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赛时间:2026-07-12 09:00-2026-07-12 09:00
报名时间:2026-06-09 12:00-2026-07-05 23:55
比赛地点:甘肃 庆阳 南梁长征国家文化公园南梁革命根据地核心展示园
主 办 方: 庆阳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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赛事组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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赛事名称:2026第二届骑观庆阳红色之路自行车公开赛
赛事主题:“骑行庆阳 逐梦南梁”
赛事时间:2026年7月12日(星期日)
报名开始:2026年6月9日12:00
报名截止:2026年7月5日24: 00
一、组织架构
主办单位:庆阳市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 庆阳市文体广电旅游局、市全民健身活动中心、中共华池县委、华池县人民政府、广东骑观天下文化体育发展有限公司。
协办单位:华池县委办、华池县政府办、南梁红色大景区管委会、南梁革命纪念馆、华池县总工会、华池县公安局、华池县卫健局、华池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南梁镇人民政府、华池县业余体校。
二、活时间及地点
(一)活动时间
2026年7月12日(星期日)09:30
(二)活动地点
长征国家文化公园南梁革命根据地核心展示园
三、竞赛组别及项目

四、赛事路线
起点(终点):长征国家文化公园南梁革命根据地核心展示园(起终点)
具体路线为:长征国家文化公园南梁革命根据地核心展示园→025乡道→201省道→018县道→027乡道→军民大生产纪念馆(折返)→027乡道→018县道→201省道→长征国家文化公园南梁革命根据地核心展示园,全程60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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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参赛资格
(一)参赛选手须持有县级以上(含县级)医务部门检查身体健康证明;各参赛单位必须在所在地为所有参赛运动员购买比赛期间(含报到、离会交通往返途中)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并向大会交验保险原始凭证及健康证明;如未能提供该两项(原件)凭证者,不予参赛。
(二)参赛选手签到和检录时必须出示有效期内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港澳运动员必须出示有效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港澳居民居住证,否则不予参赛。严禁冒名顶替比赛,如有冒名顶替参赛者,一切后果由报名者本人和冒名顶替者共同承担,组委会概不承担。
(三)公路自行车赛属高强度、高技能型运动项目,参赛选手必须确保具有适合公路自行车比赛的身体条件,无视力、听力和语言等身体障碍,无发热、感冒、心脏病、高血压等身体疾病,未服用影响神智的饮品、酒类、药物。如有上述任何状况,组委会有权拒绝其参赛。
(四)报名时参赛选手必须签署赛事安全风险免责法律声明。
六、竞赛技术规定
(一)本次比赛严格执行中国自行车运动协会最新审定的《自行车竞赛规则》及2026第二届骑观庆阳红色之路自行车公开赛总竞赛规程和赛事手册的相关规定。
(二)所有参赛运动员必须仔细阅读竞赛规程,如实、完整、清楚填写个人资料信息,如因填写错误或不规范等情况造成的不良后果均由本人承担,与组委会无关。
(三)报名参赛的运动员必须符合竞赛规程中各组别的年龄要求。对于有资格争议的运动员组委会有权拒绝其参赛,参赛后有权取消其成绩及奖励。
(四)每名运动员限报一个项目,不得兼报两项或多项。
(五)所有参赛运动员需提前熟悉赛道,各赛道开放时间由组委会另行通知。
