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结束
比赛时间:2024-06-30 08:00-2024-06-30 15:00
报名时间:2024-06-15 00:00-2024-06-19 11:00
比赛地点:广西 百色 凌云县浩坤湖
主 办 方: 百色市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 凌云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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赛事组别
2024年百色市“体彩杯”环浩坤湖
自行车赛竞赛规程
一、举办单位
主办单位:百色市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
凌云县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百色市社会体育指导中心
凌云县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
凌云县浩坤旅游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执行单位:百色市自行车运动协会
协办单位:深圳市自行车运动协会
凌云县自行车运动协会
二、竞赛日期和地点
时间:2024年6月30日
地点:凌云县浩坤湖景区
三、竞赛项目及年龄分组
男子公路青年组(18-35岁,2006年6月30日至1989年6月30日期间出生)35㎞一圈
男子公路中年组(36-55岁,1989年7月1日至1969年6月30日期间出生)35㎞一圈
男子山地组(18-55岁,2006年6月30日至1969年6月30日期间出生)35㎞一圈
女子混合组(18-55岁,2006年6月30日至1969年6月30日期间出生)35㎞一圈
骑游组(18-60岁,2006年6月30日至1964年6月30日期间出生)15㎞一圈
四、参加人员
(一)区内外自行车运动爱好者。
(二)在中国自行车运动协会、国际自行车联盟职业队注册的专业运动员不得报名参赛。曾注册为专业队运动员的,需退役满三年方可报名参赛。
(三)所有参赛运动员需签署自行车赛事自愿参赛安全责任承诺书。
(四)组委会将为正式报名的运动员购买本次赛事期间人身意外保险,参赛选手需要提供正确的证件资料,没有提供证件资料不能参赛,提供错误证件资料的运动员如果出现意外伤害后果自负。
(五)参赛运动员应具有良好的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无视力、听力和语言障碍。参赛运动员本人应对参加比赛存在的风险做谨慎评估,组委会有权拒绝身体状况不适合的选手参赛。
五、竞赛办法
(一)本次赛事执行中国自行车运动协会最新审定的《自行车竞赛规则》。
(二)参赛器材必须符合规则规定。否则,不予出发。比赛期间,参赛运动员不得佩戴、使用任何无线通信设备。
(三)比赛期间不提供任何补给及公共器材服务,运动员之间不可以调换轮组器材,不允许调换整车。
(四)运动员须按规定位置佩戴号码布和号码牌,不能裁剪、折叠和反转,确保号码布、牌清晰可见。
(五)比赛中不允许任何队车上道。
(六)赛前40分钟开始检录、签到,赛前10分钟结束检录。运动员必须穿着骑行服和头盔并携带车辆接受裁判检查。未有效检录、签到而出发者均视为无效参赛,无成绩和排名。
(七)出于对健康和安全考虑,裁判有权令明显落后的运动员退出比赛。任何退出比赛的运动员必须摘下号码布,并乘坐收容车返回,不能骑行通过终点。
(八)如遇极端天气等不可抗拒的因素,组委会有权决定停止或延期比赛,并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比赛结果。
(九)获奖运动员需在赛后及时到达颁奖区等候颁奖,未按时参加颁奖仪式的选手视为自动放弃奖励和奖金。
(十)本次比赛采用芯片计时判定方法,选手在始发点按检录顺序排位,发令后才可出发,抢跑者给予追时5分钟的处罚。在规定时间内完赛的选手,以完成规定路线最短用时排列名次。若违反骑行规定,将取消参赛资格。
(十一)关门时间:常规情况下为10%,裁判团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最终关门时间。
六、竞赛器材
(一)自行车赛参赛车辆及人身装备要求。
1.参加公路自行车赛的运动员必须使用公路自行车。不允许使用封闭轮、TT把、TT头盔。裁判将严格进行赛前检查,违规车辆将禁止参赛。
2.参加山地自行车赛的运动员必须使用山地自行车。参赛运动员的比赛用车为26、27.5、29寸山地车,外胎为1.95及以上山地齿胎,不得使用光头胎;比赛用车前后轮均需安装有良好的制动装置,装备有一定行程的避震软叉,不得使用硬叉,不得配有任何非人力传动、助动装置。
3.参赛运动员自备参赛车辆、装备与护具,所用器材必须符合中国自协有关规定和组委会要求,否则不得参加比赛。比赛时必须始终正确佩戴安全头盔,无头盔者,不得参赛,途中摘掉头盔者,裁判有权取消参赛资格。参赛运动员和车辆须按规定佩戴大会统一配发的号码布与车架牌,不得擅自裁剪,公路车赛号码牌必须放置于坐杆后面,山地车赛号码牌必须放置于车把前端,如不按规定放置,参赛成绩追加15分钟。
4.参赛运动员可佩戴眼镜、手表等安全用品,但不得携带玻璃容器、音乐播放器等影响比赛和安全的物品。
5.骑游组可使用公路自行车或山地自行车参加。
七、报名和报到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6月15日-25日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登录野途网微信小程序自助报名、缴费或添加赛事联系人微信报名,联系人:曾柳艳,联系电话18607769557(微信同号)。
3.赛事活动服务费:80元/人。参赛运动员报名的同时,需完成赛事服务费的缴纳。赛事服务包含:饮用水、赛事当天午餐、赛事保险等。赛事服务费由百色市自行车运动协会统一收取。
4.骑游活动服务费:28元/人。参加活动的人员报名的同时,需完成活动服务费的缴纳。活动服务包含:饮用水、活动保险、号码布、纪念奖牌、完赛证书等。赛事服务费由百色市自行车运动协会统一收取。
5.报名成功后,报名费概不退还。
(二)报到
1.参赛运动员于2024年6月29日18:00前到浩坤湖景区风雨桥赛事报到处报到。
八、裁判员
由赛事组委会选派。
九、经费
(一)本次赛事的基本办赛经费由百色市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负责,赛事奖金和不足部分由百色市自行车运动协会筹集。
(二)参赛运动员比赛日(6月30日)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由赛事组委会统一购买,无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不能参加比赛。组委会建议参赛选手自行购买比赛日前后其他时段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十、奖励办法
(一)男子公路青年组奖励前二十名。
(二)男子公路中年组奖励前二十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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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次 |
奖 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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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名 |
奖杯、奖金1000 |
|
