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赛时间:2025-05-19 09:00-2025-05-19 17:00
报名时间:2025-04-28 10:00-2025-05-12 12:00
比赛地点:西藏 拉萨 纳木措风景区
主 办 方: 拉萨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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赛事组别
2025环纳木措山地自行车挑战赛
竞赛规程
一、组织机构
指导单位:西藏自治区体育局
主办单位:拉萨市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拉萨市体育局、拉萨市文化和旅游局、当雄县人民政府
运营单位:安徽竞体体育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协办单位:当雄县教育(体育)局
二、比赛时间及地点
(一)比赛时间:2025年5月19日中午(开湖日开幕结束后)
(二)比赛起点:纳木措扎西半岛
(三)比赛终点:纳木措游客集散中心
三、比赛主题:
“雪域古城·圣地拉萨”—建设国际旅游目的地
四、比赛项目及组别
(一)男子山地公开组
(二)女子山地公开组
五、比赛规模及线路
(一)比赛规模及距离设置
项目及组别 |
比赛距离 |
参赛人数 |
年龄限制 |
男子山地公开组 |
30公里 |
100人 |
18-50岁 |
女子山地公开组 |
30公里 |
50人 |
18-50岁 |
(二)比赛路线:纳木措扎西半岛-纳木措景区游客集散中心
(三)比赛里程:30KM
(四)关门时间:2.5小时(拟定)
1.裁判团亦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关门时间。
男子山地公开组计划关门时间表 |
||
距离 |
关门时间 |
具体时间(拟定) (11:40:00发令) |
15公里 |
1小时 |
12:40:00 |
30公里 |
2.5小时 |
14:10:00 |
女子山地公开组计划关门时间表 |
||
距离 |
关门时间 |
具体时间(拟定) (11:40:00发令) |
15公里 |
1小时 |
12:40:00 |
30公里 |
2.5小时 |
14:10:00 |
2.如有选手明显落后于当前骑行距离的关门时间点,队尾收容车将进行当前距离的强制收容;该过程中如有选手拒绝搭乘收容车,则队尾收容车有权超越该名或多名落后选手,前行至关门时间内的距离处进行收容保障;该部分落后选手将自行退出赛道或自行安排骑行计划。
3.比赛另设收容货车,收容货车将尾随于队尾收容车后进行赛道自行车车辆收容,由起点出发至终点;组委会将为收容货车准备简单的自行车车辆防护物,避免车辆之间的挂蹭损伤;选手应对收容货车在车辆收容过程中可能发生的挂蹭损伤具有提前的认知和认可,组委会将不予承担其中可能产生的风险与费用等。
六、参赛办法
(一)报名要求
1.年龄限制:以参赛报名证件上标注的出生日期为依据,当年满18周岁(含)以上,50周岁(含)以下,即出生日期为1975年1月1日(含)一2007年12月31日(含)的身体健康者方可报名参赛。
2.所有参赛运动员须持1年内县级(含)以上医院开具的身体健康证明或体检报告,区外参赛运动员进藏后须到组委会指定的医院进行再次体检,赛事组委会进行参赛资格审核时有权拒绝身体状况不适合选手参赛。
3.区外参赛运动员须出具参加过2000米及以上海拔自行车、马拉松、徒步等高强度体育赛事完赛证书或相关证明。
4.国内自行车业余爱好者及退役两年以上的专业运动员均可报名参赛;两年内代表UCI注册职业车队参赛的选手不得报名参赛:中国自行车运动协会注册的专业选手及退役未满2年的专业运动员不得报名参赛。
5.选手签到时必须携带本人有效证件(身份证、户口簿、护照等),并与组委会签署《法律责任免除与权利放弃声明书》。
6.未及时报到和参加比赛的选手,将视为弃权。
7.选手一旦报名成功,不可更改参赛项目,若选手放弃比赛的,组委会将不予退还报名费。
(二)参赛者身体状况要求
自行车运动是一项高负荷、高强度、长距离的竞技运动,也是一项高风险的竞技项目,对参赛者身体状况有较高的要求,参赛者应具备身体健康这一基础条件。凡是有以下身体状况者不允许参加本次比赛:
