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赛时间:2026-05-24 09:00-2026-05-24 18:00
报名时间:2026-04-15 10:03-2026-04-30 23:55
比赛地点:广西 来宾 广西壮族自治区金秀瑶族自治县
主 办 方: 中共金秀瑶族自治县委员会 金秀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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赛事组别
2026第十届环大瑶山自行车挑战赛
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中共金秀瑶族自治县委员会
金秀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二、承办单位
金秀瑶族自治县教育体育局
金秀瑶族自治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广西金秀大瑶山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三、比赛时间和地点
(一)比赛时间
2026年5月24日(星期日)09:00-18:00
(二)比赛地点
广西壮族自治区金秀瑶族自治县
四、项目规模
(一)比赛项目
全程组(100公里)、半程组(60公里)、骑游组(10公里)
(二)比赛规模
1600人(全程组600人,半程组700人,骑游组300人)
五、比赛路线和关门时间
(一)100km全程组路线:瑶都广场(起点)→莲花山路口→盘王屯→江燕村→金茶屯→小冲村→双河路口→六段村→瑶族博物馆→瑶都广场(终点)(实际里程88km,累计爬升2015m,行者路书编号:5377416);
(二)60km半程组路线:瑶都广场(起点)→莲花山路口→江燕村→甲江村→瑶族博物馆→瑶都广场(终点)(实际里程52km,累计爬升905m,行者路书编号:5398217);
(三)10km骑游组路线:瑶都广场(起点)→金秀饭店→瑶都广场(终点)(实际里程8km,累计爬升59m,行者路书编号:5408288)。
(四)关门时间:
100km全程组:5月24日 9:00-18:00(限时9小时)
60km半程组:5月24日 9:00-14:00(限时5小时)
10km骑游组:5月24日 9:00-10:00(限时1小时)
▶︎注意:本次活动为非竞技类赛事,仅在前 8 公里左右路段实施临时交通管制;后续路段为开放道路骑行。
活动期间,我们将在沿途最大限度配置引导人员及指示标识,保障活动安全有序开展。
六、参赛办法
(一)年龄要求
1.全程组(100km):参赛运动员年龄限比赛当年年满18周岁—70周岁(2008年1月1日之前出生至1956年12月31日);
2.半程组(60km):参赛运动员年龄限比赛当年年满18周岁—70周岁(2008年1月1日之前出生至1956年12月31日);
3.骑游组(10km):参赛运动员年龄限比赛当年年满12周岁—70周岁(2014年1月1日之前出生至1956年12月31日);
4.65周岁以上(含65周岁)参赛者、18岁以下未成年人参赛,须监护人或法定代理人签署参赛声明。
(二)健康要求
1.自行车比赛是一项大负荷、高强度、长距离的竞技运动,也是一项高风险的竞技项目,对参赛选手身体状况有较高的要求,参赛选手应身体健康,经常性参加骑行锻炼或训练,并具有长期参加骑行锻炼的基础。有以下身体状况者禁止报名参加比赛,否则自行承担任何一切后果及法律责任:
(1)先天性心脏病和风湿性心脏病患者;
(2)高血压和脑血管疾病患者;
(3)心肌炎和其他心脏病患者;
(4)冠状动脉病患者和严重心律不齐者;
(5)如果在做轻微活动时感到胸部中等程度疼痛和严重冠状动脉病(心绞痛)的人;
(6)血糖过高或过低的糖尿病患者;
(7)比赛日前两周以内患过感冒或体温异常者;
(8)赛前一晚大量饮用烈性酒或睡眠不足者;
(9)孕妇;
(10)其他不适合运动的疾病患者。
2.自行车比赛是一项不断挑战自身极限,具有一定风险的运动项目。如果运动不当,可能造成不同程度的身体损伤,甚至危及生命。因此,自行车赛事参赛者应身体健康,而且要有经常参加骑行锻炼或训练的基础。参赛者应在有资质的正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并结合体检报告评估自己的身体状况,确认是否可以参加自行车比赛及活动。
(三)报名办法
1.赛事规模1600人,参赛资格获取将采用先报先得的方式确定;
2.个人可通过“第一赛道”APP、赛事官方微信公众号进行报名;具体报名时间及办法请关注官方公布的《报名须知》;
3.以上未尽事宜,请查阅赛事官方网站。
(四)报名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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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微信或支付宝(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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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程组(100公里) |
168元/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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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程组(60公里) |
158元/人 |
|
骑游组(10公里) |
148元/人 |
▶︎报名费中含号码布、参赛纪念短袖、奖牌、赛事补给、保险等费用;
(五)赛事退改服务说明
(1)已提交报名信息及支付的选手,在退改服务期限内,可在订单页面自行办理退费服务;
(2)完成缴费后24小时内的报名订单,申请退赛退费的将不收取任何费用,报名费将在申请后1个工作日内全额原路退回;
(3)完成缴费后超过24小时的报名订单,申请退赛退费的不论项目均需收取20元/次的服务费,扣除相应服务费后剩余费用在申请后1个工作日内原路退回。
(六)报到
时间:5月23日(星期六)14:00-20:00
领物地点:金秀瑶族自治县瑶都广场
七、计时办法
(一)组委会为所有参加全程组、半程组项目的参赛选手提供感应计时服务,骑游组不提供计时服务;
(二)全程组、半程组项目在起点、打卡点和终点设有计时感应地毯。选手必须通过所有的地面计时感应地毯,如缺少任何一个计时点的成绩,或两个计时芯片在除起点外的其他计时感应地毯的成绩误差小于0.1秒,则将对选手成绩进行核查。如核查发现选手存在违规,则取消该选手的比赛成绩;
(三)在关门时间完成的参赛选手,完成比赛24小时后登录APP第一赛道查询成绩及下载打印成绩证书。
八、用车说明
车型不限(躺车、独轮车、死飞不能参加)
九、安全说明
