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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第九届“五当召杯”全国自行车邀请赛(B级)

比赛时间:2016-09-10 00:00-2016-09-10 18:00

报名时间:2016-08-03 00:00-2016-08-28 23:55

比赛地点:内蒙古 包头 石拐区喜桂图新区

主 办 方: 内蒙古自治区体育总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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赛事组别

  • 山地男子精英组(260)里程:45.5km 开赛时间:2016/09/10 00:00剩余99人
  • 山地男子大众青年组(260)里程:45.5km 开赛时间:2016/09/10 00:00剩余98人
  • 山地男子大众中年组(260)里程:45.5km 开赛时间:2016/09/10 00:00剩余96人
  • 山地女子大众组(260)里程:45.5km 开赛时间:2016/09/10 00:00剩余79人

内蒙古第九届“五当召杯”全国自行车邀请赛

赛事类型:山马赛

赛事咨询:王海波 13384858628

野途客服电话:400-6563-116     野途内蒙古赛事群:195108860

微信咨询:野途客服(yetukf)

其他:当车友通过报名审核时,请及时联系野途客服,提供身份证正反面电子档图片(主办方将用于购买保险)。


一、主办单位:

内蒙古自治区体育总会


二、承办单位:

包头市体育总会 包头市石拐区人民政府


三、协办单位:

包头市石拐区文体广电旅游局


四、竞赛时间、地点

时 间:2016年9月10日

地 点: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石拐区喜桂图新区


五、竞赛项目

(一)项目:大组计时赛

(二)车型:山地自行车

(三)分组:男子精英组、男子大众青年组、男子大众中年组、女子大众组 里程:45.50公里

(四)路线: 

起点:石拐喜桂图新区出发

终点:五当召山门

路线:(环喜桂图新区荣誉骑行) 起点-康庄大道与广场东口交叉处-康庄大道-与一级公路交叉路口-收费站-石拐大桥-缸房地大桥-五当召二级公路-五当召山门(终点)


六、年龄与分组

(一)山地男子精英组(18—35周岁1981年1月1日—1998年12月31日出生),选手不限所在省市,限报100人。

(二)山地男子大众青年组(18—40周岁,1976年1月1日-1998年12月31日出生),选手限内蒙古自治区,限报100人。

(三)山地男子大众中年组(41岁-55周岁,1961年1月1日—1975年12月31日出生),选手限内蒙古自治区,限报100人。

(四)山地女子大众组(18—50周岁,1966年1月1日—1998年12月31日出生),选手限内蒙古自治区,限报80人。


七、参赛办法:

(一)参赛者户籍、年龄必须符合各组别的要求。报名选手以二代身份证件或者军官证等标示年龄为准。

(二)区内外机关、企事业单位、协会、俱乐部及其他自行车运动组织均可参赛。本赛事不接受个人报名,要求团队报名,每队人数不少于3人。

(三)每人只能参加一个项目、一个组别的比赛,不得兼项。

(四)参赛者请注意自身身体健康状况,有视力、听力、语言、发热、感冒、心脏病、高血压、心肌梗塞、脑血栓等任何影响比赛的身体疾患或障碍者,请勿参赛;同时请勿服用任何影响神智的饮品、酒类、药物、食物或保健品等,否则后果自负。 

(五)现役自行车运动员和在中国自行车运动协会、UCI注册的运动员,退役满3年的,方可参加大众组比赛。

(六)外籍选手参赛由组委会定向邀请。


八、录取名次及奖励办法

(一)山地男子精英组        

1、录取办法:不足50人取消或者合组比赛。录取比例为20%。

2、奖励办法:

