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结束
比赛时间:2025-10-12 00:00-2025-10-12 00:00
报名时间:2025-09-18 10:00-2025-09-30 12:00
比赛地点:黑龙江 伊春 大箐山
主 办 方: 中共大箐山县委员会 大箐山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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赛事组别
“最美乌带路·骑游山水间”2025中国·伊春大箐山公路自行车赛
二、组织机构指导单位:
伊春市体育局
主办单位:
中共大箐山县委员会
大箐山县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
大箐山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胜方(黑龙江)体育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三、时间、地点比赛时间:2025年10月12日
比赛地点:黑龙江省伊春市大箐山县
四、组别、年龄

五、比赛路线示意图

比赛起点为大箐山县人民政府(广场),骑行至凉水景区后折返,竞赛距离全程约41.7公里,大箐山县人民政府至赛道0公里指示牌为荣誉骑行路段。
六、参赛资格(一)参赛者须凭个人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护照、港澳通行证、台胞证、军官证等)报名、签到。并领取参赛包(含号码牌、号码布等)。
(二)参赛者应长期从事自行车锻炼,必须具有良好的适合本次比赛的健康状况,要求身体健康,无视力、听力、语言、发热、感冒、心脏病、高血压、心肌梗塞、低血糖等任何影响比赛的身体疾病或障碍,心理健康,情绪稳定,未服用任何影响神智的饮品、酒类、药物、食物或保健品等。组委会有权禁止不适合参赛的选手进行比赛。
(三)选手需在报到时亲自签署《法律责任免除与权利放弃书》。
(四)曾在国际自盟、中自协注册的专业运动员,距比赛当日退役不满1年的禁止参加本次比赛。
七、竞赛办法本赛事参照中国自行车运动协会最新审定的《自行车竞赛规则》和本次比赛特别规定执行。
八、特别规定(一)并组发枪时,不同组别选手不允许跟随骑行,禁止帮助或故意阻挡其他运动员,否则将被罚时或取消比赛成绩。
(二)关门时间依据各组第一名完赛运动员用时的20%设置,特殊情况下,裁判委员会有权适当调整。被关门的运动员必须服从裁判员指挥,乘坐收容车返回或在指定“下道口”处下道,不得经过终点计时线。
(三)所有参赛选手不允许接受任何外界帮助,否则取消比赛成绩。
(四)禁止在垃圾丢弃区之外丢弃任何物品。
(五)如遇极端天气等不可抗力因素,裁判长有权决定暂停或取消比赛。如果比赛已经开始,技术代表和裁判长根据赛事进行的程度决定就此将当前状态作为比赛结果或比赛取消当前成绩无效。
(六)裁判长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延长或缩短比赛距离,决定是否并组发枪,有权调整比赛时间。
(七)运动员不能弃车前行。如果车辆无法正常工作,运动员可以在自行车赛道通过跑步或走路的方式推车或抬车前进,不得影响或妨碍其他运动员进行比赛。
(八)参赛者一切费用自理,组委会不承担任何参与者发生的费用及责任;参赛者承诺遵守赛事的各项规定,遵守比赛道德,否则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风险与损失或伤害。
(九)参赛者清楚、了解、熟知比赛可能存在的风险,这些风险可能来自参赛者自身或其他人,也可能来自比赛器材、场地等。
(十)参赛者自愿放弃对赛事主办方、承办方、协办方、赞助方及相关所有个人和单位提出针对比赛中发生的任何损失、伤害进行任何索赔、法律诉讼的权利,这种损失、伤害包括不限于自身缺乏耐力、体力、技术、经验或因其他参与者不当行为或与其他方发生碰撞、器材问题等。
(十一)本次比赛计时以电子计时为主,影像为辅、手动计时配合。
(十二)全部比赛结束后,约15分钟进行颁奖仪式,前三名获奖运动员必须在颁奖准备区等候,未按时参加颁奖仪式视为放弃奖金等所有奖励。
(十三)本次比赛不设公共器材站,不提供公共器材车辆,不设途中补给点,组委会将在综合区设车辆维修区、补水点。
九、器材(一)本次比赛为公路赛,禁止TT公路车、铁三公路车、小轮车、山地车参赛。参赛车辆必须符合中国自行车运动协会最新审定《自行车竞赛规则》标准和要求。
(二)参赛车辆在比赛前必须除去可能会导致伤害的非必要配件(如:车锁、车筐、车梯、后货架等),不得配有任何非人力传动及助动装置,不得使用玻璃器皿。
(三)运动员必须穿骑行服装、佩戴头盔参加比赛。
(四)所有运动员须自我保证车辆状况良好并满足比赛要求,任何有安全隐患的自行车不得参加比赛。同时参赛运动员的器材装备必须符合规则规定。即使是在赛后,裁判团有权再次检查运动员器材,如核准存在违规,违规运动员将视情节被判罚。
(五)比赛装备的任何广告部分都不能违反规则规定。
十、检录


