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赛时间:2015-10-10 00:00-2015-10-10 23:55
报名时间:2015-09-10 00:00-2015-09-30 23:55
比赛地点:贵州 黔西南 兴义市
主 办 方: 贵州省体育局、黔西南州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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赛事组别
一、 主办单位 贵州省体育局 黔西南州人民政府 二、承办单位 贵州省对外体育交流中心 黔西南州文体广电局 兴义市人民政府 贵州省自行车运动协会 三、比赛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5年10月10日 地点:兴义市 四、参加人员 长期从事体育锻炼、身体健康的国内外山地车爱好者。 五、竞赛项目及里程: (一)项目 山地车公路赛 (二)里程 1、男子精英组:40公里 2、男子大众组:40公里 3、女子组:20公里 六、竞赛组别 (一)男子精英组(限报120人) (二)男子大众组(限报120人) (三)女子组(限报80人) 七、参赛资格 (一)男子精英组年龄须在18周岁至35周岁(1980年1月1日后出生至1997年12月31日前出生)。 (二)男子大众组年龄须在36周岁至55周岁(1960年1月1日后出生至1979年12月31日前出生)。 (三)女子组年龄须在18周岁至50周岁(1965年1月1日后出生至1997年12月31日前出生)。 (四)报名参赛者均要求身体健康(县级以上医院健康证明),方可报名参赛。 (五)所有现役专业选手(含入选省级车队,体校运动员)参加比赛不计名次,退役2年以上运动员可计名次。 八、竞赛办法 (一)执行中国自行车运动协会审定的最新竞赛规则。 (二)执行大会制定的相关补充规则。 (三)运动员及参赛车辆必须佩戴组委会统一配发的身体号码布和车牌号,且号码必须一致。号码布和车牌不可自行裁剪,否则不予参赛。 (四)在遇恶劣气候或突发事件时,组委会有权采取缩短比赛距离或终止比赛等应急处理。 (五)出发前1小时运动员应到起点处签到、确认资格。否则,参赛无效。出发前10分钟停止签到。 (六)比赛检录时,参赛运动员须出示本人证件(身份证或护照)否则不能参加比赛。 (七)裁判的判罚为最终结果。 (八)比赛设补给点,补给点设有标志。 (九)比赛关门时间由裁判长在每组别出发前宣布。 九、竞赛器材: (一)凡报名参赛者须使用山地车,车辆须为车轮26寸以上,车胎宽度为≥1.90的齿胎,只能使用非光头胎及减震前叉,不得使用硬叉比赛,一经发现,取消比赛资格和名次。 (二)参赛运动员车辆、服装、器材等自备,须符合竞赛规则要求方可参赛。比赛中必须佩带头盔,否则将取消比赛资格。 十、名次录取与奖励: (一)男子精英组、男子大众组分别录取前四十名,女子组录取前二十名给予奖励,分别颁发证书和奖金。 (二)各组别前三名另颁发奖杯一座。 (三) 奖金(详见赛事奖金) 总奖金额:14.6万 十一、裁判 技术代表、裁判长和主要裁判员由主办单位聘请,其他裁判由承办单位选聘。 十二、报名 (一)报名方式:凡参赛人员可通过相关网站下载报名表。 (二)报名截止时间:即日起至2015年9月30日截止。请报名参赛人员于2015年9月30日前将报名表发至电子邮件或传真: 联 系 人:陆正虎 吴加会 电 话:13639097840 15285185058 传 真: 0851-85106509 邮 箱:1363659664@qq.com (三)报名确认以收到报名费为准。 十三、报到 (一)技术代表、裁判长、裁判员于2015年10月8日报到。 (二)各参赛运动员请于2015年10月9日8:00---19:00到赛区报到(地点另行通知)。 十四、保险 比赛期间(2015年10月9日—10日)参赛运动员的保险由大会负责,参赛运动员必须提供准确的身份证号码,如提供信息错误,责任自负。参赛运动员必须认真阅读参赛风险告知书。 十五、费用 (一)参赛运动员一切费用自理。 (二)报名费100元/人。汇款帐号(1、户名:吴加会 账号:6212262402013907429 开户行:工商银行贵阳枣山路支行 ;2、支付宝账号:15285185058;报到时提供汇款回执单),一经报名,概不退还报名费。 (三)按规定完成比赛的运动员大会将每人补助200元 (完成比赛后凭本人身份证方可领取)。 (四)参赛运动员报到时须交计时芯片押金100元/人(比赛结束归还芯片退还押金)。 十六、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七、本规程最终解释权属大会组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