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中
比赛时间:2026-04-12 08:00-2026-04-12 10:00
报名时间:2026-03-25 08:30-2026-04-06 12:00
比赛地点:安徽 安庆 嬉子湖大道
主 办 方: 桐城市文化旅游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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赛事组别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民健身国家战略,持续推进桐城市文旅体融合高质量发展,充分展现嬉子湖生态风貌、乡村振兴成果及桐城人文底蕴,丰富市民精神文化生活,营造积极健康、绿色低碳的生活氛围,经研究,决定举办桐城市第二届嬉子湖风景道公路自行车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赛事名称: 桐城市第二届嬉子湖风景道公路自行车赛
二、主办单位:桐城市文化旅游体育局
协办单位:龙腾街道办事处
孔城镇人民政府
嬉子湖镇人民政府
桐城市摩托车运动协会
执行单位:福建爱跑人体育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三、活动主题
富硒产业 嬉湖逐光
四、活动概况
比赛时间:2026年4月12日8:00--10:30
比赛地点:嬉子湖风景道 (全程30公里)
路线:起点位于龙腾大道与学苑路交叉口高桥城嬉子湖大道入口,沿嬉子湖风景道出发,终点罗湖大桥,全程约30公里。
五、赛事设置
(一)比赛组别设置
男子公路车组,限报120人;男子山地车组,限报120人;女子组,限报80人。
(二)奖项设置
录取名次和奖励办法:
各组别分别录取前八名,予以奖励。
六、报名方法
(一)报名时间:即日起至4月1日17:00截止.
(二)报名方式: 扫码报名:
各组别不可兼报,不接受现场报名,比赛选手报名时需登记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等用于运动员保险统一购买,签订免责协议。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17396566318
七、报到
(一)报到时间 2026年 4月11日7:00---7:30在起点现场签到领取参赛物资。
(二)报到流程
1.完成报名的参赛运动员需持有效证件,以二代身份证为准;
2.签署免责声明,必须由本人签字并按手印;
3.签到表由本人签字确认。
八、参赛资格
所有骑行爱好者,预计参与人数控制在320人。报满截止。
九、技术规定
(一)竞赛规则
赛事执行中国自行车运动协会审定的最新自行车竞赛规则,裁判团有权依据竞赛规则,取消未符合年龄、器材、装备要求选手的竞赛资格。
(二)比赛器材
公路竞赛车辆:必须为700C或650C轮径的标准弯把公路车,配备完整刹车系统。严禁使用计时车、固齿车(死飞轮)、休息把(附加把),且必须拆除车篮、脚撑、挡泥板、车锁等影响赛事安全的装备。
山地组车辆:轮胎尺寸需在1.7以上,且不能使用光头胎。出发前,裁判有权根据参赛人数、选手水平等情况,决定是否合并组别出发比赛,合并组别不影响各组比赛成绩记录及奖励。
号码标识:运动员及车辆必须按要求佩戴组委会统一配发的号码布、车牌,且号码布、车牌号码必须一致,不得自行裁剪,否则不予参赛。组委会在报到现场提供计时芯片、号码牌、号码布及安装和佩戴说明。选手在检录时若未按规定配备,应及时修正,否则裁判团有权取消参赛资格。
通用要求:参赛运动员的车辆、服装、器材等均需自备,且须符合竞赛规则要求方可参赛。比赛全程必须佩戴头盔,否则取消比赛资格(不能用个人计时车把、头盔)。
(三)检录
检录时间:比赛开始前40分钟进行检录,比赛开始前10分钟停止检录,未检录者视为自动放弃,未经检录而进行比赛者所完成比赛的成绩亦无效。检录后未按裁判发令统一出发者(如检录后自行离开,在比赛开始后返回),不得中途加入比赛,即使完成比赛,成绩亦无效。
身份核查:检录时,裁判将依据参赛者身份证进行身份确认,发现更改信息或冒名顶替者,直接取消参赛资格(禁止代替他人检录参赛)。
