app报名。野途app报名联系人:马建雄,电话18153978203(微信同号),参赛选手可添加微信,回复姓名及组别即可进入赛事群。
注:更多赛事详情及公告,请扫描上方二维码,关注“甘肃闪电”微信公众号。
(三)报到签到:
7月22日14:00 在仁寿山广场签到,核查身份信息、健康证明或心电图(联赛前四站任意一站已成功完赛者可互认。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领取参赛物资(定制骑行服、号码布、车牌、计时芯片),同时现场签署《法律责任免除与权利放弃书》,扫码支付计时芯片押金100元。
(四)参赛须知:
1.健康状况检查
所有参赛队员须及早关注、清晰了解并密切感知个人身体健康状态,尤其是“阳康”后的身体状态。不带病参赛。做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
2.身体素质要求
(1)参赛者应长期从事自行车锻炼,必须具有良好的适合本次比赛的健康状况,要求身体健康,无视力、听力、语言、发热、感冒、心脏病、高血压、心肌梗、脑栓等任何影响比赛的身体疾病或障碍,心理健康、情绪稳定、未服用任何影响神智的饮品、酒类、药物、食物或保健品等。
(2)参赛选手必须提供2022年07月24日以后的县级及以上医院出具的身体健康证明或体检证明(或心电图),已成功完赛本届联赛前四站任意一站者可互认。比赛组织方有权禁止不适合参赛的车手报名、比赛。
3.其它要求
(1)各省市体校学生和专业自行车运动员、退役不满2年的运动员、UCI注册运动员以及在中国自协注册的运动员不得报名参赛,一经发现取消比赛资格。
(2)参赛运动员应具有积极向上的良好风貌,具备良好的体育道德和文明礼仪,弘扬中华体育精神和奥林匹克精神。胜不骄、败不馁;尊重对手、尊重观众、尊重裁判;严格遵守和执行竞赛规程、规则等规定;严格执行竞赛委员会、裁判委员会做出的决议或决定。对曾有影响体育形象、赛会形象和比赛正常进行行为的,组委会有权拒绝其参赛。
(3)本次比赛设定定额的参赛席位,参赛者可以通过组委会指定的方式进行报名。自报名起始日开始至名额报满即止。
(4)选手需在报到时凭有效证件(身份证)现场确认并签署《法律责任免除与权利放弃书》,签字人与参赛人必须一致。
十、奖励办法
甘肃省第三届自行车长征赛联赛安宁站暨“畅骑安宁·奋进未来”安宁区环骑天斧砂宫山地自行车赛奖励标准
组别 |
第一名 |
第二名 |
第三名 |
第四至第六名 |
第七至第十名 |
第十一名至第二十名 |
第二十一至第三十名 |
第三十一至第四十名 |
男子 山地青年组 |
1000元现金+1000元奖品 |
800元现金+800元奖品 |
600元现金+600元奖品 |
400元现金+400元奖品 |
300元现金+300元奖品 |
200元现金+200元奖品 |
100元现金+100元奖品 |
150元奖品 |
男子 山地精英组 |
1000元现金+1000元奖品 |
800元现金+800元奖品 |
600元现金+600元奖品 |
400元现金+400元奖品 |
300元现金+300元奖品 |
200元现金+200元奖品 |
100元现金+100元奖品 |
150元奖品 |
男子山地大师组 |
1000元现金+1000元奖品 |
800元现金+800元奖品 |
600元现金+600元奖品 |
400元现金+400元奖品 |
300元现金+300元奖品 |
200元现金+200元奖品 |
100元现金+100元奖品 |
150元奖品 |
女子山地组 |
1000元现金+1000元奖品 |
800元现金+800元奖品 |
600元现金+600元奖品 |
400元现金+400元奖品 |
300元现金+300元奖品 |
200元现金+200元奖品 |
100元现金+100元奖品 |
150元奖品 |
注:各组别实际参赛人数不足60人者,按该组别实际参赛人数的50%录取奖励。
积分规则:本站比赛为联赛第五站比赛。积分第1名100分,第2名98分,依次类减……,第50名以后均得1分。总积分规则不变。
十一、参赛福利
1.本次比赛报名费50元/人。参赛运动员均可获得专业拼接面料定制骑行服一件(建议运动员赛时试穿体验)、骑行背包一个、精美完赛纪念奖牌一枚(如下图);