(六)所有运动员须保证参赛车辆状况良好,能够满足比赛要求,任何有安全隐患的自行车不得参加比赛。要求所有组别使用的竞赛车辆须是标准的下弯把700C公路车,车架上的附属品必须拆除(包括但不限于后货架、脚撑、锁具等),车辆上不得配有任何非人力传动及助动装置,不得携带玻璃器皿。赛中及赛后,裁判团都有权检查运动员器材,如核准存在违规,违规运动员将被取消比赛成绩及奖励。
(七)运动员须着骑行装、佩戴硬壳头盔、骑行手套,必须正确佩戴和悬挂号码布、车牌号,不得裁剪或折叠号码布、号码牌,否则裁判团有权取消其参赛资格。
(八)各组别将于赛前40分钟开始对参赛者身份信息、着装、号码牌、计时芯片等进行检录(裁判团有权根据现场情况而定),赛前10分钟停止检录,如有不符合条件者,裁判有权要求运动员重新处理直至合格为止,也可取消参赛资格。未检录者视为自动放弃比赛,未经检录而进行比赛者裁判团有权判其成绩无效。
(九)完成检录后,参赛者须集中在检录区等候,不得离开。如情况紧急必须离开,须征得检录裁判同意,返回后需重新进行检录。如中途离开返回后没有重新检录同样视为自动放弃参赛资格,即使完成比赛裁判团依然有权判其成绩无效。
(十)比赛中各组别均采用集体出发方式,按照运动员到达终点的顺序决定名次并给予奖励。检录后未按指令统一出发者、自行离开在比赛开始后返回者,不得中途加入比赛,即使完成比赛,裁判依然有权判其成绩无效。
(十一)比赛中所有组别均不设中立圈。组委会将在主会场设固定补给点和维修区;比赛过程中选手无故不得自行下赛道,如果比赛过程中参赛车辆出现故障或发生事故,在裁判同意的情况下运动员才能下赛道返回主会场更换车辆或配件,但不能逆行赛道返回主会场。
(十二)比赛过程中所有运动员须遵守竞赛规则,注意安全,不做可能引起自己或他人受伤的冒险或有意行为;不得冲撞、排挤、剐蹭他人,影响他人比赛及安全。若出现上述行为,裁判团有权对其给与警告甚至取消比赛资格和成绩的处罚,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和后果均由肇事者承担。
(十三)在比赛过程中,被套圈或即将被套圈的运动员须主动避让领先集团、运动员使其优先通过,同时裁判团有权判处被套圈或明显落后的运动员在指定的“下道口”位置下赛道并停止比赛,组委会将对被下赛道的运动员按在“下道口”处下道的先后顺序进行名次排列。
(十四)被套圈或因故退出比赛的运动员不得通过终点计时线,除非该运动员受伤或重病,必须乘救护车穿行终点线区域。
(十五)若比赛期间出现突发自然灾害、其他意外事故并且可能在全部或者部分路段影响比赛正常进行时,裁判团或组委会有权随时作出以下决定:暂停或终止赛事、取消或缩短部分赛程、该组别的比赛无效等;裁判团也可视现场情况在事故附近地点重新出发(重新出发时,需考虑事故发生前运动员之间的差距)。
(十六)当比赛进入终点冲刺时,所有运动员必须保持其最后300米直线骑行方向,不得蛇形骑行阻挡他人,违反规定者,裁判团可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降低名次、甚至取消比赛成绩的处罚。
(十七)关门时间:比赛各组别第一名运动员抵达终点后,以第一名完赛时间的20%为各组关门时间(裁判团有权根据赛场情况调整关门时间),被关门的运动员必须服从裁判员指挥,在指定“下道口”处下道,且不得经过终点计时线。
(十八)裁判团有权对以下运动员的行为进行判罚执行:
1.抄近道:取消成绩。
2暴力行为:全年禁赛(无论暴力行为发生赛道内还是赛道外)。
3.冒名顶替参赛:两人均将被全年禁赛,并取消两人所有成绩及奖励。
4.严重违反竞赛规则和规程、违反体育道德行为的参赛运动员:取消其比赛资格,直至后续本赛事的所有比赛资格。
(十九)各组别获奖的运动员(各组别前三名)须出席赛后的颁奖仪式,并积极配合组委会工作人员完成颁奖仪式相关工作,否则组委会有权取消其奖金及奖品。
(二十)本项比赛均为自愿参加,产生费用自行承担,所有安全责任自负。赛事组委会将统一为参赛运动员办理赛事当天的人身意外保险,若出现人身意外事故,可直接与保险公司联系,不再追究组委会责任。建议参赛者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自行购买保额更高、范围更广的保险。
七、赛事时间表

八、赛事奖金

注:上述奖金均为税前金额,组委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后予以发放。
(一)各组别比赛前三名颁发证书,奖牌,骑行衫。
(二)比赛总成绩前三名颁发奖金,证书,奖牌,骑行衫。
(三)若各组别报名人数或参赛人数不足预计人数50%时,奖励范围对应缩减50%,奖励金额不变。
九、报名与报到
(一)报名信息