检录后要求:完成检录的选手应集中在检录区等候,不得擅自离开。检录后未按裁判指令统一出发者(如检录后自行离开起点,比赛开始后返回)、中途加入比赛者,即便完成比赛,成绩也视为无效。
(四)其他要求
车辆配件:所有参赛车辆在比赛时必须拆除可能导致伤害的非必要配件,如车锁、车筐、车撑、后货架等,携带水壶必须使用竞赛专业水壶,不得使用饮料瓶;不得配有任何非人力传动及助力装置;不得使用玻璃器皿。
比赛调整:如遇极端天气等不可抗拒因素,总裁判长有权决定缩短比赛距离或停止比赛,并根据实际情况裁定比赛结果。
(五)计时与成绩
本次比赛采用电子计时设备记录比赛成绩。运动员报到时,需向组委会缴纳200元/人的芯片押金,赛事结束归还芯片时退回押金。
(六)违规处罚
比赛中严禁抄近道、故意冲撞、排挤、剐蹭他人,进入冲刺阶段选手应保持原骑行路线,不得走蛇形或突然改道影响对手正常超越;严禁携带多个计时芯片进行参赛。违者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降低名次直至取消比赛资格的处罚。
(七)本次比赛不设置维修区,一旦发生破胎以及机械故障,可上后方收容车,不可影响其他选手比赛。
十、保险
比赛期间,大赛组委会为参赛选手购买保险。参赛运动员必须提供准确的姓名、身份证号码,若因个人提供信息错误而导致保险相关问题,责任由运动员自行承担。保险赔偿标准严格按照保险公司的相关规定执行,对于超出保险赔偿范围的费用,由参赛运动员个人自行负担。若参赛选手在比赛过程中不幸发生意外事故,需在事后自行与保险公司进行联系沟通理赔事宜,赛事组委会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保险责任范围说明:组委会所购买的保险,其责任范围并不涵盖运动员在往返赛场途中骑行、试骑、热身等非比赛期间,以及在非比赛场地进行运动时所面临的风险;同时,比赛过程中因被强制关门后所涉及的后续路程风险也不在保障范围内。因此,为充分保障自身权益,建议所有报名参赛的运动员自行购买往返赛区途中及赛前赛后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与“医疗保险”。
十一、注意事项
(一)个人贵重物品请运动员自行保管(如手机、钱包、首饰、摄影摄像器材等), 如有遗失, 组委会概不负责。
(二)请随身携带个人有效证件,以备不时之需。
(三)大会有权将此项活动的录影、相片及成绩公开播放、展出、登录于网站与刊物上。参与比赛即等同于同意本会使用其肖像权和成绩用于相关宣传和播放活动。
十二、户外安全注意事项
(一)比赛现场设领队,请各位骑友听从领队指挥,遵守交通规则,不恶意超越,注意安全,骑行同伴请相互帮助。
(二)骑行必须佩戴专业头盔、手套及骑行服等装备。
(三)骑行中如遇任何问题,请及时与活动组织机构取得联系。
(四)因骑行活动具有不可预知的危险性,参加人员应对后果、责任和义务有充分考虑。俱乐部及个人自愿参加活动,本着风险自担原则,比赛过程中发生的意外,除一日险赔付外,均由本人自行承担。强烈建议选手自行购买户外高额意外保险。
十三、赛事安全要求
赛事如遇有以下直接或可能与体育赛事活动举办相关联的突发情形之一的,赛事将启动“熔断”机制:
1.自然灾害,包括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海洋灾害、生物灾害和森林草原火灾等;
2.事故灾难,包括各类安全事故、交通运输事故、公共体育设施和设备事故、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等;
3.公共卫生事件,包括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食品安全和职业危害、动物疫情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
4.社会安全事件,包括恐怖袭击事件、经济安全事件和涉外突发事件等;
5.其他可能导致不再具备办赛条件的情形。
十四:其他未尽事项,另行通知。本规程解释权归2026年桐城市嬉子湖风景道公路自行车赛组委会所有。
桐城市文化旅游体育局
2026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