2. 赛前领取参赛包;赛中提供补给、饮水等;安全完赛后,凭票领取赛后午餐(快餐或热凉面等)。
3.多位摄影师在不同角度拍照,同期发布照片直播。参赛选手可“遇见”赛场上英姿飒爽的“最美自己”。
十二、竞赛办法
(一)比赛形式
自行车赛采用大组出发。同组别参赛运动员按照检录的先后顺序编排出发顺序。参赛人员只能参加一个组别的比赛。
(二)比赛路线
本次比赛路线为铺装路面和非铺装路面山地自行车越野赛道。
比赛路线为:仁寿山广场(起点)出发向东骑行→三叉路口左拐沿安皋公路向北骑行至仁寿山观景台→右拐进入天斧沙宫入口→沿二号沟向恐龙谷方向顺行→恐龙谷三叉路口沿主路左侧骑行至曹家湾村出口→左拐朝南沿大沙沟骑行至天斧沙宫观景台岔路口→左拐进入天斧沙宫入口绕圈骑行。完成绕圈骑行4圈后在天斧沙宫观景台岔路口右拐朝南上坡进入(比赛终点)仁寿山景区“世外桃源”大门(单圈爬升185米。各组均骑行4圈,比赛总距离30km)。
1、比赛路线图示
2、海拔爬升图
(三)比赛程序
1.7:00-7:40,各组检录并排列出发位置。
2.7:40-8:00,全体参赛选手分组在台前列队参加开幕式。
3.8:00-10:30,开始比赛。
4.10:30,在仁寿山桃花源八卦台广场举行颁奖仪式,为获奖选手颁发奖品、奖金。
(四)技术规定:
1.采用中国自行车协会最新审定的《自行车竞赛规则》。
2.比赛形式:大组出发、计时排名。
3.参赛器材及装备要求:
(1)比赛必须使用26—29英寸山地越野车型,前后轮大小必须一致,必须有前减震器,车胎宽度不少于1.75英寸的带齿外胎,严禁使用装有金属螺钉或长钉的轮胎。否则,将被取消比赛资格。参赛选手的器材装备必须符合规则规定。即使是在比赛结束以后,被裁判团核准的违规使用比赛器材的行为,该选手也将被取消比赛成绩。
(2)所有参赛车辆在比赛时必须除去可能导致伤害的非必要配件(如车锁、休息把、菜篮、车包、边支架、照明设备、音响设备、后货架等),不得配有任何非人力传动及助动装置,禁止在比赛中携带和使用玻璃容器。
(3)所有参赛选手都得自我保证车辆之质量与状态良好,且满足比赛要求,任何因车辆质量、状态或使用不当造成的伤害或损失,活动举办方概不负责。
(4)服饰要求:所有参赛人员必须穿着骑行服,佩戴头盔、骑行手套、眼镜。
(5)参赛选手和车辆必须按规定佩戴组委会统一配发的号码簿与车牌号,不得裁剪。参赛车辆、装备及护具自备。正确安装和佩戴图示如下:
(6)比赛中容许携带轮胎、维修工具进行自行维修,但不得借助外力维修(也可以在组委会设立的中立维修点进行维修),比赛中大会不安排随队队车和公共器材车,所带物品也不得超出身体。
4.赛事签到:
(1)签到时间为赛前1小时30分,截至时间为赛前30分钟。
(2)签到时均需凭报名有效证件签到。
(3)签到时领取比赛套包(含号码布、号码牌、扎带、电子芯片等)。
(4) 签到时选手需现场签名认并递交签署的《法律责任免除与权利放弃书》。
(5) 签到时选手需出示本人健康证明或心电图,或安全完成本届联赛任意分站赛的信息。
(6)报名结束后,参赛资格审查组将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因个人原因造成未能按时参赛的,大赛组委会将视为自动放弃。各运动员不得私自更换参赛者。
5.检录与出发:
(1)赛前1小时开始检录,赛前10分钟停止检录,未检录者视为自动放弃。未经检录而参加比赛者,即使完成比赛成绩亦无效。
(2)检录时,裁判将根据参赛者有效证件进行身份确认,如发现有更改或冒名顶替者将直接取消参赛资格。
(3)检录时,须经组委会技师检验车手赛车、装备合格后方可参赛,裁判有权要求不符合规定的车手重新处理直至合格为止,否则不得参赛,责任车手自负。
(4)完成检录后选手须按照裁判排定的位置顺序在检录区等候,不得离开。
(5)出发时必须按裁判发令统一出发,不得中途加入比赛(如检录后自行离开,在比赛中返回),违者取消比赛资格。
(6)出发依次顺序为:男子山地青年组、男子山地精英组、男子山地大师组、女子山地组。每组间隔时间为2分钟。
注:比赛当天检录、领奖时均须出示本人身份证原。请务必带好自己的身份证。负责,不予签到。严禁冒名顶替,一经发现,取消资格!请每一位参赛队员记住自己的参赛号码,报号签到!
