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赛时间:2022-06-16 10:00-2022-06-16 12:00
报名时间:2022-05-06 00:00-2022-06-01 23:00
比赛地点:重庆 巴南 重庆市巴南区二圣五香文化广场
主 办 方: 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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赛事组别
第十一届重庆天坪山自行车赛竞赛规程
一、指导单位
重庆市体育局
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
二、主办单位
重庆市社会体育指导中心
重庆市巴南区体育局
重庆市巴南区二圣镇人民政府
三、承办单位
重庆市巴南区体育运动学校
重庆市巴南区自行车协会
四、协办单位
重庆市众喜高山梨专业合作社
巴南天坪山云林天乡风景区
五、竞赛时间和地点
2022年6月8日(星期三)上午10:00在重庆市巴南区二圣镇“五香”文化广场(农民健身广场)举行。
六、比赛项目及参赛办法
(一)山地自行车个人赛
1.男子青年组(22公里)
2.男子中年组(22公里)
3.女子组 (22公里)
(二)公路自行车个人赛
男子公路组(22公里)
(三)各组别年龄规定
1.山地自行车男子青年组18—38岁(2004年6月1日前至1983年6月1日后出生的)
2.山地自行车男子中年组39—58岁(1983年6月1日前至1964年6月1日后出生的)
3.山地自行车女子组18—55岁(2004年6月1日前至1967年6月1日后出生的)
4.公路自行车男子组18—49岁(2004年6月1日前至1973年6月1日以后出生的)
七、竞赛办法
(一)参照中国自行车协会审定的最新竞赛规则执行。
(二)每名运动员只能限报一个项目一个组别的比赛。
(三)所有参赛车手必须按参赛项目组别凭第二代身份证报名参赛。
(四)各参赛者自备参赛车辆、装备和护具,不得配备有任何动力装置,比赛中必须佩戴安全头盔等必要的安全护具。
(五)山地组参赛车型为26 x 1.90以上有齿胎山地自行车,自行保证车辆质量与车况良好,以满足比赛要求,任何因自己车辆质量状况或者使用不当造成的伤害或损失,主办单位概不负责。
(六)公路组竞赛用车限使用符合最新自行车竞赛规则的700C轮径的标准弯把公路车,不得配有任何非人力传动及助力装置。
(七)参赛选手在比赛中必须坚持公平、公正的竞赛精神,自觉遵守比赛规则、规程。不得有意冲撞、排挤、刮蹭他人等行为,如出现上述影响比赛及安全的行为,组委会将立即取消其比赛资格,并对上述行为引起的一切责任事故与后果均由违规方承担。
(八)参赛运动员必须签订《关于参加第十一届重庆天坪山自行车赛所涉及风险的声明》后方可参赛。
(九)关门时间为比赛当日12:00。
八、录取名次及奖励
(一)山地自行车男子青年组
第一名2000元,第二名1000元,第三名800元,第四名至第八名300元,第九名至第十二名200元,第十三名至第二十名100元。
(二)山地自行车男子中年组
第一名2000元,第二名1000元,第三名800元,第四名至第八名300元,第九名至第十二名200元,第十三名至第二十名100元。
(三)山地自行车女子组
第一名2000元,第二名1000元,第三名800元,第四名至第八名300元,第九名至第十二名200元,第十三名至第十五名100元。
(四)公路自行车男子组
第一名2000元,第二名1000元,第三名800元,第四名至第八名300元,第九名至第十二名200元,第十三名至第二十名100元。
九、报名和报到
(一)凡户籍和居住在重庆市的自行车爱好者均可报名参赛。
(二)报名时必须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参赛运动员须通过县级以上医院体检,身体健康且适合参加本项目者,方能参赛。如运动员未经体检擅自参加比赛,所发生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三)所有参赛者都将获得最高保额20万元的参赛日人身意外保险。出现任何人生意外请直接与保险公司联系,不得追究组委会的责任。
(四)报名费(参赛保证金):50元/人
(五)凡完赛者,退还报名费(参赛保证金)50元,组委会提供参赛大礼包1份/人。赛后组委会经过审核根据报名通道退还保证金。
(六)主办单位为所有参赛运动员准备午餐,用餐时间12:00—12:30。
(七)报名表以区县体育局、有关单位、自行车协会或俱乐部为单位,采用电子文档的方式报巴南区自行车运动协会,联系人:韦晓庆,手机:13883222304,QQ:315235224,微信:大宝(weixq8017)。咨询电话联系人:代虎,电话:63634149。
报名截止时间为2022年6月1日(以报名先后排序,报满200人为止)。
(八)报到时间:2022年6月8日9:00前。在巴南区二圣镇人民政府报到,领取号码布、车号、午餐券等,各队领队、教练于6月8日上午9:10在二圣镇人民政府会议室参加组委会。
十、疫情防控要求
(一)进行健康排查。所有参赛选手需符合重庆市的疫情防控总体要求,报到时需出示行程码和渝康码,同时将进行体温监测。凡有以下情况者,不得参加比赛:28天内有境外旅居史、14天内有境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者;被判定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者(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及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及密接的密接尚未解除隔离医学观察者;已治愈出院的确诊病例或已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但尚在随访或居家医学观察期内的人员;渝康码显示为黄码的;比赛前14天健康监测中曾出现体温≥37.3℃或有疑似症状,到医院排查,但比赛前未排除传染病或仍存在身体不适症状者。无以上情况的人员,经组委会审核后方可参赛,如因隐瞒或虚假填报信息而造成不良影响的,组委会有权取消其参赛资格,并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二)实时健康监测。比赛期间,所有人员采取自我症状监测,如有发热(体温≥37.3℃)、寒颤、咳嗽、咳痰、咽痛、打喷嚏、流涕、鼻塞、头痛、乏力、肌肉酸痛、关节酸痛、气促、呼吸困难、胸闷、结膜充血、恶心、呕吐、腹泻、腹痛、皮疹、黄疸等疑似症状,须及时告知工作人员,并接受专业医务及防疫人员现场排查,或送往定点保障医疗机构进行诊疗。
(三)规范佩戴口罩。比赛期间需规范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废弃口罩不得随意丢弃,应放入场所指定的口罩回收专用箱。
(四)做好手卫生及消毒。尽量减少接触公共场所的公共物品和部位,喷嚏咳嗽手捂后、触摸公用物品后等,用洗手液或香皂在流动水下洗手,或者用免洗速干手消毒剂消毒。不确定手是否清洁时,避免用手接触口鼻眼。减少与他人接触,以点头礼取代握手。
(五)其他事项。组委会将根据国内疫情形势变化和重庆市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对赛事做进一步调整,并第一时间发布相关信息。
十一、本次比赛技术代表、裁判长、裁判员由组委会统一抽调。
十二、本规程未尽事宜另行通知,解释权属大会组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