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赛时间:2022-01-03 08:00-2022-01-15 12:00
报名时间:2021-12-19 11:00-2022-01-10 18:00
比赛地点:贵州 黔南 罗甸县玉湖公园
主 办 方: 黔南州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州体育局) 罗甸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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赛事组别
“绿博黔南 康养之州”
2021中国·黔南体育旅游欢乐季之冬篇
阳光罗甸·环玉湖自行车赛
竞赛规程
一、支持单位
贵州省体育彩票管理中心
二、主办单位
黔南州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州体育局)
罗甸县人民政府
三、承办单位
黔南州体育总会
黔南州体育运动服务中心
罗甸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县体育局)
四、协办单位
黔南州自行车运动协会
罗甸县自行车运动协会
五、推广单位
贵州陆正虎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六、比赛时间、地点
时间:2022年1月3日
地点:罗甸县玉湖公园
七、参赛人员及比赛项目
(一)参赛人员:长期从事体育锻炼,身体健康的省内
自行车爱好者,14天内出过外省的运动员不接受报名。
(二)比赛项目
1.男子山地精英组(年龄18-39岁)150人,42km;
2.男子山地公开组(年龄40-60岁)150人,36km;
3.女子山地精英组(年龄18-60)100人,30km;
4.男子山地青少年组(年龄13-18岁)100人,30km;
八、比赛线路
比赛线路:玉湖公园(起点)→金湖御景路口折返→玉都大道→湖滨大道→千岛湖酒店路口折返→环湖路→玉湖大桥→玉湖公园(终点)单圈6km。
九、报名与报到确认
(一)报名时间
2021年12月17日至27日18:00
(二)报名平台
1.报名平台网址:野途网 http://www.wildto.com
2.报名咨询电话:15285185058,联系人:吴加会
(三)报名费
男子山地精英组、男子山地公开组、女子山地精英组报名费50元/人、男子青少年组报名费20元/人(含号码牌、号码布、保险一份、矿泉水、赛事包、完赛奖牌等),一经报名,慨不退还报名费用。
(四)报到确认
所有组别完成报名的运动员需在2022年1月2日10:00-18:00到罗甸县玉湖广场进行报到确认并领取参赛物品和信息资料。报到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体检证明及按照疫情防控要求提供未曾在14天内到中高风险等级地区旅行经历的证明(出示行程码),选手报到时提供健康绿码。
十、参赛资格
(一)参赛运动员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持有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二)参赛者身体健康,无流行病史,无视力、听力、语言、发热、感冒、心脏病、高血压、心肌梗、脑栓等任何影响比赛的身体疾病或障碍,心理健康、情绪稳定、未服用任何影响神智的饮品、酒类、药物、食物或保健品等。
(三)参赛者报到时须提供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证明,并现场签署《自行车赛事安全风险免责法律声明》。
(四)参赛者须自行购买往返赛区途中及赛前“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及“医疗保险”。
十一、竞赛办法
(一)本次赛事执行中国自行车运动协会最新审定的《自
行车竞赛规则》。
(二)参赛器材必须符合规则规定:各组别参赛运动员必须使用山地车型器材,严禁使用硬叉,山地车外胎为1.95及以上的山地齿胎且不可以使用附加把。运动员须自觉接受车辆检查,裁判要严格对车辆进行赛前检查,禁止使用违规车辆参赛。
(三)签到检录规定:赛前40分钟开始签到检录,赛前10分钟结束检录。参赛运动员要在身体两侧肋间佩戴号码布并在车辆座管固定好车号牌;必须穿着骑行服和佩戴头盔,不能穿长裤或护腿。比赛装备的任何广告部分不能违反规则规定。比赛期间不得佩戴、使用任何无线通信设备。运动员须自觉接受检录,裁判严格进行检录,禁止未经检录车辆的运动员参赛。运动员须在起点处亲自签到,并接受媒体采访、自觉配合赛事宣传。未检录、签到而出发者为无效参赛,并不计成绩和排名。
(四)安全保障规定:本站所有比赛项目不安排饮食补给过程。不允许任何队车上赛道,出于对健康和安全因素考虑,裁判有权令明显落后运动员退出比赛,退出比赛运动员必须摘下号码布并退出赛道,不能骑行通过终点。若遇极端天气等不可抗拒的因素,裁判长有权决定暂停或停止比赛。
(五)技术措施与争议处理:本次比赛采用电子计时设备,选手报到确认时须向组委会缴纳计时芯片押金200元/枚。赛后归还时退回押金。关门时间,常规情况下为20%,裁判组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最终关门时间。参赛选手若对比赛成绩有异议,需在成绩公布20分钟之内携有效证据向组委会提出申诉,经组委会核实做出的裁决为最终裁决,不得再次申诉。
(六)获奖运动员必须按时参加媒体见面会和颁奖仪式,应在赛后及时到达颁奖区等候颁奖,未按时参加颁奖仪式的选手视为自动放弃奖项。
十二、成绩排名
(一)男子山地精英组、男子山地公开组、女子山地精英组、男子青少年组成绩排名,根据用时最短者确定名次。
十三、录取名次及奖励
(一)男子山地精英组、男子山地公开组个人成绩奖励前30名、女子山地精英组、男子山地青少年组个人成绩奖励前20名,颁发奖金;
(二)组委会将为各组别个人前三名进行现场颁发奖金和奖杯。
(三)奖金奖励表(金额为人民币,单位:34500元(大写:三万肆仟伍佰元整)。
名次 |
男子山地精英组 |
男子山地公开组 |
女子山地精英组 |
男子山地青少年组 |
1 |
1500 |
1500 |
1200 |
1000 |
2 |
1200 |
1200 |
1000 |
800 |
3 |
1000 |
1000 |
900 |
600 |
4 |
900 |
900 |
800 |
500 |
5 |
800 |
800 |
700 |
400 |
6 |
700 |
700 |
600 |
300 |
7 |
600 |
600 |
500 |
200 |
8 |
500 |
500 |
400 |
100 |
9 |
400 |
400 |
300 |
100 |
10 |
300 |
300 |
200 |
100 |
11-20 |
200 |
200 |
100 |
100 |
21-30 |
100 |
100 |
|
|
合计 |
10900 |
10900 |
7600 |
5100 |
十四、裁判
技术代表、裁判长由组委会邀请,裁判员由省协会选派。
十五、保险
比赛期间参赛运动员保险由组委会负责(参赛运动员必须提供准确的身份证号码,如提供错误,责任自负)。如出现人身意外事故,直接与保险公司联系,不能再追加组委会责任。
十六、其他
运动员比赛期间食宿自理。
十七、未尽事项另行通知。
十八、本规程解释权属赛事组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