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结束
比赛时间:2026-05-19 10:00-2026-05-25 13:34
报名时间:2026-04-30 12:00-2026-05-05 18:00
比赛地点:新疆 博尔塔拉 赛里木湖
主 办 方: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体育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人民政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五师双河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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赛事组别
赛事组织机构
指导单位:
中国自行车运动协会
主办单位: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体育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人民政府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五师双河市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党委宣传部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五师双河市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博乐市人民政府
阿拉山口市人民政府
精河县人民政府
温泉县人民政府
赛里木湖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
执行单位:
北京新泰明体育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一、报到及比赛时间、线路、技术会
(一)报到时间、地点
1.男子精英组:2026年5月18日,在新疆博州精河县万达美华酒店报到;
2.报到时,须持有本人二代身份证(港、澳、台选手持有效证件,外籍选手持护照等有效证件)、一年内(即2025年5月18日以后)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健康证明或体检报告、精英组报名费交纳凭据。在赛区办理本赛事个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同时与组委会签订《法律责任免除和权利放弃声明书》。
(二)比赛赛程
5月19日(星期二):序幕赛(不记录成绩)及开幕式;
5月20日(星期三):第一赛段比赛,精河县—阿拉山口市;
5月21日(星期四):第二赛段比赛,阿拉山口市—第五师双河市;
5月22日(星期五):第三赛段比赛,第五师双河市—博乐市;
5月23日(星期六):第四赛段比赛,博乐市—温泉县;
5月24日(星期日):第五赛段比赛,温泉县—赛里木湖景区;
5月25日(星期一):第六赛段比赛,环赛里木湖景区赛段,并举办闭幕式和颁奖仪式。
(三)比赛线路
男子精英组:精河县—阿拉山口市—第五师双河市—博乐市—温泉县—赛里木湖景区—环赛里木湖景区赛段。
(四)验证及领队会议:
5月19日15:30至17:30在新疆博州精河县精河迎宾馆确认本队参赛名单,核验运动员身份及车队队服等信息,并领取号码布、车牌、芯片。
5月19日18:00至19:00新疆博州精河县精河迎宾馆召开领队会议,请参赛队领队参加,届时组委会代表及裁判团成员也将出席会议。
(五)竞赛办公室开放时间和地点:
1.开放时间:5月18-19日09:00至22:00
2.竞赛办公室地址:精河县万达美华酒店
二、日程安排
三、比赛距离
(一)序幕赛及六个赛段比赛,总里程约518KM。
四、参赛办法
(一)参赛资格
1.参赛人数:男子精英组约160人;
2.男子精英组由全国各省、市自行车运动协会、俱乐部、业余爱好者均以车队方式报名参赛,疆内各地、州、市限报一支车队,每队可报领队兼教练1人,运动员4—6人。
3.运动员年龄为18—45周岁(特殊情况经组委会评估同意后,年龄限制可适当放宽),报到时需提供一年内(即2025年5月18日以后)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健康证明或体检报告;
4.国内运动员于2024年12月31日后,未在中国自行车运动协会注册的运动员,外籍运动员于2023年12月31日后,未在国际自盟(UCI)注册的运动员,均可报名参赛;
5.所有参赛领队(教练员)、运动员必须在赛区办理本赛事个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险费自理,每人150元。未在赛区办理保险的领队(教练员)、运动员不得参加比赛,不得参与赛事的相关活动,赛会不予接待。
