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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民和县第一届“骓驰杯”山地自行车(D级)

比赛时间:2015-12-26 07:00-2015-12-26 23:55

报名时间:2015-12-01 00:00-2015-12-23 18:00

比赛地点:青海 海东 海东民和南站

主 办 方: 中共民和县委、民和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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赛事组别

  • 个人竞赛组(免费)里程:20km 开赛时间:2015/12/26 09:00剩余100人

一、竞赛时间与地点

      时间:2015年12月26号

      地点:青海民和南站


二、举办单位

      主办单位:中共民和县委 民和县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民和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局 

      协办单位:民和县自行车运动协会


三、 活动主题

  提倡“低碳环保,绿色出行”,发展自行车运动文化,提高全民身体素质,倡导积极,健康,自由,快乐的生活方式,崇尚自然,和谐,真诚,友爱的人文精神不仅是民和县自行车运动协会的宗旨,也是本次“骓驰杯”山地自行车越野竞赛的活动主题。


四、组织领导

组  长:莫方霞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黎  峰  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局局长

成  员:吴良厚  县公安局局长

张  玺  县卫生与计划生育局局长

隆学林  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局局长

杨文广  县自行车运动协会会长


五、竞赛要求与线路

  2015年12月26日09:00在民和南站广场检录参加开幕式,10:30准时鸣枪比赛。

  比赛线路:民和南站广场(起点)--100m处右转弯—200m处左转进入川垣南路—1km处进入土路—1.2km处左转弯进入南山路—2km处缓下坡直行—2.9km左转弯处直行穿过高铁桥洞—3.1km处通过村庄—3.3km处左转进入川垣南路直行700m完成一圈环赛,四圈后计算成绩。

{全程4km *5,共计20km,其中每圈3km为土路越野赛段。}


六、参赛办法

(一)个人竞赛组(赛车为山地车,26吋×1.75吋以上,软硬叉、外胎自选)。

(二)未满18周岁须经监护人签字 (2015年12月25日为计算截止日) 

(三)喜欢自行车运动,身体健康(无视力、听力、心脏病、高血压、心机梗塞等任何影响比赛的身体疾病或障碍,心理健康、情绪稳定、未服用任何影响神智的饮品、酒类、药物、食物或保健品),能熟练掌握自行车骑行及控制技能的非专业爱好者均可参加比赛。

(四)所有参赛者在报名确认时,必须与举办单位签署法律责任免除与权利放弃声明书(18周岁以下参赛者需其监护人签名并提供相应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五)所有现役专业车手(注册车手、体校车手、体工队车手等)和退役  未满三年的车手不得参赛。

(六)报名时必须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原件(身份证、户口本、护照、警官证、军人证等)及复印件。

(七)参赛人员不得当场对裁判提出质疑或与裁判对质,否则取消比赛资格,可在比赛结束后15分钟内向组委会提出书面申诉。


七、竞赛办法

(一)参照中国自行车运动协会审定的《自行车竞赛规则》以及为本次比赛制定的竞赛规程。

(二)参赛者自备参赛车辆、装备与护具,所有车辆不得配有任何非人力传动、助动装置。

(三)参赛车型:山地赛车为26寸×1.75寸以上,软硬叉、外胎自选。所有参赛者须自我保证车辆之质量与状况良好,且满足比赛要求,任何因车辆质量、状况或使用不当造成的伤害或损失,活动组委会及主承办单位概不负责。

(四)所有参赛者比赛时都必须佩戴安全头盔、骑行眼镜、骑行手套等必要的安全护具。

(五)运动员赛前应戴好头盔、正确固定好自行车车牌号,并按要求到指定地点集中,待资格检查通过后方可参加比赛。

(六)所有参赛者在比赛中必须保持公平、公正的竞赛精神,遵守比赛规则,注意安全,不做可能引起自己或他人受伤害的冒险或有意行为;不得冲撞、排挤、挂蹭他人,影响他人比赛及其安全;对上述行为,举办方有权对其行为采取警告、禁止比赛、取消成绩等措施,对上述行为引起的一切责任与后果均由肇事者承担。

(七)比赛一旦发生破胎以及机械故障,须原地处理,其他选手和本队人员可以提供帮助,但不得接受与本组比赛无关人员的帮助,违者取消比赛资格。

(八)申诉:如对比赛提出异议,比赛结束15分钟内向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材料;仲裁委员会的决定为最终裁决,不得再次申诉。


八、报名与报到

(一)报名时间:2015年12月1日至12月23日。

(二)报名地点:民和县自行车运动协会、骓驰自行车专卖店,川垣南路丽都庭院旁(协会会员优先报名)

         联系电话:13897315260

         联 系 人:杨文广

报名截止,按照报名先后排列比赛的出发顺序,如遇自然灾害、意外事故、政府行为等不可抗拒的因素,赛事组委会有权对比赛进行更改、延期或取消。

(三)费用收取:本次比赛不收取报名费,凡参赛者需承担自己当日保险, (民和县自行车运动协会可代办)

(四)参赛者报名期间每人交近期1寸彩色照片1张,身份证复印件或户口本复印件一份。


九、成绩与排名

个人排名是按每名参赛选手在规定的圈数内骑完全程,排名才有效,否则不得获取最终排名。考虑到交通管制和运动员的健康因素。领先者距离落后运动员500m以内即将出现套圈情况,裁判长有权令落后者停止比赛。


十、保险

赛事期间凡参赛运动员必须办理比赛当日保险一份,如出现意外事故,将由保险公司承担责任,组委会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一、赛事裁判

赛事主裁判由民和县自行车运动协会指派,以确保选手成绩的公平、公正及赛事的正常进行。裁判长可能因为极恶劣天气或其它特别影响比赛的原因减少比赛的距离(圈数)或取消比赛。


十二、奖励办法,比赛取前八名成绩

第一名:1000元;第二名:800元;

第三名:500元;第四名:400元; 

第五名:300元;第六名:200元;

第七名:200元;第八名:200元。


十三、后勤保障部门工作

(一)为保障赛事道路的畅通,和运动员比赛的安全进行,交通官制工作由县公安局负责。

(二)为保证比赛中运动员出现的意外伤情能得到及时有效地处理,不影响赛事的顺利举行,应急医疗工作由县卫生局负责。

(三)比赛中需要的音响设施设备及操作人员由文广局负责。


十四、其它

(一)本次比赛自愿参加、食宿、交通、车辆运输费等自理、安全责任自负,协办方提供相关业务咨询。

(二)活动组委尽力为选手创造良好的比赛环境,履行救助、联系出险、告知提醒等。运动员签到时必须出示身份证等有效证件检录,无证不得参加比赛,禁止冒名顶替比赛,冒名顶替比赛运动员出现事故,由报名者本人和冒名者共同承担,组委会不承担所有责任。

(三)具体比赛时间及其它事宜,以民和县第一届骓驰杯山地车越野赛组委会发布的消息为准。


十五、本规程解释权由民和县自行车运动协会解答。


十六、未尽事项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