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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新疆第十一届环赛里木湖公路自行车竞赛(A级)

比赛时间:2017-05-30 08:00-2017-05-31 23:59

报名时间:2017-05-19 00:00-2017-05-19 00:00

比赛地点:新疆 博尔塔拉 赛里木湖东门

主 办 方: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体育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旅游局、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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赛事组别

  • 公路赛(免费)里程:86km 开赛时间:2017/05/30 10:00剩余150人
  • 第一赛段(免费)里程:43.5km 开赛时间:2017/05/30 10:00剩余0人
  • 第二赛段(免费)里程:42.5km 开赛时间:2017/05/31 10:30剩余0人

关于印发中国新疆第十一届环赛里木湖公路自行车竞赛规程的通知


全国各省、市、自治区自行车协会、自行车俱乐部、公路自行车运动爱好者:


《中国新疆第十一届环赛里木湖公路自行车竞赛规程》已经中国新疆环赛里木湖公路自行车赛筹备工作领导小组讨论通过,经研究,定于2017年5月29日—5月31日在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境内举办中国新疆第十一届环赛里木湖公路自行车赛。现将《竞赛规程》印发给你们,请按规程要求积极组队报名参赛。


一、主办单位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体育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旅游局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人民政府


二、承办单位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党委宣传部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文化体育广播影视局(新闻出版<版权>局)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旅游局

温泉县人民政府

赛里木湖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自行车协会


三、协办单位

新疆日报社

新疆经济报社

新疆人民广播电台

新疆电视台

新疆晨报社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新疆记者站


四、比赛时间、线路、赛程、技术会

㈠ 报到时间:2017年5月29日全天报到。

㈡ 技术会时间、地点:2017年5月29日下午18:00,新疆温泉县鑫磊精品酒店五楼会议室。

㈢ 比赛日期:2017年5月30日—5月31日,5月31日离会。

㈣ 比赛线路:温泉县—赛里木湖东门,赛里木湖东门—赛里木湖点将台—赛里木湖西海草原—赛里木湖南门


五、竞赛里程(145 km(千米))

各赛段冲刺点确定为:

第一赛段,距起点43.5km(千米)处(林业检查站旁);

第二赛段,距起点42.4km(千米)处。


六、参赛运动员规模、组别、条件

㈠参赛运动员人数原则上控制在150人以内,运动员年龄为18-45周岁(运动员本人身体状况允许,经县级以上医院出具健康证明,经竞赛组同意,年龄可放宽)。运动员人数报满为止。

㈡ 各省、市自行车协会、俱乐部、业余爱好者均以团队(车队)方式报名参赛,每队可报领队兼教练1人,运动员4-6人。以个人名义报名参赛者,只计个人成绩。(如本人同意,竞赛组也可为个人参赛者编入某团队)。

㈢ 于2015年12月31日后,未在国家体育总局自剑中心自行车部注册的国内运动员,于在2014年12月31日后未在职业车队注册的外籍运动员(核查以UCI官网www.uci.ch为准),均可报名参赛。

㈣ 所有参赛运动员,领队、教练员必须在本人所在地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含往返赛区、途中、及比赛期间),报到时须向赛会交验保险单据复印件(也可在赛区补办),未办理保险的人员不得参加比赛。

㈤ 不符合报名参赛资格的运动员经审查核实,将被取消比赛资格和成绩,同时取消经费补助。


七、报名方式、时间

联系人:阿龙高娃,联系电话:0909-2318790,13999774053,QQ:44491725

齐芮婕,联系电话:0909-2318706,13565501088,QQ:308467983

报名方式:网上报名,邮箱:308467983@qq.com、44491725@qq.com,报名时请将本车队简介(100字以内)一同上报。网上缴纳报名费,单位名称: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文化体育广播影视局(新闻出版<版权>局)  账号:108209249363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博乐市青德里大街支行

行号:104887001051联系人:宋金花 联系电话:0909-2318793

报名截止时间: 2017年5月19日20:00前(报名期间报满150人,报名截止)。


八、报到时间、地点、要求

联系人:侯宏伟 电话:18116816181

联系人:刘淑芬 电话:15022831610

时间:2017年5月29日

地点:新疆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温泉大酒店报到。

报到时,须持有本人二代身份证(外籍运动员需持护照),并出具县级以上医院的身体健康证明,提供本赛事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单复印件,同时与组委会签订《法律责任免除和权力放弃声明书》,报名参赛的学生应同时持有所在学校和学生家长同意参赛的证明,否则不得参赛。



九、竞赛办法

㈠ 比赛均以双日分段赛方式进行。竞赛操作依照中国自协最新《自行车比赛规则》和国际自盟(UCI)制定的规则执行。

㈡ 裁判员由主办单位体育竞赛管理部门委派,人员组成和职责范围按照竞赛规则执行。

㈢ 严禁各参赛车队车辆上道伴随比赛。竞赛组委会根据实际情况提供维护车辆。

㈣ 比赛设关门时间,具体办法在技术会议上公布。


十、录取名次与奖励办法

㈠ 录取名次办法

⒈完成全部赛程的运动员/队方可进行个人总成绩和团体总成绩、及冲刺总成绩的排名。未完成全部比赛的运动员/队在之前已获得奖金只能领取其1/2数额,并且不能获得其它奖励。

⒉当段个人成绩排名:获得当段前三名的运动员分别获得10秒、6秒、4秒的时间奖励,计入个人总成绩,但不记录到团体总成绩中。

⒊个人总成绩排名:每段个人成绩累计之和,时间奖励只计入个人总成绩内。如果有两人或多人的个人总成绩相同,将根据其每分段比赛的名次累加起来排列名次,如再相等,则按最后一段比赛的名次排列来决定。