所有报名人员必须如实提供正确的身份信息和电话号码,确保主办方能及时联系到本人。由于个人提供有误信息导致主办方无法通知赛事消息、无法购买意外保险等,所有责任由个人自行承担。
(二)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26年7月5日24:00。
(三)报名方式
所有参赛项目均通过赛事官方报名平台进行线上报名(网址及链接另行通知)。报名需准备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等基础信息。
姓名:区小姐
联系电话:13650718202
(四)报名费用
1.各组别参赛选手往返交通及食宿的一切费用自理;
2.各组报名费:138元/人(含号码牌、号码布、比赛当日保险、参赛包、纪念T恤、奖牌等);
3.报名费一经缴纳,概不退还(除比赛因不可抗力取消)。
4.参赛选手报到时需缴纳计时芯片(现金)押金200元/人。
(五)参赛运动员报到
1.签到时间:比赛前一天下午和赛事当天开赛之前,具体签到时间另行通知。
2.签到地点:各项比赛起点处。
3.比赛当天组委会可能因赛程或天气等因素,对竞赛日程及比赛距离进行调整,请各参赛运动员至少提前2小时到场并进行签到,以免错过比赛时间。
4.运动员签到时必须持其本人有效证件(身份证或护照等)否则不予签到领取参赛物资。
5.不得代领参赛物资、不得代签到。
6.运动员现场签到时必须签署《自愿参赛责任书》。
十、关于申诉
(一)如对成绩有异议,运动员可在成绩公布后15分钟内提交经本人签名的书面申诉材料,缴纳申诉费500元,并提交相关证据给裁判团。裁判团受理后,作出裁决。申诉成功退回运动员申诉费,维持原判则申诉费不予退还。
(二)裁判团的判决为最终裁决。
十一、关于兴奋剂
国家、各省反兴奋剂中心有权对参赛运动员进行反兴奋剂和性别鉴定抽查,若检查结果呈阳性,当事人须承担一切检查费用,并取消其全部比赛成绩。同时实施本赛事2年禁赛处理(兴奋剂检查和处罚将按照国家体育总局、中国奥委会反兴奋剂委员会的相关规定执行)。
十二、仲裁委员及裁判员选派
仲裁主任、仲裁副主任、仲裁委员、技术代表、裁判长、副裁判长、骨干裁判员由甘肃省自行车运动协会推荐、辅助人员由承办单位推荐。
十三、经费
各参赛人员交通费、食宿费自理。
十四、风险
自行车运动是风险竞技体育项目之一,具有不确定的风险。参赛运动员必须了解、熟知比赛可能存在的风险,这些风险可能来自于参赛者自身或其它,也可能来自于比赛器材、场地等,并自愿放弃对赛事主办方、承办方、协办方、赞助方及相关所有个人和单位提出针对比赛中发生的任何损失、伤害进行任何索赔、法律诉讼的权利(签订免责声明书)。对于代替其他人报名的务必告知参赛运动员可能存在的风险及承担的责任。
十五、注意事项
(一)赛事组委会为参赛选手统一购买人身意外医疗及身故保险,出现人身事故,直接与保险公司联系,不再追究组委会责任。建议参赛运动员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自己购买更高保额的保险。
(二)赛事组委会比赛当日为竞赛组参赛者提供私人物品寄存服务,请各参赛者小心看管私人财物, 如有遗失, 大会概不负责。
(三)请随身携带并保管好个人有效证件,以备不时之需。
(四)赛事组委会有权将此项活动的录影、相片及成绩公开播放、展出、登陆于网站或刊物上。参与活动者等同于同意本会使用其肖像权、成绩进行相关宣传与播放活动。
(五)比赛前期或期间如遇极端天气等不可抗力情况,组委会及裁判团有权决定缩短、停止甚至取消比赛,并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比赛结果。所有运动员须无条件配合组委会相关工作。
(六)未经组委会批准,严禁在赛事现场拉横幅、摆放宣传牌等广告行为。
(七)赛前交通及训练和赛后离会请各参赛运动员遵守各地交通规则,注意自身安全,若发生任何事故组委会概不负责。
(八)各参赛选手必须遵守组委会的相关规定,文明参赛。严禁在比赛期间聚众闹事,对聚众闹事、不听劝阻者,组委会将视情节严重情况,移交公安和司法部门依法处理。
十六、为端正赛风,严肃赛场纪律,保证公平竞赛,各单位和全体裁判员,必须严格遵守国家体育总局和本赛事制定的各项规定,厘清职责,公正执法。如有违反,将根据情节按国家体育总局和甘肃省体育局的有关文件严肃处理。
十七、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八、本规程解释权属赛事组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