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赛时间:2020-11-22 08:30-2020-11-22 18:30
报名时间:2020-10-23 21:00-2020-11-15 18:00
比赛地点:江苏 盐城 港城大道1号
主 办 方: 盐城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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赛事组别
2020“大洋湾”杯中国盐城黄海湿地公路自行车邀请赛
竞赛规程
一、指导单位
江苏省体育局
二、主办单位
盐城市人民政府
三、承办单位
盐城市体育局
东台市人民政府
大丰区人民政府
亭湖区人民政府
江苏省体育竞赛管理中心
江苏省自行车运动协会
盐城市城投集团
四、协办单位
盐城市体育竞赛指导中心
盐城市体育产业集团
盐城市黄海湿地申报世界自然遗产领导小组办公室
盐城市自行车运动协会
五、冠名单位
盐城大洋湾生态旅游景区有限公司
六、比赛时间及地点
2020年11月22日(星期日)上午8:30,在江苏联合职业技师学院(东台分院)南门开赛。
七、竞赛项目设置
组别 |
总里程 |
人数限制 |
备注 |
|
公路自行车精英组 |
男子组 |
159 KM |
350人 |
1.限公路车; 2.本组别在中国自行车运动协会注册的运动员不得参加,国内自行车业余爱好者及退役两年以上的专业运动员均可报名参赛; 3.18—60周岁(1960年1月1日(含)—2002年12月31日(含)间出生)。 |
女子组 |
150人 |
|||
公路自行车挑战组 |
男子组 |
85 KM |
550人 |
1.限公路车; 2.本组别在中国自行车运动协会注册的运动员不得参加,国内自行车业余爱好者及退役两年以上的专业运动员均可报名参赛; 3. 18—60周岁(1960年1月1日(含)—2002年12月31日(含)间出生)。 |
女子组 |
300人 |
|||
欢乐骑行组 |
12KM |
650人 |
65周岁以下(1955年1月1日(含)后出生) |
八、竞赛路线
(线路图)
(一)公路自行车精英组: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东台分院)南门(起点)—港城大道东行左转—海城路右转—S352左转—东台海堤路左转—条子泥海边大道左转—川新线右转—川新线直行左转—S333右转—X202—大丰海堤路右转—工业二大道右转—日月湖大道—泰晤士港路左转—大丰海堤路右转—龙港路直行—大丰海堤路右转—射阳海堤路左转—S349省道—千鹤湾(终点)。
(二)公路自行车挑战组: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东台分院)南门(起点)—港城大道东行左转—海城路右转—S352左转—东台海堤路左转—条子泥海边大道左转—川新线右转—川新线直行左转—S333右转—X202—大丰海堤路右转—工业二大道右转—日月湖公园(终点)。
(三)欢乐骑行组线路: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东台分院)南门(起点)—港城大道东行左转—海城路右转—S352左转—东台海堤路左转—条子泥景区(终点)。
九、参赛资格
(一)因全球新冠肺炎疫情,参赛选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必须是拥(具)有有效的二代身份证,不接受外籍选手和国内疫情高风险地区选手报名。
(二)参赛者应具有良好的适合本次比赛健康状况,同时提交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健康证明,身体健康,无视力、听力、语言、发热、感冒、心脏病、高血压、心肌梗、脑栓等任何影响比赛的身体疾病或障碍,心理健康、情绪稳定、未服用任何影响神智的饮品、酒类、药物、食物或保健品等,高血压、心脏病等不适宜此项运动者,不得报名参加。组委会有权拒绝身体状况不适合的选手参赛。