五、报名方式、时间
1.报名方式:参赛选手可登录博州人民政府官网(www.xjboz.gov.cn)或“新泰明体育赛事”微信公众号下载填写报名表(附件1及附件2),发送至中国新疆环赛里木湖公路自行车赛组委会办公室电子邮箱。邮箱号:18701560227@163.com,邮件标题为:【环湖赛报名】。
2.报名时间:2026年4月30日12:00至5月5日18:00(拟定名单以提交报名表时间的先后顺序为准,人数报满即截止)。联系人:董老师,联系电话:18701560227。
3.报名费缴纳方式:参赛队提交的报名表经赛事组委会审核通过后,车队负责人以队伍形式通过线上转账方式缴纳本队所有参赛人员的报名费,缴费完毕即报名成功。
联系人:董老师;
联系电话:18701560227。
六、竞赛办法及器材规定
(一)比赛采用UCI规则和中国自行车运动协会的相关规定。
(二)裁判员由主办单位体育竞赛管理部门委派,人员组成和职责范围按照竞赛规则执行。
(三)赛事通讯服务、电子计时服务团队由组委会指派。
(四)大会将为男子精英组比赛提供中立维修服务(提供维修服务及轮组、整车)。
(五)参赛运动员车辆、头盔、护具等自备,只允许使用符合自行车规则规定的公路车(弯把大组赛车),车辆不得装有支架、车筐等附加装备;运动员比赛时,必须佩戴坚固的安全头盔,否则,将被拒绝出发;自行车装备及头盔的安全性能,组委会不予承担后果及责任。
(六)车牌、号码布、计时芯片,运动员须按照规则规定,分别佩戴在腰部两侧及自行车车架上,计时芯片固定在自行车前叉处。号码布及车牌号严禁裁剪或折叠,否则将给予该运动员相应处罚。
(七)男子精英组参赛队须穿着统一的队服比赛,报名时将队服的图片一并发至邮箱,任何服装不能遮盖骑行服上运动员的号码布,特别是在比赛中和颁奖仪式上。
(八)运动员穿着的雨衣比赛应是透明的,或在正面和背面显示队名或队标,标识的最小尺寸为至少20厘米高或宽。
(九)赛前参赛运动员必须按照规定时间(比赛开始前1小时开始进行签到,至比赛开始前10分钟结束),检录签到必须穿着符合规则规定的比赛服装、携带车辆、头盔、正确佩戴号码布、车牌号及计时芯片。
(十)技术帮助:运动员之间可以互相帮助,如交换食物、饮料或提供工具等;同一车队的选手之间可以互换车轮和整车(换整车的运动员到达终点后必须报备,否则将取消比赛成绩)。
(十一)补给:在比赛出发后30公里至比赛结束前20公里可从大会摩托车、公共器材车、补给车、收容车中获得补给,总裁判长可根据天气或其他特殊情况来临时调整补给规定。
(十二)关门时间:将于领队会宣布,在特殊情况下,根据UCI规则第2.6.032条,关门时间可由裁判团和组委会商定后做出调整决定。
(十三)处罚:依据国际自盟和中国自行车运动协会审定赛事特定规则的判罚条款执行。
(十四)申诉:对比赛成绩有异议,须在成绩公布后15分钟内携带有效证据向裁判团提出书面申诉,超时无效,并交纳申诉费500元;申诉成功,费用退回,申诉失败,费用不退。裁判团的判罚为最终裁决。
(十五)严禁各参赛车队车辆上道伴随比赛。
(十六)违规:所有参赛者必须遵守竞赛规则,注意安全,不做可能引起自己或他人受伤的冒险或有意行为;不得冲撞、排挤、刮蹭,蛇形骑行影响他人比赛及安全,不得做出辱骂、打架斗殴等违反体育道德风尚行为,如有违反造成严重后果者,将按相关规则处罚并报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七、录取奖励
(一)完成全部赛程的运动员或运动队方可进行个人总成绩排名、团体总成绩及冲刺总得分的排名。
(二)时间奖励:
1.终点冲刺:前3名运动员分别获得减秒10、6和4秒的时间奖励。
2.途中冲刺:前3名运动员分别获得减秒3、2和1秒的时间奖励。
3.时间奖励只适用于个人总成绩。
(三)个人总成绩排名(黄色领骑衫)
计时裁判每段所记录的时间将计入个人总成绩排名,时间奖励只计入个人总成绩内。如果有两人或多人的个人总成绩相同,则将根据UCI规则第2.6.015款来决定。
(四)团体成绩排名
分段团体成绩是根据该队当段前三名运动员成绩相加来计算的,如成绩相等,则根据该三名运动员的名次相加来决定,如成绩仍相等,则根据该分段中该队最佳运动员的名次来决定。
团体总成绩名次排列,是根据每分段赛中该队前三名运动员的成绩相加来决定,若成绩相等,则根据以下规定排名:
1.各分段赛中获得团体第一名的次数;
2.各分段赛中获得团体第二名的次数……依此类推。
3.如果成绩仍相等,则根据该队在个人总成绩中最佳运动员的名次来决定。
任何少于3名运动员的车队,将被取消团体总成绩的排名。
(五)冲刺总积分排名(绿色领骑衫)
冲刺所得分数的名次排列,将根据每赛段终点所得分数及途中冲刺(6次)所得分数累计计算。
每赛段前10名的运动员,得分分别如下:11、9、8、7、6、5、4、3、2和1。
各途中冲刺点的前三名运动员得分分别如下:5、3和1。
依照UCI2.6.017条规定,若个人冲刺总积分排名成绩相等,则按以下顺序排列名次:
1.分段赛中获得第一名的次数;
2.途中冲刺第一名的次数;
3.个人总成绩名次。
获得冲刺得分领先的运动员,将获得绿色领骑衫。
途中冲刺得分点分布如下:
