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赛时间:2015-01-11 08:00-2015-01-11 23:55
报名时间:2014-12-14 00:00-2014-12-31 00:00
比赛地点:福建 福州 集美灌口双龙潭景区停车场
主 办 方: 厦门市集美区文体广电出版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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赛事组别
活动介绍 2014厦门集美运动休闲节,双龙潭山地自行车越野赛,将在集美区双龙潭景区盛大开幕,本次活动旨在推动低碳环保绿色出行的自行车运动,让更多车友体验到厦门全民健身运动文化。在这之后还将有一系列户外赛事活动,届时可以关注。 举办单位 主办单位:厦门市集美区文体广电出版旅游局 指导单位:厦门市体育局、厦门市老体协 承办单位:厦门市休闲产业协会 协办单位:厦门市集美双龙潭生态运动景区 执行单位:厦门市自行车运动协会 比赛项目和时间 1、报名时间:2014年12月14日开始 至报满为止 2、报到时间:2015年1月10日(双龙潭游客中心下午2点)、1月11日双龙潭景区停车场 3、比赛时间及项目: 1、报名时间:2014年12月14日 至名额报满 2、报到时间:2015年1月10日至1月11日 3、比赛项目及时间:2015年1月11日 8:00-9:00选手签到检录 9:00-9:30 开幕仪式及荣誉骑行 10:00发车(分组出发,一组5人,每组间隔30S,出发顺序按参赛号码先后为准。比赛成绩以实际骑行时间为准。) 11:45 颁奖仪式,中午用餐休息 下午可自由参加景区内户外项目 比赛组别设置和奖项 1、挑战模式: 青年组(年龄16-35周岁) 壮年组(年龄36-60周岁) 女子组(年龄16-60周岁) 报名方式 1、线上报名入口(名额限制) 参赛选手报名链接:http://www.wenjuan.com/s/JniUBb/ 志愿者重新报名链接:http://www.wenjuan.com/s/zeU3my/ (志愿者包含大巴来回接送+午餐十人一桌+单车主题马克杯一套) 2、协会会员单位 线下报名点: 厦门速博专卖店 厦门市湖里区万达广场往翔安隧道口方向800米人行天桥旁 电话:0592-5283177、13606016743小黄 喜德盛骑程单车 湖滨南路294号104-106 电话 0592-5181316 厦门风行天下单车 湖里区枋湖东四里55号102(双十中学对面,水晶森林) 小罗 18950030316 诺佰单车6S店 厦门市思明区前埔莲前东路920~928号第十七号商场(莲前地税隔壁) 电话:0592-5880053 三角洲滨南店 厦门市湖滨南路294号(裕盛园)110店 电话:0592-5880069 ***咖啡驿站 厦门市思明区龙虎山路仓里76号仓里站旁 电话:18059253010 报名费及缴费方式 报名费30元(厦门市自行车运动协会会员、三角洲俱乐部认证会员20元) 需乘坐大巴者50元 包含:午餐十人一桌,物料包,保险,完赛合影领取红牛 (1)银行卡:建行厦禾山支行6217 0019 3000 9905 465陈艳艳 (2)支付宝:15959298949 陈艳艳 报名咨询电话:小袁18059253050 *厦门市自行车运动协会面向全省招募200名选手参赛 比赛地点及大巴接送点 主会场:集美灌口双龙潭景区停车场 大巴接送点:12月28号早7点半在SM城市广场肯德基门口集合 联系人电话:阿腾15960803128 大巴负责人 参赛资格: 1、所有参赛选手通过线下指定地点或网络方式报名。 2、本次参赛自行车为山地车及全地形软尾车。 3、选手必须带本人有效证件(护照或身份证),在报名确认时与组委会签署意外伤害事故免责声明。 4、要求参赛者为长期从事自行车运动锻炼者。要求身体健康,无视力、听力、语言、发热、感冒、心脏病、高血压、心肌梗、脑栓等任何影响比赛的身体疾病或障碍,心理健康、情绪稳定、未服用任何影响神智的饮品、酒类、药物、食物或保健品等。 竞赛规则: 1、比赛采用厦门联赛的最新规则。赛事中,裁判有权按组别、参加者数量、水平等状况决定是否采取合并组别出发、比赛,合并组别不影响比赛成绩记录及奖励。 2、检录: 2.1 每组比赛开始前50分钟开始进行检录,比赛开始前10分钟停止检录,未检录者视自动放弃,未经检录而进行比赛者即使完成比赛成绩亦无效。 2.2 检录时,裁判将根据参赛者身份证或户口簿、护照等有效证件进行身份确认,如发现有更改者或冒名顶替者将直接取消参赛资格( 不得代替他人检录参加比赛)。 2.3 检录时裁判将检查车手是否按规定佩戴头盔、手套、号码布,车辆是否按规定固定号码牌。如上述未按规定执行,裁判有权要求车手重新处理直至合格为止,否则,因此因素导致的不能参赛或资格取消,责任由车手自负。 2.4 完成检录后选手集中在检录区等候,不得离开。 2.5 检录后未按裁判发令统一出发者(如检录后自行离开,在比赛开始后返回)、中途加入比赛者,即使完成比赛,成绩亦无效。 3、比赛器材自备,并符合规则规定。运动员必须佩戴自行车头盔进行参赛;所有组别选手必须使用该组规定的竞赛车型,须是具备良好刹车状况的安全车辆;参赛选手和车辆须按规定佩戴大会统一配发的号码牌与车牌,不得剪裁,一经发现取消参赛资格。 4、本次比赛不设补给点,不设中立圈,不设队车跟随,不设公共器材车。 5、所有参赛车辆在比赛时必须除去可能会导致伤害的非必要配件(如:车锁、车筐、车梯、后货架等),不得配有任何非人力传动及助动装置,不得使用玻璃器皿。 6、赛前50分钟运动员本人须戴好头盔,按照规定正确佩戴身体号码布,到起点签到,接受检录。否则,不允许比赛。赛前10分钟停止检录。 7、考虑到运动员的健康和安全因素,裁判有权令明显落后的运动员退出比赛。 8、如遇极端天气等不可抗拒的因素,裁判长有权决定停止比赛,并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比赛结果。 9、本次比赛采用计时赛规则。 10、凡参赛运动员均由大会统一办理比赛期间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赔偿标准按保险公司规定执行,不足部分由参赛者本人负担)。 11、申诉:如对比赛结果提出异议,比赛结束15分钟内向仲裁委员会提交书面申述材料,并交申诉费100元。以仲裁委员会的决定为最终裁决,不得再次申诉,胜诉申诉费返还,败诉申诉费不退。 12、如遇天气恶劣导致赛事无法正常举行,将提前发布延迟通知。 裁判员: 本次比赛的裁判员由厦门市自行车运动协会统一调派。 食宿安排: 比赛当天参赛选手包含午餐(围桌团餐),住宿费用自理; 报到: 可在比赛提前一天到指定地点报到,也可在当天签到检录。 其它: (一)本规程由大会组委会负责解释。 (二)本规程未尽事宜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