1.先天性心脏病和风湿性心脏病;
2.高血压和脑血管疾病;
3.心肌炎和其它心脏病;
4.冠状动脉病和严重心律不齐;
5.血糖过高或过低的糖尿病;
6.比赛日前两周以内患感冒;
7.妊娠;
8.其它不适合参加运动的疾病。
要求参赛者为长期从事自行车运动锻炼者,身体健康,无视力、听力、语言、发热、感冒、心脏病、高血压、心肌梗、脑栓等任何影响比赛的身体疾病或障碍,心理健康、情绪稳定、未服用任何影响神智的饮品、酒类、药物、食物或保健品等。
七、竞赛规则
(一)本次比赛采用中国自行车运动协会最新公布的《中国山地自行车竞赛规程》及本次比赛补充规则。赛事中,裁判团有权按组别、参加者数量、水平等状况决定是否采取合并组别出发、比赛,合并组别不影响比赛成绩记录及奖励。
(二)所有车型均不得加装非人力传动装置;
(三)参赛车型:必须使用轮径为26、27.5、29英寸直把山地越野自行车、必须使用带有前避震器和车胎宽度不少于1.75英寸的带齿外胎(禁止使用光头胎)、不得用外物固定或捆绑前叉。否则,将被取消比赛资格。不得加装附加把、货架、脚撑等。参赛者须保证车辆刹车等部件处于良好状况,任何因车辆质量、状况或使用不当造成的伤害或损失,由本人承担;
(四)参赛选手必须穿着骑行服和自行车头盔参赛,无头盔者严禁参赛;
(五)参赛选手必须使用规定的竞赛车辆,参赛选手和车辆须按规定佩戴组委会统一配发的号码布与号码牌,不得剪裁,一经发现取消参赛资格;
(六)特殊比赛装备需经组委会及赛事裁判长审核通过方可参赛;
(七)所有参赛者在比赛中必须保持公平、公正的竞赛精神,遵守比赛规则,注意安全,不做可能引起自己或他人受伤害的冒险或有意行为,不得冲撞、排挤、挂蹭他人,影响他人比赛及其安全。对上述行为,组委会有权对其行为采取警告、禁止比赛、取消成绩等措施,对上述行为引起的一切责任与后果均由肇事者承当;
(八)本次比赛采取电子计时为主、人工计时为辅的计时方式,按大组出发,以到达终点时间计算成绩和名次。
(九)男子山地公开组和女子山地公开组比赛关门时间设置如下:
男子山地公开组发枪后2.5小时关门;
女子山地公开组发枪后2.5小时关门;
裁判团亦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关门时间。
(十)比赛期间如遇到极端天气、不可抗力等因素,组委会有权宣布比赛结束,所有未到达终点(还在赛道上的以上组别参赛选手)必须沿赛道两旁撤离赛道,或乘坐组委会收容车到达终点,不得继续在赛道上停留或骑行。
(十一)参赛选手必须骑行于规定的比赛赛道上,在比赛赛道外骑行出现意外伤害后果自负;运动员离终点一百米,严禁偏离自己预先选择的冲刺线路,如有违反者,将取消比赛成绩,如因偏离冲刺线路而导致他人伤害,其将要承担相关责任。
(十二)检录
1.比赛开始前60分钟开始进行检录(检录时需出示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护照,如检录时报名与检录信息不符不得参加比赛),比赛开始前15分钟停止检录,未检录者视自动放弃,未经检录而进行比赛者即使完成比赛成绩亦无效。
2.检录时,将根据参赛者身份证或户口簿、护照等有效证件进行身份确认,如发现有更改者或冒名顶替者将直接取消参赛资格(不得代替他人检录参加比赛)。
3.检录时裁判将检查车手是否按规定佩戴头盔、手套、号码布,车辆是否按规定固定号码牌、计时芯片。如上述未按规定执行,裁判有权要求车手重新处理直至合格为止,否则导致的不能参赛或资格取消,车手责任自负。
4.检录后未按裁判发令统一出发者(如检录后自行离开,在比赛开始后返回)、中途加入比赛者,即使完成比赛,成绩亦无效。
八、赛事保障
(一)补给站
在赛道全程设置6个补给站,为选手提供补给服务。
1.起、终点补给点2个(纳木措游客集散中心和扎西半岛)补给物资:水、功能性饮料、水果、当地特色小吃等
2. 途中点A补给点:水、功能性饮料、能量胶、氧气罐
3. 途中点B补给点:水、功能性饮料、能量胶、氧气罐
4. 途中点C补给点:水、功能性饮料、能量胶、氧气罐
5. 途中点D补给点:水、功能性饮料、能量胶、氧气罐
(二)收容车
1.在赛道队尾设置选手收容车,由起点出发至终点;未完赛选手可乘坐收容车至终点。