第一名10000元

第二名7000元

第三名5000元

第四名3000元

第五名2000元

第六名1000元

第七名-第十名800元

第十一名-第二十名600元


(二)山地男子大众青年组    

1、录取办法:不足50人的,取消或者合组比赛;录取比例为30%。

2、奖励办法

第一名5000元

第二名3000元

第三名2000元

第四名-第十名800元

第十一名-第二十名500元

第二十一名-第三十名300元。


(三)山地男子大众中年组

1、录取办法:同男子大众青年组

2、奖励办法:同男子大众青年组


(四)山地女子大众组       

1、录取办法:不足30人的,取消或者合组比赛;录取比例为30%。

2、奖励办法:

第一名3000元

第二名2000元

第三名1000元

第四名-第十名600元

第十一名-第二十四名400元。


(五)比赛设优秀组织奖、精神文明奖若干。

(六)在规定的时间内,所有到达终点的参赛选手获得本次比赛证书。


九、报名时间与方法

(一)报名时间:2016年8月3日-2016年8月28日,过期不予受理。


(二)报名方式:

1、网络报名:野途网

2、从内蒙古自治区体育局官方网站下载报名表(网址http://www.nmgsports.gov.cn),按照要求填写完整后将报名表和本人身份证(电子版正反面)上传至石拐区文体局邮箱。 邮 箱 号:sgzxcbs@163.com 联系电话:0472-8728046(石拐区文体局) 邮编:014070 联系人:王海波(13384858628)郝风清(18686156899)


(三)报名说明:

1、本次比赛不收取报名费,参赛者交通费和住宿费自理。

2、保险、午餐等费用60元,保险办理由组委会统一代办,最高保额为20万元;赛事保证金(含芯片押金)200元(未能参赛者保证金不予退还),合计260元。

3、保证金、保险等费用要(要注明个人姓名、联系电话)汇入指定账号,并将汇款收据注明姓名以照片形式发送邮箱或传真至石拐区文体局,组委会以收到保证金、保险等费用为依据确认报名资格。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 账号:6222080603000309359 姓名:郝凤清   邮箱:sgzxcbs@163.com 传真:0472-8728240

4、本次比赛住宿可由大赛组委会协助联系住宿宾馆,指定宾馆为喜桂图新区招待所。

5、报名成功的选手,请加入内蒙古赛事咨询群进行咨询(群号175316121),组委会将及时在群中公布各类参赛提示和赛事信息。


十、报到及资格

(一)资格审查 报名参赛的运动员报到时进行资格审查,必须具备以下条件方可参赛:

1、参赛人员必须保证无有可能危及本人和其他参赛者人身安全的健康问题。报到时或赛前必须持县级以上医院或同等级别有相关资质的体检机构出具的2016年9月3日以后的体检表,不适宜参加本场比赛的以及未做体检,不得参赛。体检主项是心电图、血压等常规项目。

2、报到当天参赛选手必须携带体检报告和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正反面),无上述证件一律不能参加比赛。

(二)报到时间及要求

1、所有报名选手于9月9日(周五)8:00-18:00石拐喜桂图新区金政大厦A座118会议室报到。地址:石拐区喜桂图新区,可乘7路、37路、61路到喜桂图新区下车。

2、参赛者报到时必须携带本人有效证件(身份证或护照、港澳通行证、台胞证、军官证)原件,报到时将符合本规程要求的体检表上交大会组委会,现场签署《责任承担书》,领取《赛事指南》、比赛号码布、参赛车辆号码牌等。比赛号码布及参赛车辆号码牌是运动员在比赛期间唯一识别代码,禁止外借、裁剪、涂改等,注意保存,遗失不补,如因此导致不能参加比赛,责任自负。

3、报到当天所有参赛选手适应场地。 


十一、竞赛办法

(一)本规程根据中国自行车协会审定的最新《自行车竞赛规则》制定,此次比赛按本规程执行。

(二)山地车参赛车辆、头盔、装备、护具等自备,比赛使用车型为山地车,且必须使用1.90英寸以上有齿外胎、前叉带功能正常的减震器的山地车(光头胎、浅细花纹胎等禁止参赛)。