为获取个人总积分排名,运动员必须在规则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比赛,排名才有效,否则不得获取最终排名。
(六)赛段冠军(蓝色领骑衫)
1.冠军获蓝色领骑衫;
2.每赛段奖励前30名运动员,若有获奖运动员因伤病等原因未能完赛,则所获得赛段奖励以50%发放。
(七)经评选获得体育道德风尚奖的5支参赛队,颁发证书和奖金。
(八)本次比赛所有赛段最后3公里发生公认事故的处理,将不执行UCI规则第2.6.027条款。
八、关于领骑衫
获得排名领先的运动员,将身着不同颜色的领骑衫。若一名运动员同时获得一件以上的领骑衫,则根据以下顺序在下一站穿着领骑衫:
(一)个人总成绩(黄衫);
(二)冲刺总积分(绿衫);
(三)赛段冠军(蓝衫)。
必要时,组委会裁判团会将相应的领骑衫授给成绩次好的运动员穿着比赛(但不享受奖金)。
九、奖金(税前总额40万元)
注:1.若有获奖运动员因伤病退赛等原因未能完赛,则不能获得相应的奖金,但可获得团体赛的有效成绩和分段赛奖金(若有获奖运动员因伤病等原因未能完赛,则所获得赛段奖励以50%发放)。
2.本届环湖公路自行车赛设立赛事奖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由组委会代扣代缴20%个人所得税后,将以银行转账方式发至各领队。
十、颁奖仪式
(一)以下运动员必须出席分赛段的颁奖仪式:
1.分段前三名;
2.当前赛段冠军(蓝衫);
3.冲刺总积分领先者(绿衫);
4.个人总成绩领先者(黄衫)。
(二)以下运动员(队)还需出席闭幕式颁奖仪式:
1.冲刺总积分第一名;
2.团体总成绩前三名的参赛队;
3.个人总成绩第一名;
4.获得体育道德风尚奖的参赛队。
(三)以上获奖运动员必须在每分段比赛结束后10分钟内到颁奖区等候颁奖,颁奖结束后须接受媒体采访。
十一、保险
所有参赛领队、教练员、运动员必须在赛区办理本赛事个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险费自理,每人150元(在5月18日报到时缴纳保险费),未办理环赛湖保险不得参赛。
十二、医疗
在比赛期间,参赛运动员均由赛事组委会来提供免费的医疗救护保障,如运动员因伤病需住院治疗,则由车队先行垫付费用,同时向投报保险公司报险解决。
十三、参赛经费
(一)车队每人须缴纳报名费1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仟元整)含赛事包、落地交通转场及食宿。保险费150元。参赛领队、教练员、运动员往返交通费、人身保险费和体检费自理。
(二)计时芯片押金按照每队1000元收取,比赛结束并退还计时芯片后,押金原路退回付款账户。
十四、注意事项
(一)参赛运动员须签署赛事《法律责任免除与权利放弃声明书》,才具备参赛资格。
(二)参赛运动员必须为身体健康,能熟练掌握骑行技能和比赛的自行车爱好者方可报名参赛。
(三)有以下情况者不宜报名参赛
1.先天性心脏病和风湿性心脏病患者;
2.高血压和脑血管疾病患者;
3.心肌炎和其他心脏病患者;
4.冠状动脉病患者和严重心律不齐者;
5.血糖过高或过低的糖尿病患者;
6.服用任何影响神智的饮品、药物者;
7.其他不适合运动的疾病患者。
赛事组委会要求所有参赛选手通过正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含心电图检查),并结合检查报告进行自我评估,确认自己的身体及精神状况能够适应于长距离多日骑行运动,才可报名参赛。
(四)注意事项
1.如需更改车队名称、联系电话等报名信息,请以书面形式发送邮件到组委会;报名截止后,不再接受更改。
2.一旦报名成功后,不得转让参赛名额,退赛不退费。
3.本次赛事不接受任何现场报名及付款。
4.报名参赛者应如实、完整、清楚填写报名表及相关信息。
十五、其他
(一)赛事“熔断”机制
如赛前预判或赛事当天出现极端高温、极端低温、极端降水、强对流等天气,安全事故、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直接或间接与活动举办相关联的突发情形,由裁判团队报请赛事组委会将启动“熔断”机制,决定缩短比赛距离、延期赛事或取消赛事。
(二)重视环保,提倡绿色运动
参赛运动员不得随意丢弃食物、背包、瓶子、衣服等,不允许使用或携带玻璃制品。根据UCI规则第2.3.026条,沿途设有可投放垃圾区的路标,参赛运动员将随身垃圾投放至垃圾区域。
(三)中国道路法规定行人和车辆一律靠右行驶,除赛时车队中行驶外,都必须遵守限速、红灯、停车等所有法律法规,否则,交警会开具罚单,涉事司机将个人承担罚款。
(四)各代表队领队、教练、运动员及其他人员均应遵守酒店相关规章,爱护酒店设施,如有损坏,需照价赔偿。
(五)赛事组委会拥有对本次比赛的最终解释权及裁判权,有权根据情况对比赛路线进行相应的调整和更改,所有参赛运动员必须遵守赛会各项规定。
(六)大会有权将此项活动之录影、相片及成绩公开播放、展出、登陆于网站与刊物上。参与活动者即等同于同意本会使用其肖像权与成绩用于相关之宣传与播放活动。
十六、未尽事宜,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