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赛时间:2023-02-25 09:00-2023-02-25 14:00
报名时间:2023-02-07 14:00-2023-02-21 18:00
比赛地点:广东 江门 恩平体育中心及南堤东路和南堤中路
主 办 方: 广东省社会体育和训练竞赛中心 恩平市人民政府 广东省自行车运动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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赛事组别
组织架构
指导单位
广东省体育局
支持单位
广东省体育彩票中心
江门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主办单位
广东省社会体育和训练竞赛中心
恩平市人民政府
广东省自行车运动协会
承办单位
恩平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广州奥健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二
赛事信息
赛事时间
2023年2月25日(星期六)
赛事地点
恩平体育中心及南堤东路和南堤中路
参赛规模
300人
比赛项目
男子公路精英组
(130人,单圈4.2KM,10圈,42KM)
男子公路大众组
(130人,单圈4.2KM,8圈,33.6KM)
女子公路组
(40人,单圈4.2KM,6圈,25.2KM)
赛事选手群
加入赛事选手群,获取更新赛事信息
三
比赛路线
主会场/起终点:恩平体育中心
竞赛路线:恩平体育中心(起点)→南堤中路→南堤中路与东华街交叉口(调头)→南堤中路→南堤东路→南堤东路与锦安街交叉口(调头)→南堤东路→恩平体育中心(终点)。单圈4.2公里。
四
赛事奖金
注:如比赛过程中运动员因被套圈或即将被套圈而被裁判要求下赛道者,以及因其他原因需中途下赛道者,运动员须听从裁判指挥从指定的“下道口”处下赛道,组委会将对下赛道的运动员按在“下道口”处的下道先后顺序进行名次排列;如运动员未按规定在“下道口”处下赛道,将不予排名和奖励。如运动员未签到、未检录或未上场参赛,则不得获取名次及奖励。
(二)关于个人荣誉
组委会将给予比赛中各组别的冠、亚、季军运动员黄色、绿色、白色领骑衫荣誉奖励;获奖运动员需配合组委会完成颁奖仪式及其他工作,否则组委会有权取消其名次或奖金。
(三)奖励范围
若各组别报名人数或参赛人数不足50%时,奖励范围将做如下调整:
1、男子公路精英组和男子公路大众组报名人数或参赛人数不足50%时(低于65人),奖励范围缩减至前20名,前20名奖励金额不变。
2、女子组报名人数或参赛人数不足50%时(低于20人),奖励范围缩减至前10名,前10名奖励金额不变。
(四)奖金发放方式
1、所有奖金发放均采用赛后发放形式,不进行现场发放。赛后须是获奖运动员本人联系组委会官方客服:大湾区彭于晏-15812418550(微信同号),发送其本人有效证件(身份证或护照等)高清照片,并须提供其本人的收款信息:开户名(须是获奖选手本人姓名)、开户行及银行卡号到组委会官方客服微信。
2、核对无误后组委会将在各站比赛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奖金发放。
3、奖金必须由获奖运动员本人联系官方客服才可领取,不得代领。如遇特殊情况需由获奖运动员本人联系组委会官方客服并提交书面情况说明,且组委会有权视情况而定是否接受。
4、根据国家税法规定,上述所有奖项奖金需征收20%个人所得税,由组委会代收代缴。
五
赛事报名
报名费
各组别报名费用均为50元/人
(含运动员保险、号码标识、抽绳背包、存包贴、奖牌、证书等)
报名名额
男子公路精英组(16-55周岁,限130人)
男子公路大众组(16-55周岁,限130人)
女子公路组(16-55周岁,限40人)
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23年2月21日18:00
报名通道
报名咨询
大湾区彭于晏-15812418550(微信同号)
六
赛事日程
七
比赛签到
签到时间
2023年2月24日14:00—17:30
2023年2月25日07:00—11:40
签到地点
恩平体育中心
签到流程
出示证件(身份证、护照、驾照均可,原件或电子照均可)→签署《自愿参赛责任书》→领取参赛包→缴纳计时芯片押金(200元/个)→领取计时芯片,手续不齐全者谢绝参加比赛。
八、参赛健康要求
参赛运动员必须具有良好的适合公路自行车比赛的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无视力、听力和语言障碍,公路自行车赛属高强度、高技能型运动项目,任何不符合上述情况,不得参加本项比赛,特别还有任何发热、感冒、心脏病、高血压等任何影响比赛的身体疾病,任何服用影响神智的饮品、酒类、药物者,组委会有权拒绝其参赛,对此参赛运动员负有全部的责任和义务。参赛运动员签到时必须签署免责声明,责任自负。