第二名 |
奖杯、奖金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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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名 |
奖杯、奖金6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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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名至第六名 |
奖金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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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名至第十名 |
奖金3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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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至第二十名 |
奖金200 |
(三)男子山地组奖励前二十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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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次 |
奖 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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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名 |
奖杯、奖金1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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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名 |
奖杯、奖金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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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名 |
奖杯、奖金6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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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名至第六名 |
奖金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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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名至第十名 |
奖金3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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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至第二十名 |
奖金200 |
(四)女子混合组奖励前二十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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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次 |
奖 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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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名 |
奖杯、奖金1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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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名 |
奖杯、奖金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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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名 |
奖杯、奖金6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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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名至第六名 |
奖金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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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名至第十名 |
奖金3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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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至第二十名 |
奖金200 |
十一、赛纪和申诉
(一)参赛运动员应严格按照年龄规定参赛,不得弄虚作假。参赛运动员需向组委会提供真实有效的身份信息,如提供的身份信息不真实,则取消该选手成绩,所产生的后果由参赛运动员本人承担。
(二)运动员在比赛中,不得抄近道、不得故意冲撞、排挤、刮蹭他人,否则取消比赛成绩。
(三)申诉办法。对比赛成绩有异议者在比赛成绩发布后半小时内向裁判长提出书面仲裁申诉,提供相关证件及相应证据,并交纳申诉费500元,逾时视为放弃申诉权利。仲裁委员会的决定为最终裁决,不得再次申诉,胜诉方返还申诉费,败诉方的申诉费不予退还。
十二、其他
(一)比赛主办、协办单位有权无偿使用运动员的图片、录像等进行旨在促进自行车运动发展的各项宣传、推广活动。
(二)赛事活动现场需做好垃圾分类设置和投放引导工作。
十三、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四、本竞赛规程的解释权属赛事组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