(三)精英组及挑战组选手年龄为18-60周岁之间的身体健康者(即出生日期为1960年1月1日(含)—2002年12月31日(含));欢乐骑行组年龄为65周岁以下的身体健康者(即出生日期为1955年1月1日(含)后出生);以参赛报名证件上标注的出生日期为依据。
(四)18周岁(不含)-16周岁(含)(2003年1月1日(含)后出生—2004年12月31日(含))未成年人报名参加比赛,在赛前领取参赛物品时,须其监护人或法定代理人现场签署《法律责任免除与权利放弃声明书》,方可领取参赛物品并参加比赛。监护人或法定代理人现场必须携带本人有效证件(身份证、户口簿、护照、台胞证等),并提供复印件留存; 16周岁以下未成年人报名参加比赛,需要监护人或法定代理人陪同参赛。
(五)所有参赛选手须提供居住所在地卫健委出具的新冠肺炎健康证明。
(六)凡参赛运动员均由大会统一办理比赛期间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赔偿标准按保险公司规定执行,不足部分由参赛者本人负担)。
(七)参赛者必须填写《法律责任免除与权利放弃声明书》。
十、竞赛办法
(一)参照中国自行车运动协会审定的《自行车竞赛规则》以及有关规定。
(二)比赛为一日赛,分精英组、挑战组和欢乐骑行组进行。
(三)各项比赛以运动员完成比赛,到达终点的先后顺序成绩排名。
(四)赛前一小时开始检录,赛前10分钟结束检录。检录时必须按规定在身体两侧肋间佩戴号码布、车号牌(公路车在车梁前段或车座处固定),必须穿着骑行服和头盔,携带车辆接受裁判检查。各组别出发位置按照检录先后顺序排列。
(五)出发
1.比赛出发顺序依次为:
精英组:男子组8:30;
精英组:女子组8:40;
挑战组:男子组8:50;
挑战组:女子组9:00;
欢乐骑行组:9:10。
2.比赛出发时,请务必注意倾听裁判指令,以裁判现场指令为准。
3.比赛出发时,请务必注意安全,提前做好出发准备,切勿相互排挤、抢占他人位置,以免发生大面积摔伤事故。
(六)比赛设关门时间。以各组第1名到达终点后60分钟为关门时间(各赛段关门时间另定)。
(七)各项目比赛之后,将进行精英组、挑战组颁奖仪式。获奖运动员应在赛后及时到达颁奖区等候颁奖(挑战组获奖选手将乘坐接驳车至精英组终点进行颁奖,接驳车将在挑战组各奖项决出后30分钟出发),未按时参加颁奖仪式的选手视为自动放弃奖项。获奖运动员必须按时参加媒体见面会。
(八)如对比赛结果提出异议,比赛结束15分钟内向仲裁委员会提交书面申述材料,并交申诉费500元。以仲裁委员会的决定为最终裁决,不得再次申诉,胜诉申诉费返还,败诉申诉费不退。
(九)本次比赛途中不设维修站。组委会和当地政府在赛道上设有开道车、裁判车、工作车、救护车、收容车、收尾车等赛事工作车辆。
(十)有关规定
1.参赛车辆、头盔、装备、护具等自备,比赛必须使用参赛项目所规定的赛车,精英组使用符合最新自行车竞赛规则规定的弯把公路自行车;挑战组、欢乐骑行组车型不限,可使用公路、山地、小轮、折叠等车型(死飞、躺车、带助力车型不得使用)。
2.所有参赛者需确保车辆符合比赛安全要求,赛前进行车辆安全自检,脚撑、货框、座椅等有安全隐患的附件请务必自行拆除。不得配有任何非人力传动及助动装置。
3.参赛者在比赛期间必须身着比赛服装、佩戴安全头盔、号码布,并安装计时芯片,否则裁判有权随时取消参赛资格并令其提前终止比赛。
4.比赛中可佩戴眼镜、手表等安全用品,不得将饮用过的水瓶丢弃在赛道,禁止使用玻璃器皿、音乐播放器、对讲机等影响比赛或安全的物品、用品。
(十一)比赛中违反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比赛成绩和奖金。
1.各组别严格按照年龄规定执行,不得弄虚作假。所有参赛的注册专业选手必须在报名时如实提供注册单位、车队名称、领队、参赛选手、联系电话等信息。
2.本次比赛中不允许队车上道,同组、同队的运动员,可交换配件,但不允许换整车。
3. 有发现携带两块芯片以上及作弊者一经发现取消比赛资格。