2.在赛道相应点位设置最晚关门时间,在骑行途中,如果已经超过下一个关门时间点,则应在途中乘坐队尾收容车,听从赛事工作人员的指示。
3.如有选手明显落后于当前骑行距离的关门时间点,队尾收容车将进行当前距离的强制收容;
4.比赛另设收容货车,收容货车将尾随与队尾收容车后进行赛道自行车车辆收容,由起点出发至终点。
(三)医疗救护
1.在起终点、赛道沿途分别设立医疗点
医疗点配备AED等急救设备以及用于缓解高反和其他救治的必需药品,医疗点前200米有明显的指示牌标志;现场医务人员有权根据选手身体状况中止选手继续比赛并收取其号码布;如参赛选手不听从医护人员建议,坚持参赛产生的一切后果及责任由参赛选手本人承担。
(1)起、终点医疗点(纳木措游客集散中心和扎西半岛)
人员配备:1名医生、1名护士、2名志愿者
(2)途中点A医疗点
人员配备:1名医生、1名护士、2名志愿者
(3)途中点B医疗点
人员配备:1名医生、1名护士、2名志愿者
(4)途中点C医疗点
人员配备:1名医生、1名护士、2名志愿者
(5)途中点D医疗点
人员配备:1名医生、1名护士、2名志愿者
2.在赛道沿途部署定点医疗救护车,配备AED等医疗急救设备。
3.在各组别赛道运动员队尾安排救护车,提供紧急救援服务。
4.在比赛过程中,若选手丧失意识,则自动委托组委会的医疗救护人员采取一切手段进行急救,包括但不限于CPR心肺复苏和AED体外除颤,启用车辆进行快速转运。
(四)赛道安全保障
1.赛事期间,对路线全程实行封闭管控,根据赛事进展情况逐段解封。考虑到运动员的健康和安全因素,裁判有权令明显落后的运动员退出比赛。
2.若出现恶意碰撞的情况,将由裁判决定作出相应处罚。
3.如遇极端天气等不可抗拒的因素,裁判长有权决定停止比赛。并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比赛结果。
九、裁判团队及仲裁
1.裁判团队:由赛事组委会统一选派;
2.本次比赛全程采用电子计时为主,人工裁判为辅。
3.申诉:如对比赛结果提出异议,比赛结束15分钟内向仲裁委员会提交书面申述材料,并交纳申诉费500元。以仲裁委员会的决定为最终裁决,不得再次申诉,胜诉申诉费返还,败诉申诉费不退。
4.运动员如退出比赛,须立即摘下号码牌交予裁判或收容车,退赛运动员不得通过终点线。
5.本次比赛裁判团和仲裁委员会有权取消任何违反比赛规则和违反体育道德选手的参赛资格和成绩。
十、名次录取及奖励办法
(一)名次录取办法
1.个人成绩录取办法:比赛以运动员到达终点的先后顺序进行排名和录取名次,以到达终点时间计算成绩。
2.团体成绩录取办法:每队报名参赛不低于5人(其中不少于3名男子选手及1名女子选手),以到达终点后每队男子前3名与女子前1名最佳成绩之和计算团体成绩,对团体前三名团队进行团体奖励。
3.男子山地公开组获得前50名运动员进行排名奖励;
4.女子山地公开组获得前30名运动员进行排名奖励;
5.本地选手特别奖:男子山地公开组、女子山地公开组分别录取西藏自治区本地选手前八名进行排名奖励。获得个人排名奖的西藏本地选手,可同时参与特别奖排名和奖励。
本地选手认定标准:身份证号码开头2位号码为54地区代码;若身份证号为区外地区代码,则需提供区内居住证或本地工作单位缴纳社保证明(3个月)和工作证明。
(二)奖励办法如下:(总奖金:91,600元/人民币)
个人奖金表(单位:人民币)
名次及组别 |
男子山地公开组 |
女子山地公开组 |
第1名 |
¥8,000 |
¥8,000 |
第2名 |
¥6,000 |
¥6,000 |
第3名 |
¥4,000 |
¥4,000 |
第4名 |
¥2,000 |
¥2,000 |
第5名 |
¥1,000 |
¥1,000 |
第6-10名 |
¥600 |
¥600 |
第11-20名 |
¥500 |
¥500 |
第21-30名 |
¥400 |
¥400 |
第31-40名 |
¥300 |
|
第41-50名 |
¥200 |
|
团体奖金表(单位:人民币)
第1名 |
¥4,000 |
第2名 |
¥3,000 |
第3名 |
¥2,000 |
本地选手特别奖(单位:人民币)
名次及组别 |
男子山地公开组 |
女子山地公开组 |
第1名 |
¥2,000 |
¥2,000 |
第2名 |
¥1,000 |
¥1,000 |
第3名 |
¥800 |
¥800 |
第4名 |
¥600 |