6.计时与排名:
(1)以自行车前轮压过终点线前沿的垂直平面的一瞬间停表为选手的到达成绩。
(2)最终排名根据选手完成规定线路并通过终点的先后顺序进行排名。
(3)比赛成绩将以电子计时为主,人工计时、摄像记录等为辅,裁判组只提供奖励名次,不公示比赛计时及录取外名次。
(4)到达终点时,参赛选手若无车牌号码、身体号码,将不予录取名次。
(5)关门时间设定为10:30,在此时间之前通过终点线者视为完赛,在此时间之后到达的选手将不予排名。
7.参赛人员在比赛中的行为规范:
(1)自行车比赛是有一定危险的活动,所有参赛选手在比赛骑行中必须保证本人的骑行安全,不允许双手撒把,不得使用非正常的骑行姿势参加比赛。
(2)因所有活动均在公众场合及道路进行,请所有参赛选手务必注意自身及游人/观众的安全,遇到游人或穿行道路的行人,首先要减速并呐喊注意,停止加速,控制好方向,避免可能的伤害及损失。
(3)所有参赛选手在比赛中必须保持公平、公正的竞赛精神,遵守竞赛规则和举办地的法律,不做可能引起自己或他人受伤害的冒险或有意行为;不得有意冲撞、排挤、刮蹭等影响他人比赛及其安全的行为;对上述行为引起的一切责任与后果均由肇事者承担。
(4)不论什么原因,如果参赛人员骑出赛道,他必须从下道处的同一地点返回赛道。如果裁判认为该参赛人员由此获得优势,则将被取消比赛资格。比赛冲刺前100米不得走曲线、斜线冲刺或有其他阻挡行为,否则取消比赛成绩。
(5)若参赛选手携带2个以上电子芯片通过终点者,取消其所有芯片对应参赛选手的成绩及名次。
(6)比赛中必须佩戴头盔、手套等护具,途中不得摘掉头盔。否则裁判有权随时取消参赛资格并令其提前终止比赛。
(7)参赛选手必须尊重自然,爱护环境,确保不做污染赛道的行为。
(8)参赛者不得有任何暴力、威胁、侮辱或其他不正当行为,也不能采取其他不正当方式使其他人员陷入危险之中。不能使用语言、手势、书写或其他方式损害其他参赛者、主办方、赞助商以及整个自行车运动的名声和荣誉。
(9)参赛均需符合本次赛事竞赛规程和竞赛规则的有关规定,对违反规定者裁判团有权采取警告、禁止比赛、取消成绩等措施。
8.返程纪律:
(1)闭幕式后返程时,必须跟随在引导交警(骑警)车后下山,下山时不得超过引导交警(骑警)。
(2)如有违反以上纪律者,取消与比赛和活动相关的一切待遇!取消其参加主办方、承办方和协办方今后举办的一切赛事和活动的资格!
9.其他事项:
(1)赛事中,裁判有权按组别、参加者数量、水平等状况决定是否采取合并/拆分组别出发,合并/拆分组别不影响比赛组别成绩的记录及奖励。
(2)赛事当日如遇一般性的刮风、下雨天气,比赛将照常。
(3)赛事当日如遇降雪降温、雷雨、狂风、暴雨等特别恶劣天气或其他意外事件,比赛可能将被延迟、延期、改变路线、改变比赛方式、择日、终止或被取消。如遇突发恶劣天气,裁判组有权根据赛事进展情况、天气状况等采取合并或分组、提前或推后发车时间等措施以保证安全完成比赛,敬请车手注意现场公告、通知和参赛群实时信息。因此导致的比赛异议,赛事组委会恕不受理投诉。
(4)比赛规则如有未尽规定,参照中国自行车运动协会最新规则执行。
10.申诉程序:
(1)所有比赛申诉由大会仲裁委员会受理。
(2)对裁判的判罚和比赛成绩有异议时,在比赛成绩发布后15分钟内向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并提供证据和相关证件,并缴纳1000元申诉处理费,否则视为放弃。胜诉后,更正成绩,并退还申诉费;败诉,维持原状,没收申诉费。
十三、仲裁委员会和裁判员
仲裁委员会按国家体育总局《仲裁委员会条例》规定执行。比赛监督、技术代表、裁判长和裁判员由甘肃省自行车运动协会委派,不足人员由承办单位选聘。
十四、本规则最终解释权属承办单位,未尽事宜,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