(一)参赛人员比赛过程中必须始终佩戴安全头盔、手套等必需赛事装备。若发现选手未佩戴头盔或途中摘掉头盔的,裁判有权取消其参赛资格;
(二)所有参赛者须自我保证车辆及配套装备状况良好并符合比赛要求,任何因车辆质量状况或使用不当造成的伤害或损失,组委会及主承办单位概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所有参赛选手必须签署免责协议(12周岁以上—18周岁以下挑战者需监护人签字);
(三)建议参赛选手佩穿适合自己的骑行服、骑行裤、面罩、眼镜、手套、护膝等以增加骑行舒适度和安全性;
(四)建议所有参赛选手将手机、码表、照明装置等设备充足电,适当自备电池、创可贴等应急物料;
(五)比赛中必须按赛会要求绑(扣)好号码牌,不得私自裁切、修剪号码牌,否则取消比赛资格。不得在赛场有不当或不道德言行,否则取消比赛资格。
十、录取名次与奖励办法
(一)全程组(100km)
录取男、女前8名,奖金见下表(奖金需征收20%的个人所得税)(人民币/元)(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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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组 |
女子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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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次 |
奖金 |
名次 |
奖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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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名 |
1500 |
第1名 |
1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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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名 |
800 |
第2名 |
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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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名 |
600 |
第3名 |
6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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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8名 |
400 |
第4-8名 |
400 |
(二)半程组(60km)
录取男、女前8名,奖金见下表(奖金需征收20%的个人所得税)(人民币/元)
|
男子组 |
女子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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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次 |
奖金 |
名次 |
奖金 |
|
第1名 |
1000 |
第1名 |
1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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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名 |
600 |
第2名 |
6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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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名 |
400 |
第3名 |
4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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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8名 |
200 |
第4-8名 |
200 |
(三)骑游组(10km)项目不设置奖金。
(四)其他
1.比赛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官方公众号进行成绩公示,公示期为10天,在此期间选手如对比赛成绩有异议,请联系赛事组委会并提供真实有效的证据。如果发现参赛选手比赛中违规作弊者,取消该名次和奖金,后面名次不递增;
2.现场不发放奖金,在公示无异议后30个工作日内发放,上述所有奖金需征收20%的个人所得税,由组委会代收代缴。
十一、保险
(一)组委会为所有参赛者和工作人员购买比赛期间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若因信息不实或填写不全而造成无法购买保险或者保险无效,责任由被保险人本人承担;
(二)特别说明
1.组委会购买的保险为人身意外伤害险。若被保险人自身罹患的基础疾病或其他身体原因而引起的不良后果,将不属于意外伤害险的理赔保险范围。因此,请大家谨慎报名参赛;
2.组委会在比赛期间提供免费的现场急救性质的医疗服务,但其因突发情况而送院治疗所产生的医疗费用将由参赛选手、工作人员本人自理;
3.参赛选手在比赛过程中因服用兴奋剂或其他违禁药品,造成人身伤害或死亡的,一切责任由参赛选手本人承担;
4.为了保障参赛选手的生命安全,经组委会授权的赛事裁判、医护人员及其他工作人员将有权对明显不能继续进行比赛的参赛选手终止比赛资格;
5.本保险计划的承保年龄为12至70周岁,以保单生效时的周岁年龄为准。
十二、自甘风险
《民法典》中的“自甘风险”条款在《民法典》中确立了文体活动中的“自甘风险”条款,其第一千一百七十六条规定:自愿参加具有一定危险的文体活动,因其他参加者的行为受到损害的,受害人不得请求其他参加者承担侵权责任,但是其他参加者有对损害的发生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除外;活动组织者的责任适用安全保障责任的规定。
十三、本规程解释权属于组委会,未尽事项,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