¥600 |
第5名 |
¥500 |
¥500 |
第6名 |
¥400 |
¥400 |
第7名 |
¥300 |
¥300 |
第8名 |
¥200 |
¥200 |
备注:
1.所有获奖选手奖金将扣除20%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个人所得税;
2.本次比赛现场不发放奖金。获奖选手名单将于赛后在官方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同时附有获奖选手信息填报二维码。公示结束后,若无仲裁事项,获奖选手扫描该二维码,填报本人有效的银行卡号、本人签名的身份证复印件和联系电话等信息,办理领取奖金手续。赛事奖金将于公示时间结束后30天内通过公账转至获奖选手或获奖车队负责人个人银行账户。
3.男子山地公开组、女子山地公开组获得前三名的选手必须参加颁奖仪式,并在颁奖仪式开始前15分钟到达颁奖等候区,未按照规则参加颁奖仪式的选手,组委会有权取消其获得的奖励。
十一、报名
(一)报名时间:2025年4月28日10:00起至2025年5月12日12:00截止,逾期不予受理;单次赛事中,每人限报一个组别,不得重报,名额报满即止。
(二)报名费
1.本次赛事各竞赛项目组别报名费均为100元/人:
2.报名缴费成功后,运动员因自身原因不参赛,其报名费恕不退还;
3.如因不可抗力等其他原因导致赛事在本年度内取消,已报名缴费成功选手的报名费将按照报名时的原支付路径退还。
(三)报名方式和渠道
1.报名方式:本次赛事采用以选手个人名义线上填报信息进行报名的方式;
2.报名渠道:野途赛事APP;
3.报名咨询联系人:13759151133张女士、13888822110王先生
十二、报到(领取参赛物资)
(一)报到时间及报到地点:选手报到具体通知或以赛前领物短信通知为准。
(二)报到流程:
1.区内选手出具1年内县级以上医院开具的身体健康证明或体检报告即可;区外选手除提供1年内县级以上医院开具的身体健康证明或体检报告外,进藏后须到组委会指定的区内医院再次进行体检,即报到时提供2份报告或健康证明。
2.非西藏自治区区内参赛运动员须出具参加过2000米及以上海拔自行车、马拉松、徒步等高强度体育赛事完赛证书或相关证明。
3.凭有效身份证明(身份证等)核对确认身份信息。
4.签署本次赛事的《法律责任免除与权利放弃声明书》。
5.领取参赛物料(参赛包、号码牌、号码布、计时芯片等)。领取电子计时芯片时需缴纳计时芯片押金200元/个(领物现场通过“收退押金”小程序缴纳),选手完赛后到“计时芯片退还区”退还完好无损的计时芯片,押金原路返还至选手账户,若计时芯片发生损毁或遗失,则选手需按500元/个赔偿。
6.已报名但因故无法参赛的选手,可在赛后10个工作日内发送邮件(标题:参赛包申领+姓名,内容:姓名+身证号码+邮寄地址)至组委会联系人邮箱,申请除计时芯片以外参赛物资的邮寄服务(赛后统一邮寄),由此产生的邮寄费用由选手自理。
十三、其它
(一)本场比赛,自愿参加、费用自理、安全责任自负;
(二)组委会将为每位参赛选手统一购买赛事意外伤害保险,赛事意外伤害保险为比赛期间的保险责任,不包括在往返赛场途中骑行、赛道外骑行、试骑、热身等非比赛期间、非比赛场地进行的运动风险责任(建议所有参赛选手根据自身情况,自行购买更高保额的保险)。
(三)报名时必须准确填写参赛选手姓名、身份证号码和联系电话,如因个人原因以上资料未填写准确,造成与保险公司脱保,组委会不承担任何责任。
(四)所有参赛者都必须仔细阅读,如实、完整、清楚填写参赛报名表及其条款,并签名确认。如因填写不清楚造成的组别不正确或保险信息有误,造成的损失由本人自行承担并负责协调处理,赛事组委会不承担任何责任。
(五)如遇暴雨、地质灾害、突发疫情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比赛不能如期举行,组委会将视最新情况决定是否延期举行或取消比赛;
(六)参赛队员必须遵守本次比赛各项程序与规定。组委会拥有对本次比赛的解释权及裁判权,有权根据情况对规程进行相应调整和更改。
十四、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五、本规程解释权归赛事组委会所有
十六、赛道示意图(以赛事组委会最终公布为准)