4.参赛者须承诺遵守赛事的各项规定和比赛道德,不得出现恶意阻挡等危及他人骑行安全的行为,比赛途中不得抄近路、扒车、长期尾随汽车,不得故意冲撞、排挤、刮蹭他人,比赛冲刺前100米不得走曲线、斜线冲刺或有其他阻挡行为,由此所产生的一切风险与损失或伤害由制造方承担。
(十二)特殊情况须知
1.赛事当日如遇一般性的刮风、下雨天气,比赛将照常进行,不延期或更改日期。如遇雷雨、狂风、暴雨等特别恶劣天气,比赛可能将被延迟、延期举行或终止或被取消。
2.赛事中如遇意外事件、自然灾害等其他严重的情况,比赛可能会延迟、延期举行或终止或被取消。
3.如遇下雨等天气,组委会有权根据天气情况采取合并组别发车、减少距离、提前或延迟比赛等措施以保证安全顺利完成比赛。
十一、赛事车辆
(一)存取包服务
1.本次比赛将为精英组、挑战组选手提供存取包服务,设置存取包大巴车;存取包大巴于起点处提供寄存服务,比赛开始后大巴转运至终点提供领取服务;选手可按参赛号段至对应大巴车进行存取包。
2.选手不要将贵重物品存放在包内(如手机、有效证件、现金、各种钥匙、信用卡、电子产品等),如发生损坏或遗失,一切后果由选手本人承担。
3.比赛当天起点寄存服务将于发枪前20分钟截止,请选手合理安排时间;在比赛当日到终点指定区域领取个人存放物品;如超过领取时间没有领取的,可于赛后三日内到赛事组委会领取。如一周内未领取,组委会将按无人领取处理。
4.寄存包后中途退赛的选手可自行到终点进行领取,亦可以乘坐赛事收容车至终点处进行领取。
(二)收容车设置
1.精英组、挑战组比赛除在赛道队尾设置收容车外,另在补给点位置(具体位置和公里数详见参赛手册)设置收容车,选手可到相应的补给点处乘坐收容大巴;当队尾收容车到达该补给点后,该补给点收容大巴将跟随队尾收容车一同进行赛道收容至终点处。
2.赛事在赛道途中距离以及终点处设置关门时间(具体关门时间详见参赛手册),各自设定有关闭时间,并且主办方有权变更关闭时间。参赛者在把握好当前距离的关闭时间的基础上,实行留有时间余量的有计划有步骤的骑行。另在骑行途中,如果已经超过下一个关门时间点,则应在途中乘坐队尾收容车,听从赛事工作人员的指示。
3.如有选手明显落后于当前骑行距离的关门时间点,队尾收容车将进行当前距离的强制收容;该过程中如有选手拒绝搭乘收容车,则队尾收容车有权超越该名或多名落后选手,前行至关门时间内的距离处进行收容保障;该部分落后选手将自行退出赛道或自行安排骑行计划。
4.比赛另设收容货车,收容货车将尾随与队尾收容车后进行赛道自行车车辆收容,由起点出发至终点;组委会将为收容货车准备简单的自行车车辆防护物,尽量避免车辆之间的挂蹭损伤;选手应对收容货车在自行车车辆收容过程中可能发生的车辆挂蹭损伤具有提前的认知和认可,组委会将不会承担其中可能产生的风险与费用等。
十二、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即日起至11月15日下午18:00截止,额满为止。
(二)报名方式:
1. 黄(渤)海候鸟栖息地申遗区域保护地联盟自然保护地成员所在城市(上海、盐城、丹东、大连、盘锦、秦皇岛、唐山、沧州、东营、南通)将由申遗办邀请组队参赛,各城市精英、挑战至少各派一支队伍,每支队伍限报6—8名选手。
2.精英组、挑战组以各市集中报名。
3.欢乐骑行组以个人方式报名。
4.如各组单项报名人数达不到30人,则取消该组该单项比赛。
5.主办方以收到报名费为准,确认其报名资格,经审查因资格原因不能参赛者,将及时通知本人,在报名结束后退还报名费。因个人原因报名后未参赛,报名费一律不予退还。
6. 每人限报一个组别,不得重报名。
(三)赛事报名费
1.组委会接受以参赛队(6人及6人以上)为单位的报名和选手个人形式的报名;
2.男子、女子公路车精英组:个人报名费100元/人,团队报名费(6人及6人以上)享受8折扣即80元/人;
3.男子自行车挑战组和女子自行车挑战组:个人报名费80元/人,团队报名费(6人及6人以上)享受8折扣即64元/人;
4.欢乐骑行组:报名免报名费。
十三、报到
精英组、挑战组和欢乐骑行组参赛选手在11月21日(8:30—17:00)到江苏省盐城市东台市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报到。报到时,核对身份(须提供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无效),发放号码牌,领取电子计时芯片,收取押金200元(赛后芯片无破损者退还、如有损坏按芯片实物价格赔偿)。