(一)赛前10分钟停止检录。
(二)检录时参赛者必须穿着骑行服,按规定佩戴号码布,正确安装车码牌和芯片,佩戴头盔。
(三)所有运动员必须参加开幕式。
(四)号码布要水平并排固定在骑行服兜沿上部,号码布之间距离为1~5厘米,计时芯片应用扎带固定至无碟片侧前叉底部。
(五)完成检录后,选手须集中在检录区等候,不得离开。
(六)号码布要水平并排固定在骑行服兜沿上部,号码布之间距离为1-5厘米;计时芯片应用扎带固定至无碟片侧前叉底部。
十一、奖励办法(一)奖金分配

注:
1.男子精英组、男子大师组和女子组:单组出发≥40人,取前20名;40人>单组出发≥20人时,取前10名;20人>单组出发≥10人时,取前5名;10人>单组出发≥5人时,取前3名;单组<5人时,取消该组或并组。
2.各组第21名(含)之后的完赛运动员可获得200元完赛奖金。
3.在关门时间内完成比赛的运动员,视为完赛,成绩有效。
4.赛事奖金将于成绩公告结束后30天内转账至获奖选手个人银行账户。组委会将在赛后收集获取获奖选手的详细的银行卡信息、个人信息以及开户行信息。
5.所有获奖选手奖金将扣除20%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个人所得税;
(二)纪念奖牌
运动员赛前技术会现场发放纪念奖牌(不能代领),赛后不再发放。
十二、报名、报到(一)报名
1、报名费用:120元/人,团队报名(5人及以上)80元/人。
2、伊春籍(以身份证为准)运动员在关门时间内完成比赛,赛后可退回报名费。
3、报名截止至9月30日12:00
4、报名方式:扫描下方微信小程序报名。
5、本次比赛限300人,报满为止。
6、报名联系人:景先生,17036667111(微信)。
7、注意事项:比赛报名以缴费成功、组委会最终确认为准,已报名但逾期未交费,或被组委会驳回报名均无效。
(二)报到
1、报到时间:10月11日10:00-16:00
2、报到地点:伊春市大箐山县敦豪酒店(原带岭宾馆)
3、联系人:白女士15945012816
4.注意事项:报到时均需凭报名有效身份证件原件签到、领取参赛包并签署免责声明。如参赛者本人无法按时报到,视为自动退赛。
5.计时器领取:报到时,现场领取计时芯片,并缴纳200元押金,比赛结束后交还计时芯片,退回押金。
十三、食宿交通(一)组委会为参赛人员推荐酒店优惠食宿,食宿费用自理。
(二)组委会免费为运动员提供哈尔滨市至赛区的大巴车(名额有限),如需乘坐请在报名小程序中勾选,并缴纳乘坐押金,赛后凭完赛成绩退还,报名后不允许顶替乘坐,不乘坐押金不退还。乘车人员如携带自行车,需自行打包处理,运输途中如造成车辆损坏,组委会概不负责。
联系人:白女士15945012816
十四、仲裁赛事仲裁由仲裁委员会负责,仲裁委员会的决定将为最后裁决,不受任何组织干涉。赛事中对裁判工作及判罚有异议的,请在比赛成绩公示15分钟内向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并缴纳1000元押金,提供证据,过时申诉不予受理。申诉成功退还押金,申诉失败押金不退。
十五、权责声明
本竞赛规程解释权属赛事组委会。未尽事宜,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