九、竞赛技术规定
1、本次比赛将严格执行中国自行车运动协会最新审定的《自行车竞赛规则》及2022年恩平温泉之乡全域旅游季暨环粤港澳大湾区城市自行车挑战赛(江门·恩平站)竞赛规程的相关规定。
2、所有运动员都必须仔细阅读竞赛规程,如实、完整、清楚写明个人资料信息,如因填写不清楚或错误等情况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其本人承担,与组委会无关。
3、报名参赛的运动员必须符合竞赛规程中各组别的年龄要求。对于有资格争议的运动员组委会有权拒绝其报名、参赛和取消其成绩及奖励。
4、每名运动员限报一个组别,各组别之间不可兼报。
5、所有参赛运动员有义务提前熟悉赛道。比赛赛道开放时间由组委会另行通知。
6、运动员必须穿骑行服装参加比赛。
7、所有运动员须自我保证车辆状况良好并满足比赛要求,任何有安全隐患的自行车不得参加比赛。同时参赛运动员的器材装备必须符合规则规定。即使是在赛后,裁判团有权再次检查运动员器材,如核准存在违规,违规运动员将被取消比赛成绩及奖励。
8、各站比赛中所有组别使用的竞赛车辆须是标准的下弯把700C公路车,车架上的附属品必须拆除(包括但不限于后货架、脚撑、锁具等),车辆上不得配有任何非人力传动及助动装置,不得携带玻璃器皿。
9、运动员须配戴硬壳头盔、骑行手套,同时须将号码布、车牌号按要求正确配带和悬挂在自行车上否则裁判团有权取消其参赛资格。
10、各组别将于赛前40分钟开始检录(裁判团有权根据现场情况而定),赛前10分钟停止检录。未检录者视为自动放弃比赛,未经检录而进行比赛者即使完成比赛裁判团依然有权判其成绩无效。
11、检录时,裁判将根据参赛者身份证或护照等有效证件进行身份确认,如发现有更改或冒名顶替者将直接取消其参赛资格(不得代替他人检录参加比赛)。
12、检录时,裁判将检查运动员是否按规定佩带头盔、手套、号码布,车辆是否按规定固定号码牌、计时芯片等。如上述未按规定执行,裁判有权要求运动员重新处理直至合格为止,由此导致的运动员不能按时参赛或参赛资格被取消等情况将由运动员自行承担其后果。
13、完成检录后,选手须集中在检录区等候,不得离开。如不得不离开,须征得检录裁判同意,返回后须重新进行检录,如没有重新检录同样视为自动放弃参赛资格,如没有重新进行检录而进行比赛者即使完成比赛裁判团依然有权判其成绩无效。
14、检录后未按发令统一出发者(如检录后自行离开,在比赛开始后返回),不得中途加入比赛,即使完成比赛,裁判依然有权判其成绩无效。
15、各组别比赛均采用集体出发的方式进行,按照运动员到达终点的顺序决定名次并给予奖励。
16、所有组别均不设中立圈。组委会将在主会场设固定补给点和维修区;比赛过程中选手无故不得自行下赛道,如果比赛过程中参赛车辆出现故障或发生事故,在裁判同意的情况下运动员才能下赛道返回主会场更换车辆或配件,但不能逆行赛道返回主会场。
17、比赛过程中所有运动员须遵守竞赛规则,注意安全,不做可能引起自己或他人受伤的冒险或有意行为;不得冲撞、排挤、刮蹭他人,影响他人比赛及安全;对于上述行为,裁判团有权对其行为采取警告甚至取消其比赛资格和成绩的处罚,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和后果均由肇事者承担。
18、在比赛过程中,被套圈或即将被套圈的运动员须主动避让领先集团/运动员使其优先通过,同时裁判团有权判处被套圈或明显落后的运动员在指定的“下道口”位置下赛道并停止比赛,组委会将对被下赛道的运动员按在“下道口”处下道的先后顺序进行名次排列。
19、被套圈或因故退出比赛的运动员不得通过终点计时线,除非该运动员受伤或重病,必须乘救护车穿行终点线区域。
20、若比赛期间出现突发自然灾害、其他意外事故并且可能在全部或者部分路段影响比赛正常进行时,裁判团或组委会有权随时做出以下决定:暂停或中立赛事、取消或缩短部分赛程、该组别的比赛无效等;裁判团也可视现场情况在事故附近地点重新出发(重新出发时,需考虑事故发生前运动员之间的差距)。
21、当比赛进入终点冲刺时,所有运动员必须保持其最后300米直线骑行方向,不得蛇形骑行阻挡他人,违者,裁判团可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降低名次、甚至取消其比赛成绩。
22、关门时间:各组别第一名运动员抵达终点后,第一名完赛时间的20%为各组关门时间,(裁判团有权根据赛场情况调整关门时间),被关门的运动员必须服从裁判员指挥,在指定“下道口”处下道,且不得经过终点计时线。
23、裁判团有权对以下运动员的行为进行判罚执行:
(1)抄近道——取消成绩
(2)暴力行为——全年禁赛(无论暴力行为发生赛道内还是赛道外)
(3)冒名顶替参赛——两人均将被全年禁赛,并取消两人所有成绩及奖励
(4)对于严重违反竞赛规则和规程、违反体育道德行为的参赛运动员,裁判团有权取消其比赛资格,直至后续本赛事的所有比赛资格。
24、各组别获奖的运动员(各组别前三名)须出席赛后的颁奖仪式,并积极配合组委会工作人员完成颁奖仪式相关工作,否则组委会有权取消其奖金及奖品。