十四、录取名次与奖励
(一)奖金奖励:精英组录取各组个人前50名,团体前8名给予奖励。挑战组录取各组个人前100名,各组个人途中冲刺前3名给予奖励。欢乐骑行组不设奖金奖励。各组单项报名人数达不到规定报名人数的50%,则奖金按所设标准减半计算。(二)团体成绩取每队前4名选手最好成绩之和作为该队的总成绩。如出现总成绩相同的情况,以车队个人最佳成绩决定最终排名。
(三)公路自行车挑战组冲刺奖:在该组别比赛赛道约65KM里处设置途中冲刺点1个。在选手完赛的情况下,根据冲刺点时间排名对冲刺点前3名选手给予冲刺奖励。如获得冲刺点时间排名前3名的选手最终未完赛,则不能获得奖励,冲刺点排名和奖励递补。
(四)一个单项报名人数不足75人,大会组委会有权根据实际人数情况做出合组比赛及对录取名次作适当调整。
(五)各项比赛以运动员完成比赛,到达终点的先后顺序成绩排名。
(六)各项目完赛选手均可获得完赛奖牌。
(七)各项目组别奖金(单位:元)
名次 |
公路自行车精英组 |
公路自行车挑战组 |
欢乐骑行组 |
|||||
男子组 |
女子组 |
团体 |
男子组 |
女子组 |
|
|||
个人 |
个人 |
个人 |
冲刺 |
个人 |
冲刺 |
个人 |
||
第1名 |
20000 |
20000 |
15000 |
11000 |
1000 |
11000 |
1000 |
每名完赛运动员获得盐城旅游年卡(总值130000元)+完赛奖牌 |
第2名 |
12000 |
12000 |
10000 |
8000 |
900 |
8000 |
900 |
|
第3名 |
10000 |
10000 |
8000 |
6000 |
800 |
6000 |
800 |
|
第4名 |
8000 |
8000 |
7000 |
4000 |
|
4000 |
|
|
第5名 |
7000 |
7000 |
6000 |
3000 |
|
3000 |
|
|
第6名 |
6000 |
6000 |
5000 |
2000 |
|
2000 |
|
|
第7名 |
5000 |
5000 |
4000 |
1000 |
|
1000 |
|
|
第8名 |
4000 |
4000 |
3000 |
900 |
|
900 |
|
|
第9名 |
3000 |
3000 |
|
800 |
|
800 |
|
|
第10名 |
2000 |
2000 |
|
700 |
|
700 |
|
|
第11-15名 |
900 |
900 |
|
700 |
|
700 |
|
|
第16-20名 |
500 |
500 |
|
500 |
|
500 |
|
|
第21-50名 |
300 |
300 |
|
200 |
|
200 |
|
|
第51-100名 |
|
|
|
200 |
|
200 |
|
|
1.比赛现场不发放奖金,所有获奖选手个人及团队的比赛成绩在官网公示15个工作日后无异议,组委会将在60个工作日内发放奖金。
2.奖金按国家相关规定缴纳税金,由组委会统一代扣。
3.各获奖选手和团队在比赛成绩公示期内须向组委会提交本人有效的银行卡号、本人签名的身份证复印件和联系电话,并办理领奖手续。公示期结束后10个工作日仍未提交相关信息的选手和团队,将按弃权处理。
4. 欢乐骑行组运动员比赛当天现场签到后,欢乐骑行组每名完赛运动动员将获得盐城旅游年卡并发放定制版完赛奖牌。
5.旅游年卡介绍:盐城旅游年卡分A、B卡两种:A卡发行价格200元/年;B卡发行价格100元/年,面向盐城籍在市内外及外地在盐就读的大中专学生、中小学生和本市60周岁(含)以上70周岁(不含)以下人员。旅游年卡免费景区(点)有中华麋鹿园景区、丹顶鹤湿地生态旅游区、大洋湾生态旅游景区、西溪旅游文化景区(含古塔、七仙女文化园)、黄海森林公园景区、安丰古镇景区、荷兰花海景区、大丰港海洋世界景区、大丰上海知青纪念馆、大丰港动物园、中华水浒园、梦幻迷宫景区、梅花湾景区、九龙口景区、息心寺景区、射阳鹤乡菊海景区、金沙湖旅游景区、大纵湖旅游景区(含影视城)、便仓枯枝牡丹园、黄尖牡丹园、花样年华城市花园。两种卡对上述的旅游景区(点),全年均可以不限时间、不限次数使用。