⒋团体总成绩排名:每段本队前三名运动员成绩累计之和。如果成绩相同,则根据以下规定排名:

①各分段赛中获得团体第一名的次数;

②各分段赛中获得团体第二名的次数……,依此类推。

如果成绩仍相等,则根据该队在个人总成绩中最佳运动员的名次来决定。

任何少于三名运动员完赛的队,将被取消团体总成绩的排名。

⒌冲刺总成绩排名:累计各段途中冲刺及终点冲刺所获的得分累计进行排名。每段途中冲刺的前三名分别获得5分、3分、1分;终点冲刺前10名的运动员分别获得11分、9分、8分、7分、6分、5分、4分、3分、2分、1分。

如果成绩相同,则根据以下规定排名:

①分段赛中获得第一名的次数;

②途中冲刺第一名的次数;

③个人总成绩名次

为获得个人积分总成绩排名,运动员必须在规则规定的时间内跑完全程,排名才有效,否则不得获取最终排名。

㈡奖励办法

⒈第一天颁奖仪式在赛里木湖东门颁发当段冠、亚、季军,冲刺成绩冠、亚、季军;第二天在赛里木湖南门颁发当段冠、亚、季军,冲刺成绩冠、亚、季军及总成绩颁奖仪式。

⒉当段个人成绩奖励前30名,颁发奖金及证书。

⒊个人总成绩奖励前25名,颁发奖金及证书。

⒋团体总成绩奖励前15名车队,颁发奖金及牌匾。

⒌途中冲刺总成绩奖励前6名,颁发奖金及证书。

⒍体育道德风尚奖车队、个人若干名,颁发奖金证书及牌匾。

7.组委会决定颁发的其它奖项。(完成全程比赛未取得成绩的车手颁发完赛证书)

㈢ 名次奖励(奖金总额20万元)

中国新疆第十一届环赛里木湖公路自行车赛各赛段奖金分配表

单位:元


十一、竞赛要求

㈠ 本次比赛运动员用自行车为公路大组赛车。

㈡ 参赛运动员安全头盔、赛车、常用零部件均自备。竞赛组委会根据实际情况提供维护车辆。

㈢运动员比赛时须将竞赛组委会发给的号码布、号码牌、计时芯片固定在规定的位置。


十二、关门时间

在各赛段半程冲刺点处设关门点,被关门的运动员必须上收容车。关门时间根据路况难度、里程和气候条件在赛前技术会上公布。


十三、参赛经费

㈠ 参赛运动员、教练员、领队每人须缴纳300元(叁佰元整)竞赛费用。(报到时每支车队每个计时芯片需交押金200元,待比赛结束时退还)。参赛运动员、领队兼教练员往返交通费、人身保险费和体检费自理。

㈡ 赛会对参赛车手将给予适当的路途补助,总金额控制在10万元。(疆外每名运动员补助经费不超过1500元,疆内每名运动员不超过500元,本州内车队运动员不超过200元)。未完成全程比赛的运动员,不予补助。

请将各参赛车队运动员到达乌鲁木齐市、温泉县赛区的车次信息及返程信息一并报送组委会,组委会将安排接站(费用自理)。


十四、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本竞赛规程解释权归属主办单位。

附件一:中国新疆第十一届环赛里木湖公路自行车赛报名表

附件二:中国新疆第十一届环赛里木湖公路自行车比赛赛风赛纪规定

中国新疆第十一届环赛里木湖公路自行车比赛赛风赛纪规定

为确保中国新疆第十一届环赛里木湖公路自行车比赛取得圆满成功,竞赛规则改革取得实效,确保比赛公平公正,风清气正,安全平稳,正常有序的进行,特制定本规定。

一、严禁国际职业运动员、国内专业运动员参加比赛。

二、运动员报到时必须凭有效护照(外籍运动员)、身份证报名参赛,严禁相互代替、弄虚作假参加比赛。

三、严禁违反《反兴奋剂条例》《反兴奋剂管理办法》和《体育运动中兴奋剂管制通则》,以任何形式和任何借口使用兴奋剂。

四、严禁组委会、竞委会管理人员、技术官员、工作人员、教练员、裁判员、运动员等人员以任何形式收受礼品、礼金、有价证券,相互宴请,大吃大喝等违规违纪行为。

五、严禁违反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利用社交媒介和不明真相的人员发泄情绪或误导媒体和公众,不得在赛区或运动员、工作人员驻地随意发泄个人情绪,利用通讯、网络等各种社交媒体发布不利于团结的言论和有意挑拔事非。

六、严禁人为操纵比赛,拉帮结派,不得暗箱操作,影响比赛公平公正。

七、严禁诱导、组织运动员、观众等人员滋事闹事,干扰比赛正常秩序。

八、严禁不尊重运动员、裁判员、观众的行为发生。

九、严禁裁判员徇私舞弊,搞不正之风。

各有关参赛单位和个人要按照国家体育总局、赛会组委会发布的有关赛风赛纪和反兴奋剂有关规定和要求,遵照执行。对每名参赛选手和个人都要严肃纪律、严格管理、严格监督,防止违纪违法和违反赛风赛纪的现象发生。

对违反本规定的裁判员、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取消本次裁判执裁资格、禁止裁判员参与今后的执裁工作等处罚。

对违反本规定的运动员,视情节轻重,做出取消本届环湖赛资格和比赛成绩,取消本人和全队的参赛经费补助,禁止参加今后的环赛里木湖比赛资格

如果发生以上违反规矩,发生赛风赛纪违规行为,除做以上处理和处罚,情节严重者,将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追究其法律责任。


中国新疆第十一届环赛里木湖公路自行车比赛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7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