25、本项比赛,自愿参加、费用自理、安全责任自负;赛事组委会将统一为参赛运动员办理赛事当天的人身意外保险。若出现人身意外事故,可直接与保险公司联系,不再追究组委会责任。建议参赛者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自行购买保额更高、范围更广的保险。
十、关于申诉
1、如对成绩有异议,运动员可在成绩公布后15分钟内提交经本人签名的书面申诉材料,缴纳申诉费500元,并提交相关证据给裁判团。裁判团受理后,做出裁决。申诉成功退回运动员申诉费,维持原判则申诉费不予退还。
2、裁判团的判决为最终裁决。
十一、关于兴奋剂
组委会和广东省自行车运动协会有权对参赛运动员进行反兴奋剂和性别鉴定抽查,若检查结果呈阳性,当事人须承担一切检查费用,并取消其全部比赛成绩。同时实施本赛事2年禁赛处理(兴奋剂检查和处罚将按照国家体育总局、中国奥委会反兴奋剂委员会的相关规定执行)。
十二、仲裁和裁判团
仲裁主任、仲裁副主任、仲裁委员、技术代表、裁判长、副裁判长、骨干裁判员以及辅助裁判员均由广东省自行车运动协会选派。
十三、其他规定
1、比赛前期或期间如遇极端天气等不可抗拒情况,组委会及裁判团有权决定缩短、停止甚至取消比赛,并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比赛结果。所有运动员须无条件配合组委会相关工作。
2、未经组委会批准,严禁在赛事现场拉横幅、摆放宣传牌等广告行为。
3、赛前交通及训练和赛后离会请各参赛运动员遵守各地交通规则,注意自身安全,若发生任何事故组委会概不负责。
4、各参赛选手必须遵守组委会的相关规定,文明参赛。严禁在比赛期间聚众闹事,对聚众闹事,不听劝阻者,视情节恶劣情况,组委会将移交公安和司法部门依法处理。
十四、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五、本规程解释权归属本组委会。
附件一:
2022年恩平温泉之乡全域旅游季暨环粤港澳大湾区
城市自行车挑战赛(江门·恩平站)
自愿参赛责任书
作为参赛选手本人、本人的监护人、管理人、法定代理人以及任何可能代表我本人提起赔偿请求或诉讼的人做出以下声明:
一、本人自愿报名参加2022年恩平温泉之乡全域旅游季暨环粤港澳大湾区城市自行车挑战赛(江门·恩平站)及一切赛事相关活动(以下简称“比赛”)并签署本责任书。我本人确认本人具有参加本赛事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和民事责任能力,并且已获得监护人的同意;
二、本人确认已全面理解并同意遵守组委会及各主承办单位(以下简称“组委会”)所制订的各项规程、规则、规定、要求及采取的措施;
三、本人承诺已通过国家认证的正规医疗机构体检,并结合检查报告进行自我评估,确认自己的身体和精神健康状况符合参赛的各项要求,没有任何身体不适或疾病(包括新冠肺炎、先天性心脏病、风湿性心脏病、高血压、脑血管疾病、其他心脏病以及其他不适合参与本次赛事的疾病)。在此本人郑重声明,本人已为参赛做好充分准备,可以正常参加本次比赛和活动,并承诺愿意承担参赛可能带来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因本次比赛所可能产生的人身伤亡风险);
四、本人原意承担参加本次比赛以及参赛全过程所发生的人身伤害、局部或永久性伤残、死亡、医疗或住院费用、财产损坏、任何形式的盗窃或财产损失等的全部责任,承诺免除组委会、主承办单位、赞助单位、支持单位、场地单位及其职员、雇员、代理人的任何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组委会、主承办单位、赞助单位、场地单位及其职员、雇员、代理人对此不承担任何形式的赔偿责任;
五、本人授权赛事组委会及其合作媒体无偿使用本人的肖像、声音等用于赛事推广相关的宣传与推广工作;
六、本人承诺将向组委会提供真实的身份证件用于核实本人身份及参赛资格,保证提交的身份证件和文件资料真实有效,并承担因提供不实信息所产生的全部责任,组委会据此有权拒绝提供参赛资格,并不予退返前期支付的报名费用;
七、本人承诺以自己的名义报名参赛,不将报名后获得的参赛资格及号码布以任何方式转让给他人,并承担因转让参赛资格及号码布所出现的全部责任与后果;
八、本人保证在参赛过程中服从裁判、安保人员和赛事工作人员的管理和指挥;
九、本人承诺在关门时间未完成比赛、身体不适及赛道出现突发状况时主动退出比赛,并承担因本人坚持比赛所产生的全部责任与后果;
十、本人同意接受组委会在比赛期间提供的现场急救性质的医务治疗,但在医院救治等发生的一切医疗费用由本人自理;
十一、本人同意由组委会以我本人为被保险人投保了人身意外险,本人确认已知悉并同意保险合同的相关内容。
十二、本人保证绝不冒充监护人、管理人、法定代理人签名,否则本人承担坚持比赛所产生的全部责任与后果。
十三、本人、本人的监护人、管理人、法定代理人已认真阅读并全面理解以上内容,且对上述内容予以确认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电话号码: 证件号码:
选手签字: 签署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