6.所有参赛选手,赛前、赛后1天凭参赛号码布、号码牌免黄海森林公园景区门票。
十五、保险
比赛日(2020年11月22日)参赛运动员的保险(意外伤害险)由大会负责(参赛运动员必须提供准确的身份证号码,如提供信息错误,责任自负)。如出现人身意外事故,直接与保险公司联系,不再追究组委会责任。
十六、技术官员及裁判员
技术官员及裁判长由江苏省自行车协会委派,其余辅助裁判由组委会负责选调。
十七、其他事宜,以补充通知为准。
十八、本规程解释权归赛事组委会所有。
附件1
中国盐城黄海湿地公路自行车邀请赛
法律责任免除与权利放弃声明书
鉴于有机会参加中国盐城黄海湿地公路自行车邀请赛及其相关配套活动(以下统一简称为 “盐城赛”,本人有机会争取“盐城赛”的物质奖励及其他奖励(包括但不限于荣誉、奖金、奖品等),本人(若是未成年人,则为该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法定代理人)以自己的名义(或代表该未成年人)并以本人的后继者、继承人、受让人、执行人、经理人、配偶和最近的亲属的名义:
1.承认本人(我们)完全明白本人或该未成年人参加“盐城赛”存在的受伤或死亡的风险(包括经济损失及其相关损失的风险),前述风险既可能因本人或该未成年人自己的行为、不行为或疏忽、或身体或车辆因素而造成,也可能因他人的行为、不行为或疏忽、或身体或车辆因素而造成,或者因对有关器材、设施、赛道或场区的状况条件不熟悉以及这类比赛或活动的规则造成。
2.承担本人或该未成年人人身伤害(包括一切医疗费用或住院费用)、永久丧失能力或部分丧失能力、死亡及本人财产损坏和损失方面、本人或该未成年人参加“盐城赛”所导致的或由于前述参赛而产生的任何和所有风险。
3.承诺不会就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或死亡向“盐城赛”所有和任何荣誉主办、主办单位、指导单位、承办单位、协办单位、运营单位、推广执行单位、赞助商和“盐城赛”场地方等单位提起关于因本人或该未成年人参加“盐城赛”而导致的损害赔偿的诉讼或提出有关索赔。
4.承诺对于因本人或该未成年人参加“盐城赛”而造成的或源自其参加“盐城赛”的任何责任、损失、损害、索赔、要求或其他诉因(不论是因后述各方的疏忽还是其他原因而造成的),放弃、免除、解除、撤消“盐城赛”所有和任何荣誉主办、主办单位、指导单位、承办单位、协办单位、运营单位、推广执行单位、赞助商和“盐城赛”场地方等单位及各单位职员、雇员和代理人的所有责任。
5.同意凡是与本人或该未成年人参加“盐城赛”有关的本人或该未成年人的所有照片、图片、影片、录像片和影音片永远归“盐城赛”荣誉主办、主办单位、指导单位、承办单位、协办单位、运营单位、推广执行单位所有,并同意这些单位使用、授权使用前述照片、图片、影片、录像片和影音片等资料。
6.承诺永远授权“盐城赛”荣誉主办、主办单位、指导单位、承办单位、协办单位、运营单位、推广执行单位、赞助单位及其继承与受让单位/公司使用本人或该未成年人于“盐城赛”的姓名、个人信息、肖像、声音和外貌,其使用包括并不限于任何市场活动、商业用途、任何媒体、任何成品及其相关广告品。
7.承诺本人为业余自行车爱好者,不是任何形式的现役职业或者专业的选手,否则如经查证为任何形式的现役职业或者专业的选手或不符合参赛条件的,便自动放弃所有“盐城赛”奖励及其他奖励(包括但不限于荣誉、奖金、奖品等) 。
8.本人保证有权做出上述法律责任免除与权利放弃声明,并且不因此项弃权而损及第三者利益。
本人保证已完全阅读、理解并同意上述须知及申明条款,并签名确认如下:
参赛者签字(真实姓名正楷):___________
身份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未成年人参赛者监护人签字(真实姓名正楷):_________
身份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