(三)参赛人员必须佩戴头盔等安全防护用品,副把、计时把、车支架、锁、车筐、后货架等和其他可能导致伤害的非必要配件在比赛前必须拆除,赛前大会将对参赛车辆进行检查,检查通过后可参加比赛。参赛选手须按规定佩戴大会统一配发的号码布和在其参赛车辆上安装大会统一配发车牌,不得对号码布、车牌进行裁剪、涂改等,一经发现,取消比赛资格及成绩。使用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或有伤风化的自行车以及穿戴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或有伤风化的服装、配饰的不允许参加比赛。

(四)所有参赛车辆不得配有任何非人力传动及助动装置,参赛者不得使用玻璃器皿与用品。

(五)必须穿着骑行服装参赛,始终佩戴合格的安全头盔,比赛前若发现选手无头盔者不得参赛,途中摘掉或者未固定头盔系带者,取消参赛资格。

(六)比赛设关门时间。第一名到达终点时间的20﹪为关门时间,关门时间之后的参赛者将不予记录名次。考虑运动员的健康和安全因素,裁判有权判令明显落后的运动员退出比赛,退出比赛的运动员必须上收容车。

(七)申诉:如对比赛结果提出异议,比赛结束15分钟内向仲裁委员会提交书面申述材料,并交申诉费500元。以仲裁委员会的决定为最终裁决,不得再次申诉。胜诉,申诉费返还,败诉,申诉费不退。

(八)开赛时,出现组委会认可的突发不可抗拒等客观因素,比赛可以重新计时。


十二、竞赛纪律

(一)自行车比赛是一项具有潜在风险的体育活动,可能会导致人身财产损害。所有参赛人员须保证了解参加本次比赛可能存在的各种风险,由此风险可能造成的损失、损害等与组委会、主承办方等相关机构、组织、个人无关,完全由参赛者本人承担,并在现场签订安全责任承担书后方可参加比赛。

(二)所有参赛人员必须严格服从组委会的安排,听从指挥,按时参加报到、比赛等。

(三)选手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骑行路线行驶,一经发现参赛选手有换人、换车、搭车、抄近道、机动车牵引等违反竞赛规则和体育道德的行为,经查证属实的,将取消该选手比赛成绩,同时将实名曝光,两年内禁止参加比赛。

(四)所有参赛人员在比赛中必须保持公平、公正的竞赛精神,遵守比赛规则,注意安全,不做可能引起自己或他人受伤害的冒险或有意行为;不得有意冲撞、排挤、刮蹭他人,影响他人比赛及其安全;终点前三百米内不允许曲线骑行;对上述行为,举办方有权对该行为采取警告、罚款、禁止比赛、取消成绩等措施;对上述行为引起的一切责任与后果由肇事者承担。

(五)不论任何原因,如果车手离开了指定路线,该车手必须从下道处的同一地点返回其行路线。

(六)本次比赛采用电子芯片计时设备,检录通过后,为参赛选手发放电子芯片装置,赛后芯片完好交回,退还押金,有损坏或者丢失的,押金不退。押金同时为参赛保证金,抵达赛场且未发生违反赛事规程、纪律的,予以退还,未抵达或者违反相关竞赛规定等的,予以扣除。 (七)在比赛期间, 车手不得出现无礼、辱骂及违反体育道德的行为,不得在赛场有不当或不道德言行,不得影响裁判执裁,否则予以判罚。 (八)所有参赛人员依据本规程参加比赛,表明尊重本赛事规程,服从管理。


十三、裁判长、主要仲裁由主办单位指派,副裁判长、裁判员由主、承办单位商定。


十四、其他

(一)如遇大雨等不可抗拒的因素至使比赛不能举行,组委会将视情况采取延期举行、取消比赛等措施。

(二)参赛队员必须遵守本次比赛各项程序与规定,遵守竞赛道德。组委会拥有对本次比赛的解释权及裁判权,有权根据情况对规程、分组、发车顺序与时间等进行相应更改。

(三)赛前一天,召开技术会。

(四)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五、本规程解释权属本次大赛组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